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政府采购网上发的招标公告已经发布出去了想撤回来怎么办
如果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已经公开,想要撤回是不可行的。根据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但前提是这些变动可能影响申请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修改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需在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且这些修改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过程需确保公平竞争,不得有歧视性要求或倾向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但不得泄露投标人的信息,标底也必须保密。因此,一旦公告发布,最佳做法是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而不是撤回。在确定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时,招标人应给予合理的期限,但依法招标项目,从文件发出至提交截止至少需20天。
总的来说,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无法撤回,但可以通过合规的澄清或修改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