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南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zxx.ha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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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从2009年,教育部就已经开始关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的问题,2010年的时候开始在全国部署,要求全国的中小学生所有的学校能够为孩子们建立一个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到了2013年,全国初步建成管理系统。如果今后有这样一个学籍系统的时候,像刚才提到一个人就有一个学籍号,这个还会学籍跟着每一个学生,如果他转学这个学籍号也会跟着走。记者发现,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这种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或者环节等方面管理不够严谨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说学生转学了但是他的学籍并没有跟上。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一).河南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zxx.hae.gov.cn/
(二).河南学籍信息管理系统:http://zxx.hae.gov.cn/
(三).湖南学籍管理系统查询系统:http://xjxt.hne.cn/
(四).湖南学籍管理系统入口:http://xjxt.hne.cn/
(五).小学学籍号在线查询入口 如何查询中小学生学籍号
(六).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网入口地址:http://zxxs.jxe.gov.cn/
(七).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登录:http://zxxs.jxe.gov.cn/
(八).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九).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十).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xjxt.hne.cn/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全国中小学学生(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模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模块、校车管理模块。 ;
㈡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查询 学生学籍学历查询平台
全国学籍档案管理系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学信网。学信网是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可查询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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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查询学历时,分四种类型,除本人查询和当年毕业生外,都要收费的:
一是本人查询:注册学信网帐号,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是零散查询: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当年毕业生免费。
三是单位会员查询。单位在学信就业注册并充值后即可多条查询。
四是单位批量查询。通过提供批量数据或专线接入等方式可进行批量查询。
1、在电脑的桌面找到浏览器,输入学信网几个字,点击搜索,之后你要找到学信网的官网,点击进入官网网站界面。
2、上面会有很多信息,学籍、学历、考研、高考、征兵等等相关信息,你可以根据自己要求点击进入,我这里以查找学籍和学历,查找到你的毕业编号为例。不过首先要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3、在界面上进行注册,注册后直接登录。在出现的界面上,你可以看到学籍、学历的栏目。
4、学信网里面要打印学历证明是需要付钱的,通常是2元,现在不知道还是不是。如果只需查看就不用了。
5、点击高等学籍图标,会进入你的学籍信息界面。上面有你的各种学籍信息。
6、在界面的左边找到学历的图标,点击进入学历界面,进入后,你可以看到自己的学历编号。
㈢ 全国中小学统一学籍号查询网官网
全国中小学学籍网登录入口:http://zxx.hae.cn/ 具体学籍信息查询步骤如下: 1、登陆学信网主页。 2、找到网站右边的“学信档案”点击“注册”:进行实名注册。 3、注册完成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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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网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1.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http://zxx.hae.cn/
2.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生电子学籍系统:https://xjglpt.zje.gov.cn/logon.action
3.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xj.tj.e.cn/uids/
4.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s://www.ahe.net/SMS.UI/Pages/Common/Login.aspx
5.辽宁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xjxt.lndise.com/
6.广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183.62.54.81/
7.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s.ynjy.cn/
8.吉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s.jle.gov.cn/
9.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http://zxxs.jxe.gov.cn/
10.福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zxxs.fje.gov.cn
11.广西南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www.gxnnxj.com
12.河北省学籍管理系统:xjgl.hee.cn
13.湖北学籍系统登录网址:zxxs.e21.cn
14.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查询系统:xjcx.hne.cn
15.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zxxs.sxe.gov.cn
16.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www.sdbe.gov.cn
17.陕西学籍信息系统:124.115.170.185
18.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平台:qgh.shsim.net
19.四川省学籍信息网:zxxs.sce.net
20.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http://xjgl.qhe.cn/
21.新疆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网址:jjc.xje.gov.cn
22.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网站:www.cmis.bje.cn
23.甘肃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址:zxxs.gse.cn
24.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gzgl.etec.e.cn/uids/index.jsp
25.贵州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s.gzsjyt.gov.cn/
26.重庆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222.177.23.154/
27.黑龙江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xjw.hlje.gov.cn/
28.内蒙古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www.nmgov.e.cn/ztzl/ztlm_xjxxgl/
29.宁夏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61.133.202.238/
30.海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210.37.24.34/
31.西藏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ndb2.xzmy.e.cn/xjglgz/
1、打开桌面上的“IE”浏览器。
2、登录网址:http://zxxs.sxe.gov.cn/
3、在学籍系统界面输入ID号、密码、验证码(系统随机生成,登陆时按实际填写),再点击“登录”。
4、登录系统后,查找系统界面右面上的第二个图标“学籍管理”
5、点左边的“学籍注册”
6、再点学籍注册下的“学籍注册”进行注册。
㈣ 河北学籍管理系统平台登陆地址
2018年河北学籍管理系统平台登陆地址: http://xjgl.hee.gov.cn/
一、作为学生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
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入系统管理。
拥有学籍是每个学生应有的权益。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具有学籍。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的去向,方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学生入学或转学,地方教育部门是否可将有无学籍作为入学门槛或条件?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三、学生入学后应如何办理学籍手续?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生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生即应视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参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四、关于学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学生家长有义务及时将学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的变动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五、学籍号有几种?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
“G”字头正式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但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头临时学籍号: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获得身份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更改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但保留原来的记录。
六、“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否一定和身份证号一致?
“G”字头正式学籍号依据身份证号生成,因此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才会导致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因此无特殊理由没有必要申请修改正式学籍号。特殊情况需修改“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需要依申请按流程重新办理。
七、获得“G”字头正式学籍号后,是否可修改其中的关键信息?
“G”字头学籍号具有性。获得了“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其学籍号不能轻易修改。因户籍关键信息变动,确需对“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关键信息进行修改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修改时,应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中央数据库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对没有问题的,可进行修改。学籍修改情况的历史信息将随学籍永久保留。
八、已获得的“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否可删除?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标识。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审核后方可删除。
九、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办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为做好毕业结业和升级处理工作,每年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学籍系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其他时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每年毕业后跨省就学新业务发起时间限定为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段中,根据各自实际又规定了本省的转学及毕业后跨省就学时段,在这种情况下,以省级规定为准。
十、“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十一、办理转学时,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因为在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流程时,已经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
十二、毕业后跨省就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跨省业务纠纷,转入省、转出省及学生家长应注意以下内容:
学生跨省流动客观存在,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转入省份应明确外省学生就学、升学的条件和办理的程序,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理和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就学和升学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招生入学总体政策,不得利用学籍系统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
转出省份对于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违规招生、学生分数可能未达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驳回申请。
学生家长应提前多了解和遵循相关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跨省业务纠纷。
十三、毕业生被学校错误调转学籍后怎么办?
原则上,被招生的学生到下一阶段学校入学报到后学校才能调转学籍并再次变为在校生。对误调转学籍的,学籍系统将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增加回退功能,允许区(县)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后半年内将被误招学生退至毕业生状态,然后再由实际录取的学校将其学籍调入。
十四、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有哪些要求?
《义务教育法》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必须入学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根据其确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的具体日期由各省份根据实际自行设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级学籍管理部门自行设置。
十五、学生家长如何反映学籍相关问题?
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0号),建立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涉及省内市与市之间转学和业务办理的,须由省级处理。涉及市内县与县之间业务的,须由市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涉及县内学校间业务的,须由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仅涉及一所学校业务的,须由学校或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协调。
㈤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zxx.hae.gov.cn/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http://zxx.hae.gov.cn/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一、河南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入口:http://zxx.hae.gov.cn/ 二、河南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http://zxx.hae.gov.cn/ 三、小学学籍号在线查询入口 如何查询中小学生学籍号 四、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网入口地址:http://zxxs.jxe.gov.cn/ 五、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登录:http://zxxs.jxe.gov.cn/ 六、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七、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八、湖南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xjxt.hne.cn/ 九、江西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http://zxxs.jxe.gov.cn/ 十、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网登录入口:http://xjxt.hne.cn/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
㈥ 小学生学籍号查询网站
小学生学籍号查询网站方法如下(微信公众号):
1、打开“微信”的搜索功能,然后点击“公众号”查询;
(6)学籍管理网站有哪些扩展阅读
2015年1月21日,教育部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该系统于2014年1月10日全国联网试运行。
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
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㈦ 查学历是在哪个网站
查学历是在学信网进行查询,学信网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
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开通学历查询系统、在线验证系统、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录取检查系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等20余个信息系统。
(7)学籍管理网站有哪些扩展阅读: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作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政务平台。该平台将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等功能结合在一起,实现高校学生全程网络化管理。
学籍学历信息同时面向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需求研讨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平台用户包括高校、省级、教育部三级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每级包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四种类型的管理用户。
㈧ 幼儿园学籍网查询登录入口,全国统一幼儿园学籍号查询网站是哪个
最近不少家长都在关注幼儿园学籍办理的问题,有传言说幼儿园没有学籍就不可以上小学,这引起了不少家长恐慌。其实幼儿园建立学籍也是为了完善全国学期教育信息规范,不会影响孩子以后入学,那么幼儿园学籍网查询登录入口怎么查,全国统一幼儿园学籍号查询网站是哪个?
家长想知道孩子幼儿园学籍网查询登录入口需要去找孩子所在幼儿园学籍管理的老师,老师会帮忙办理幼儿户籍,只需要家长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就行。鉴于学生学籍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就好比身份证一样,一般的网站都是查不出来的,没有账号密码,家长们知道网站也进不去。
全国统一幼儿园学籍号查询网站指的就是全球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登录,一般网上都可以查询到这个系统的网址,登录就可以进入网站,不过账号和密码可能是幼儿园管理的。如果需要录入或更改孩子学籍信息,需要找老师说明情况,让老师帮忙修改。
总之,学籍是重要信息,不是随便就能查的,如果想要查自家孩子幼儿园的学籍号,建议家长向幼儿园老师咨询。
㈨ 学历证书查询网站都有哪些
教育部唯一指定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政务平台。该平台将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等功能结合在一起,实现高校学生全程网络化管理。
学籍学历信息同时面向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平台用户包括高校、省级、教育部三级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每级包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四种类型的管理用户。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办。
学信网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开通学历查询系统、在线验证系统;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录取检查系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等20余个信息系统。
(9)学籍管理网站有哪些扩展阅读:
注册制度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年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数据信息库。
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指高校通过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在网上核对新生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复查合格的方可取得学籍。
学年电子注册是在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基础上,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
具体包括:
1、 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预科转正、休学(分病休、其他两类);
2、 学籍变动:升级、跳级、留降级(重修)、转学(入、出)、转专业、专升本、本转专、复学;
3、 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其他原因;
4、 学籍记载:奖励级别及名称、处分种类及原因;辅修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
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学年电子注册应于10月底前完成。注册的学籍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学生提供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