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1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已经2000年11月2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洪虎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145件规章和文件(第二批)的决定
根据政府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曾经制定过大量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文件对于政府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化,其中有些文件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了。有的年代久远,管理措施已不适用;有的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所代替,原有的管理规范与新的规定相抵触;有的内容不合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规定了一些不合理的负担;有的办事程序繁琐,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有的管理权力交叉,实行多头管理,当事人无所适从。
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本次废止省政府规章8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7件、省政府部门文件120件。具体目录附后。
##附件:一、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8件)
二、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17件)
三、第二批废止的部门文件目录(120件)
##附件一: 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8件)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政发〔1989〕40号省政府
《吉林省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2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1991年省政府第51号令省政府
3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1992年省政府第57号令省政府
办法
4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1993年省政府第10号令省政府
保险办法
5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1994年省政府第17号令省政府
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6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1994年省政府第18号令省政府
管理办法
7吉林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1995年省政府第33号令省政府
管理办法
8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997年省政府第85号令省政府
《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
煤矿实行矿山安全条件合
格证暂行规定》的决定
##附件二: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17件)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政发〔1983〕195号省政府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
办法》的通知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政发〔1983〕286号省政府
《吉林省枪支管理规定》
的通知
3吉林省贯彻《国营企业辞吉政发〔1986〕137号省政府
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实
施细则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政发〔1986〕157号省政府
《吉林省小水电站管理办
法》的通知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政发〔1987〕108号省政府
《吉林省机关、团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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