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秘密文件管理规定
秘密文件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到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保密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保密员办理手续;
5、涉密文件、资料,不经上级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保密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干部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以下简称授权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机关、单位申请作出定密授权。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授权机关名单在有关范围内公布。第七条 中央国家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作出授予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省级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予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予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
定密授权不得超出授权机关的定密权限。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得再行授权。
㈡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各项制度和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提高防范意识,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1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 报告 、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公司总裁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秘密文件: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复印申请单,机密文件必须
交由总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门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第七条文件保管、存档
1、绝密、机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文件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1)公司绝密以及行政机密、秘密文件在在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 离职 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九条过期文件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限且经总经理以上级别鉴定审批的无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且制定销毁清册入档保存。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辽宁缘泰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予以执行;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目录、清单、合同、协议、记录等。
三、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分为机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内部公开文件:
1、“机密”文件:指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关系公司未来发展,对公司根本利益有影响的保密文件;
3、内部公开文件:指在公司内部公开,向外扩散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文件。
四、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根据文件密级不同,由拟制人提交部门领导做密级确认。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
1、机密文件:公司总经理确认。
2、保密文件:各部门经理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发文部门根据需要确认。
五、密级标识
1、机密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2、保密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样。
3、内部公开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样。
六、打印和发放
1、机密文件、保密文件、内部公开文件需专人打印。
2、文件发放要有记录。机密文件、保密文件须发至收文人本人并有签收记录。内部公开文件可按部门发放。
3、如确需对外提供保密文件的,应按密级由相关领导书面批准后,在提供前应先与需要方签订保密协议。
七、查阅、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文件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机密文件:总经理签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2、复制权限:
复制文件须填写复印申请单。
机密文件:总经理签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八、保管、存档
1、机密文件: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内部公开文件:部门负责人保管。
4、机密、保密文件的查阅和复制应在文件保管处登记,以备核查。
5、机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将文件丢失,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挽回影响。
6、机密、保密文件须在存档室存档。
九、管理责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机密、保密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不得让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摘抄机密、保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机密、保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十、文件的销毁
过保存期限的经总经理审批的无价值的文件,保管人员应对这些文件进行清理。并制定销毁清册保存。
十一、监督和检查
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机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作好控制情况的相关记录,公司对各部门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3
随著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档,包括但不限於各种档、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定、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档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档等三个级别:
1、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的保密档案,包括以下几类;
1.1 财务分析报告;
1.2 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 对高层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 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 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 公司 其它 认为应列入机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档;
2.1 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 技术资料、爆炸图、原理图、新项目ID图纸等重要图纸;
2.3 立项报告、产品发进度分析报告;
2.4 含有价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文
本;
2.6战略合作夥伴的商业信息,如;对帐单、订单及以盈利为目的的技术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请过程的尚未得到批复专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受控文档。
3.1 管理体系所涵盖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 规章制度 ;
3.2 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机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 总结 、报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计划 与 总结报告 ;
3.6 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 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档由拟制人根据档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 之前不得将档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许可权为:
1、机密档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档由各部门或专案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档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後,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机密文件应根据文件类型,分别用不同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机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行政类应加盖 “内部资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该“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条档列印
1、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负责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员排好版经确认OK後,应加密存档。未经授不得随便列印、拷贝或以其它形式扩散到第三方。
第五条分发
1、机密、秘密档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机密、秘密档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档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电脑网路上发布。
3、绝密、机密档严禁在电脑网路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档如需在网路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档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许可权:
查阅公司档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1.1 机密文件: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以上领导签字批准。
2、严禁复制机密档。
2.1 申请复制档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单,机密档必须交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档由副总
经理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第七条档保管、存档
1、机密档由档案的签发人或授权人亲自保管。秘密档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档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机密、秘密档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档的复制应当在档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机密、秘密档的保管人不慎将档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第八条保密责任
1、机密、秘密档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档,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档。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责任。
第九条过期档的销毁
1. 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经权责人员确认无价值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用碎纸机粉碎销毁。
2. 内部公开档作废,行政类不做统一处理,各部门自行负责处置;体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统一回收处理。含有技术参数、生产工艺参数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纸机粉碎销毁。其它可做再生纸使用。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档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档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 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立即生效行;
制定: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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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绝密级文件应当存放在哪里
法律分析: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㈣ 国家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 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 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 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㈤ 涉密文件怎么处理
你是间谍?
合同,资料就不多介绍了,有很多加密软件,WORD本身也有加密功能。主要介绍下硬盘加密和光盘加密。
一、修改硬盘分区表信息 。硬盘分区表信息对硬盘的启动至关重要,如果找不到有效的分区表,将不能从硬盘启动或即使从软盘启动也找不到硬盘。(危险不适用)
二、对硬盘启动加口令。在CMOS中可以设置系统口令,使非法用户无法启动计算机,当然也就无法使用硬盘了。(容易破解)
三、对硬盘实现用户加密管理。及电脑增加普通用户,来宾用户,管理用户。根据不同用户,修改不同权限,达到硬盘和文件加密目的。(同样容易破解)
四、硬盘加密软件。常用的有 MagicLocker 紫电硬盘加密神 SecurStarDriveCrypt CompuSec PWMBR Prayaya加密王
五、光盘加密。
将数据刻录到DVD光盘上,尽管这样带来了便捷,但数据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如果光盘丢失,重要数据很容易被他人利用,为了满足用户需求,不少第三方刻录软件提供了加密功能,譬如“SecureBurn”、“光盘加密大师”、“加密金刚锁”、“Roxio Media Creator”等软件,通过它们制作好需要刻录的加密文件,刻录后的光盘需要密码才能打开,否则光盘信息无法显示,以此保护光盘数据不被盗用。尽管这种刻录加密方式比较简易,但对于学生、家庭等个人用户而言,已经可以提供不错的隐私保护能力。
㈥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接收国家涉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保密人员拆封,为规范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各种涉密和内部文件、刊物、资料、档案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文件、资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制度。
第二条、所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均应由专人保管,认真登记,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开发区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刊物,应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原制发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翻印。需传阅或承办的密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出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需要承办部门带回办理的密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归还;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各种密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查阅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人监督。
第五条、为确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机要室或铁制文件柜内,并做到经常清点、核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也必须配置专柜,符合保密要求。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密件放在桌面上,阅过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机要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中或暂时退回机要室保管。
第六条、对秘密文件、资料,从拟稿到审查、修改、签发均要保守秘密。打字、文印室是机要重地,印制秘密文件要专人负责,打印完的文件及时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废弃文件要集中收存、统一销毁,个人不得利用废弃纸张另作私用或不经清理出售,严防失泄密。非打字、印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工作场所。
第七条、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得作废纸处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商贩,要对应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造册,交党政办后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国家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音像制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传递。确因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秘密级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外出的人员,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密件不离人,不允许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以防泄露国家秘密。
第九条、复印涉密文件一律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及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复印。复印件与正本文件的秘级相同对待,应严格收发、传阅登记、立卷归档及清退、销毁制度,复制的废品要及时销毁。严禁在营业性场所打印、复印、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条、严禁在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时谈论、收发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严禁在涉密会议的场所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开发区内部事项。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第十三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相应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应将其交党政办公室,统一销毁,并登记备案。涉密计算机改作他用或报废时,使用部门应报管委会同意,并将计算机硬盘进行低级格式化处理,销毁所有涉密信息。
第十五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