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文件具体指
通报类文件。按照统计口径,发文数量主要是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文件和通报类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文件具体指通报类文件。会议数量主要是以市民政局名义召开的、需下级单位参加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