①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可以直接追
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监理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若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正。此条款强调了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职责。
当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他们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改正。这体现了法律对设计质量的严格要求,确保建筑项目的最终质量符合规范。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施工中的违规行为。例如,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不按照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等情况,将被要求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违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总之,《建筑法》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旨在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② 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已经通过设计单位批准,但是该变更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这时监理要负责吗
建立不需负责。
监理如果担心的话,可以将相关情况写在工程联系单上,或者记入监理例会纪要。
根据监理规范,设计变更是经过监理把关后下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