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律师去看守所看人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相关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 授权委托书;2. 来自律师事务所的公函;3. 用于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专用介绍信;4.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 户口本、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 律师执业证。携带这些材料至看守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见手续,提交会见通知以及介绍信后,即可进行会见。
在以下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1.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2. 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3. 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4.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告诉后撤回;5.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6. 其他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有权与其通信。其他辩护人在获得法院或检察院许可后,同样可以进行此类会见和通信。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书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人员时,看守所应在48小时之内安排。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侦查机关许可,并且侦查机关应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过程中,可以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并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核实证据。此类会见是在不被监听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律师的会见和通信权利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贰』 去看守所看人需要什么手续
去看守所看人需要的手续包括: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安保检查、遵守探视规定。
详细解释如下:
1.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看守所探视被拘留人员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这是为了确认探视者的身份,确保探视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配合安保检查。进入看守所前,探视者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检查,包括行李、身体和携带物品的检查。这是为了防范非法物品带入,维护看守所的安全和秩序。
3. 遵守探视规定。不同的看守所可能有不同的探视规定,探视者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例如,需要提前预约探视时间、限制探视时长、不允许与被拘留者传递物品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探视过程的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
总之,前往看守所探视时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这些手续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探视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维护看守所的秩序。探视者应当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以表达对被拘留者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