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出台,有哪些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管理分工、执行标准、监督及处罚要求,体现了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总体平衡,与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一脉相承,为医疗卫生机构指明了网络安全管理的总方向。
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鼓励三级医院探索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每年应按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另外在人员管理、新技术安全、密码管理、报废管理方面提出对应的要求。
数据安全管理方面,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交换、销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主管监管机构监督管理,应及时整改有关主管监管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隐患等问题。发生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主管监管部门报告,为监管部门开展侦查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管理保障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新建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预算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并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考核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将考核与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