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围标串标的认定
围标串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不当手段,形成不正当竞争,影响评标公正性与结果合法性的情况。认定围标串标的关键行为包括:招标人在开标前泄露投标文件信息,告知其他投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敏感信息;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报价;授意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明示或暗示中标便利特定投标人;以及其他串通投标行为。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第四十七条,此条款详细列举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行为,强调了此类行为的非法性质。
具体来说,围标串标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标前,招标人可能将投标文件情况透露给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撤换、修改标书,影响标书公平性;标底信息的泄露,使投标人了解竞争对手的报价,影响评标公正;标书报价的操控,招标人与特定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报价,中标后给予额外补偿,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权益;内定中标人,招标人私下决定中标结果,排除公平竞争;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串通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需要严格禁止和打击。
综上,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需要细致分析招标过程中的信息泄露、报价操控等具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必须依法严惩,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透明与合法。
㈡ 暗标和明标有什么区别
暗标和明标区别是: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写明技术标是暗标,不出现单位名称及其缩写和徽标,明确投标文件字体、纸张、字号、段落等文本格式是明标;对投标文件内容编制及章回顺序有明确要求是明标,对密封及密封封面有明确要求是暗标。
暗标是什么:暗标主要是指技术标,须保证不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保密具体做法是暗标采用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装订方式。在封面反面有公司名称等标注位置,此标注附页在填写完后须密封。在开标时此密封处是检查重点,若未密封则依据招标条件作0分处理或废标。
招标投标的公正与否主要在于业主的要求和评委水平。串标和操纵投标是当前招标投标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