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息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涉及信息论、计算机科学和密码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它研究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内信息的保护方法,是指在信息的产生、传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对信息载体(处理载体、存储载体、传输载体)和信息的处理、传输、存储、访问提供安全保护,以防止数据信息内容或能力被非法使用、篡改。
信息安全的基本属性包括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认证性和不可否认性,主要的信息安全威胁包括被动攻击、主动攻击、内部人员攻击和分发攻击,主要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密码技术、身份管理技术、权限管理技术、本地计算环境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等,信息安全的发展已经经历了通信保密、计算机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障等阶段。
(1)网络信息安全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机密性是指信息不泄漏给非授权的个人和实体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只有得到授权或许可,才能得到与其权限对应的信息,通常机密性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防止他人译读信息,并可靠检测出对传输系统的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对不同密级的信息实施相应的保密强度,完善密钥管理。
2、对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利用非法手段通过获得明文信息来达到密的目的。加密保护方式一般应视所存储的信息密级、特征和使用资源的开发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加密系统应与访问控制和授权机制密切配合,以达到合理共享资源的目的。
3、防止由子电磁信号泄漏带来的失密,在计算机系统工作时,常会发生辐射和传导电磁信号地漏现象,若此泄漏的信号被他方接收下来,经过提取处理,就可能恢复出原始信息而造成泄密。
『贰』 网络安全有哪些内容
网络安全五个属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以及不可抵赖性。这五个属性适用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教育、娱乐、医疗、运输、国家安全、电力供给及通信等领域。
第一、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者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保密性是指网络中的信息不被非授权实体获取与使用。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国家机密,也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商业机密或者工作机密,还包括个人信息。人们在应用网络时很自然地要求网络能够提供保密服务,而被保密的信息既包括在网络中传输的信息,也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
第二、完整性
数据未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或丢失的特性。数据的完整性是指保证计算机系统上的数据和信息处于一种完整和未受损害的状态,这就是说数据不会因为有意或者无意的事件而被改变或丢失。除了数据本身不能被破坏外,数据的完整性还要求数据的来源具有正确性和可信性,也就是说需要首先验证数据是真实可信的,然后再验证数据是否被破坏。
第三、可用性
可用性是指对信息或资源的期望使用能力,即可授权实体或用户访问并按要求使用信息的特性。简单来说,就是保证信息在需要时能为授权者所用,防止由于主客观因素造成的系统拒绝服务。比如网络环境下的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
第四、可控性
可控性是人们对信息的传播路径、范围及其内容所具有的控制能力,即不允许不良内容通过公共网络进行传输,使信息在合法用户的有效掌控之中。
第五、不可抵赖性
也就是所谓的不可否认性。在信息交换过程中,确信参与方的真实统一性,即所有参与者都不能否认和抵赖曾经完成的操作或者承诺。简单来说,就是发送信息方不能否认发送过信息,信息的接收方不能否认接收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