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存期限定为
法律分析:分为30年、10年两种年限。
法律依据: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六、各机关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执行新《规定》后,现用“归档章”不再更换,保管期限30年的对应为长期,10年的对应为短期,档案编号方法为:依据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一个机关每一年度永久、30年、10年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分别从“1”编制流水件号,第二年重新从“1”另编。
❷ 法院卷宗归档期限
法律分析:法院的民事卷宗短期是保存30年。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一条就是讲的是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说白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❸ 最新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三种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一、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二、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1、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❹ 刑事案件案卷保存期限
行政处罚案卷保存年限是永久保存。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为30年。可以按照“一般程序”为“重要的,“简易程序”为“一般的”来确定保管期限。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