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属于招标内容的一部分么
基本上算,除合同额外说明规定的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即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B. 招标文件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C.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招标文件的组成要素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
3、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
D.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是哪些.请生意经朋友帮忙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人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一类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类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所谓招标文件实质性就是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并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一般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人须知。这是招标文件中反映招标人的招标意图,每个条款都是投标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规则的说明。(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3)技术规格答燃首。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指招标项目在技术、质量方面的标准,如一定的大小、轻重、体积、精密度、性能等。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的确定,往往是招标能否具有竞争性,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制约因素。(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报价是招标人评标时衡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事先提出报价的具体要求及计算方法。招标文件中应说明招标价格是固定不变的,或是采取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中还应列明投标价格的一段颤种或几种货币。(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只能采用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不得另定。(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在招标投标程序中,如果投标人投标后擅自撤回招标,或者投标被接受后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那么招标人就可能遭受损失(如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和招标推迟而造成的损失等)。因此,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或形式的担保(如抵押、保证等),以防止投标人违约,并在投标人违约时得到赔偿。(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12)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明确将要完成的工程范围、供货的范围、招标人与中清数标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