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孩子读初三,天津学籍外地户口,不让考高中怎么办,怎么做才能高考
首先说,您的孩子到了初三前才想到不能在天津参加中考乃至高考,这其实是家长的不负责。因为这涉及到孩子未来能不能上大学或者上什么大学的问题。
首先从初中升高中说,孩子初中升高中的报考条件,全国各省市区的具体规定基本一致。其中天津的规定是,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符合教委规定的港澳台胞子女,或者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户籍后的随迁子女。这些都可以报考正常的普通高中,进而在天津参加高考。
这里特别说一个与您有关的: 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天津市就读并 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审核 同意后,可按外地考生身份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 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也就是说,在初中升入高中阶段,无户籍但有学籍的(您孩子的这种情况)就已经限制为只能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所以您说您的孩子有天津学籍,我理解应该是这种情况。
然后说高考报名,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简单说如下: 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或为符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等。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动迁人员进津手续须于2017年12月2日前办理完毕,须持市公安局准迁证明。(这就是通常说的最晚落户时间,也就是说,非津籍考生,只有在2017年12月2日前转为天津户籍,才能报考2018年的高考。)
这么一说您应该明白了,虽然有天津学籍,如果近两三年内您无法为孩子转为天津户籍,那么孩子是无法在天津高考的。甚至即将面对的中考也只能考高职或中职,不能上普通高中。
所以,一般的操作做法是,在孩子初二或者初三,赶紧将孩子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本地的中考或者高考。越早越好,因为各地学的教材和考试内容都不同。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操作,就是您的财力支撑得了,可以考虑让孩子绕过国内高考,高中阶段在天津市就读一些高中举办的国际部或者直接国际学校(学费基本在10万每年左右),然后在高中结束的时候,直接去国外读大学。这也是一条路,但对孩子(外语)和家长(财力)要求都非常高。
希望对您有参考,希望不要耽误孩子的升学。
家长的心可真大。早干什么人去了!
孩子都已经初三了,才想着要了解政策,不管是借读还是有天津户口的孩子,都有学籍。所以,有学籍不等于可以参加当地的中考和高考。孩子如果在天津已经读书8年多的时间,家长才关注到这一点,才开始想办法,那只能说家长很混蛋。
和北京的情况一样,孩子可以借读到初中毕业,参加当地的职业高中考试,但是不可以参加当地的中考和高考,所以在北京工作的很多家长,为了孩子的上学,把户口办在天津,就是为了孩子未来能够离自己近一些上学,各方面不受到太大的影响。
办理天津户口的方式有很多,大学专科、本科不超过35岁,研究生不超过45岁,有太多的途径可以代办(花钱就行),家长不想着这一点,早干什么人去了?
到这个档口,孩子还有一两个月就要考试,赶紧想办法回原籍,或者在当地参加中考,获得一个不错的分数,然后想办法进私立高中,还能有什么办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家长爱孩子,就要为孩子计划的长远,这才叫真正的负责任,可以想见,这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关注的程度有多肤浅,连基本的政策都不了解,平时对孩子学习状态的关注也好不到哪里去吧!
当地读私立,回原籍参加高考。
回老家读书,参加高考。
读私立,尽快启动办理天津户口事项,就能保证孩子即在天津读书,就近父母,也能在未来参加高考。
假设办理天津户口要一年左右时间,买房落户等几个月就够了,还不影响孩子的读书。
早干嘛去了?说说我的经历吧,我儿子2007年中考,小学初中都是在天津。2007年以前外地户口在天津市可以通过二种途径参加高考,一种全款买房迁户口,还有一种是成绩好,考上重点高中后学校可以办集体户口,每个学校大概50个名额,有老乡孩子就是这种方法在天津高考的。当时我儿子读初中时一直稳定在年级前十名,上区重点妥妥的(他们学校每年中考考上区重点的学生有120名左右),所以一直没考虑买房迁户口。当时做生意余钱也不多,加上我也不喜欢天津的气候,不想在那儿定居,所以一直打算上高中办集体户口。2006下半年我听到消息说天津市可能取消学校办集体户口,赶紧去高中学校打听,当时高中专管这事的领导告诉我说,今年文件没下来,(但往年这个时候文件已经下来了,有多少外地指标,怎么收费都很明确)让我不作太大指望,孩子成绩这么好,赶紧想别的办法办户口。当时我懵了,想别的办法办户口肯定来不及了,只好马上和老家联系。过完年就回老家上初三下学期了,刚开始一个月儿子不适应,月考班里第22名。后来慢慢赶上去了,中考过线5分上了老家市里的重点高中。高考上了985,现在结婚生子了,工作也不错,月薪2万多点
当年我的孩子在北京读小学,情况和你们类似,好多人让我们赌一下三年后政策会变,包括孩子小学班主任也不想我们孩子回老家读初中,因为孩子成绩挺好,所以我们不敢赌,不敢拿孩子前途来赌,坚决把孩子弄回户籍地读书,一晃三年而过,孩子今年中考,我经常告诉孩子咱们大学考回北京去!加油吧!
教育部门的通知中规定,如果你的学籍不在天津,学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发布的告示中,你符合条件,也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如果学籍所在地,不同意你在当地参加高考,您可以提前在户籍地的高中办理转学手续,把学籍转到户籍所在地,同时您可以在非户籍地继续上学,待高考时,在回户籍地参加高考,这样更加稳妥些。
为什么不提早准备呢?教育部有规定,外地户口不能参加本地中考,也就不能参加高考。你们在天津打工一直没买社保吗?在天津买房了吗?这些都是积分项。在本市有蓝印户口吗?没有的话只能回原籍上学了。
假如孩子不断在天津上学,学籍也在天津,孩子可以持续在原学校上学,不触及转学籍的成绩。孩子随父母落户天津后,可以正常参与天津中考、高考。 自2018年起,无天津户口的孩子不能参与中考,所以孩子需在中考报名前(初三上半学期)落实户口。
我觉得这个问题他们班的代课老师会更清楚,那么大一个学校,肯定不是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问题,与其大海捞针找办法,不如直接去找处理过这种情况的人问问,也可以去当地教育局,直接问问当地教育局针对外地户口的学生是什么政策,如果有办法能让孩子在此地高考,那就很好办了。
如果实在不行,必须回原籍考试,那么家长也好早做准备,回原籍考试后,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来天津上私立学校。
二是选择上当地的寄宿学校,如果家长不方便的陪同的话,当即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到最准确的教育政策,然后在大政策下做出正确的选择,弄户口肯定是来不及了,所以去学校找解决办法是最好的途径!
心可真大,我孩子刚小学一年级,我还抓紧落户,生怕影响他中高考呢。海河行动,一天拿到准迁证,第二天上午回原籍迁出户口,下午到天津迁入户口。现在买完房了,下一步房子下来,再把孩子户口从老家迁来
九年义务教育,孩子都上9年学了!也就说说孩子父母在天津起码有9年了!无论干什么职业,9年时间,弄个天津户口应该不是遥不可及的吧!早不考虑这个问题,临时抱佛脚!一切都晚了!
这个应该从一上学就告知了啊,家长怎么会不清楚政策呢?每个学校都是一开始就告知家长这些政策的,家长应早做打算才是对孩子负责。
Ⅱ 关注中央63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通知》的实施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和省国资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苏国资〔2011〕88号)文件精神,现就妥善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包括驻扬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举办,且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和高等教育机构。
对于无法查明上述职教幼教机构停办撤销时批文的,由举办该机构的国有企业所在企业集团(或主管部门)以相关档案材料等文档作为佐证就该机构停办撤销时间等有关事项出具书面说明。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的上述职教幼教机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
原先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后经组织安排在该职教幼教机构管理岗位上工作并退休的教师,但不包括从教育教学岗位转岗从事其他非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并退休的人员。
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前及国有企业所办职教幼教机构停办撤销前,在该职教幼教机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
按规定经批准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教育教学岗位上离岗退养(包括内退、病退)且未转岗,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
(三)资格认定
1、1987年12月31日及之前退休的教师,应当具有在上述职教幼教机构从教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98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扬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荣誉证书。
3、2013年1月1日起退休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
对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
(二)补贴调整
今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规定执行;生活补贴调整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同步调整;其养老金调整时,增加的养老金相应冲减加发的生活补贴。
三、经费渠道和计发时间
(一)经费渠道
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应享受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驻扬中央、省属国有企业所需资金根据中央和省财政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计发时间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发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国资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信访局组成(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的专门人员担任。
(二)工作职责
市国资委: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情况调查及汇总;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工作;向省国资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除国有企业所办技工院校以外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及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及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生活补贴经费的测算、确认、筹集、拨付等工作,并与省财政厅衔接,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测算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所需资金。
市人社局:负责国有企业所办技工院校及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负责各类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测算、核定,以及今后生活补贴调整的测算、核定工作;负责退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的申报和发放等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所属国有企业办技工院校及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及生活补贴测算、核定、发放等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非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开展人员档案清理、资格初审、造册、公示、上报等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订全市信访维稳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政策宣讲、矛盾调处化解等项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处理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国有企业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对本系统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调查、初审、登记,负责相关基础材料的审核、造册、公示、上报,负责本企业信访维稳。
市级其他国有企业:负责本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调查、初审、登记,负责相关基础材料的审核、造册、公示、上报(经主管部门确认),负责本企业信访维稳。
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已改制重组或关闭、破产、歇业的原国有企业,按归属原则由原主管部门(原主管部门无法落实的,由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负责调查、初审、登记,负责相关基础材料的审核、造册、公示、上报,负责本企业信访维稳。
驻扬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负责所举办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退休教师的调查、初审、登记,负责相关基础材料的审核、造册、公示、上报(经企业集团或主管部门确认),负责本企业信访维稳。
六、其他事项
县(市、区)政府负责妥善解决辖区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相关审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凡纳入范围的退休教师应由企业(或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企业(或主管部门)将公示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意见下发后,若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扬州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丁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逍霄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沈家宽市国资委副主任
匡成兰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庆寿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芳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江伟市经信委副主任
刘钢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实行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