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它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范围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等;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判决书、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等。
3、表现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的行为模式和标准;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规定的内容是特定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B. 规范性文件是什么意思
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 机关 、团体、 组织 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 约束 和规范人们行为的 性质 ,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即“ 法规 ”。
词语分解
规范的解释 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 标准 道德 规范详细解释.典范。《书序》:“所以 恢弘 至道,示人主以规范也。” 晋 陆云 《答兄平原》诗:“今我顽鄙,规范靡遵。” 唐 元结 《刘侍御月夜宴会》诗序:“诸公尝欲变时 文件的解释 ∶指公文书信等 ∶指有关政策、理论等方面的 文章 详细解释.指公文、信件等。 郑观应 《盛世危言·考试上》:“ 次第 而升,以资历练,文件自理,枪炮自发。”.有关 政治 理论、时事政策、学术 研究 等方面的文章。
C. 如何判断是不是规范性文件
一、如何判断是否是规范性文件:
1、可以根据发布的主体以及内容确定;
2、规范性文件分为创制类规范性文件、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规范文件;
3、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
二、规范性文件的分类:
根据规范性文件性质和制定权来源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可分为三类:
1、创制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尚未作出规定,但因为行政管理需要,而制定具有新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2、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
3、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1、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2、中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棚拆拆的规范管理。例如,中国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
3、与规范性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文件,它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如判决书、任免令、逮捕证公证书、结婚证书等。非规范性文件是适用法律所产生的文件,不是法的渊源。
四、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1、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正文。
2、正文内容实际可概括为:
(1)假定;
(2)处理;
(3)奖励;
(4)惩罚。
五、规范御罩性文件的行政需求:
1、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
2、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
3、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本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及十三条的规定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4、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补充:由于中国立法层级及形式多种多样,名称繁多(包括法、条例、办法、规定等),当前对“规范性文件”无权威解释和界定,初学者对“规范性文件”一知半解,这样很难区别实践中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5、通俗理解:规范性文件就是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链枣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D. 政府规范性文件指的是什么
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
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1、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2、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涉及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或义务作出要求;
3、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也即适用于不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
4、规范性文件具有反复适用性;
5、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规定、办法、决定、通知、通告、公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
E. 规范性文件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制定对公众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管理依据,即大家俗称为“政策”或“红头文件”。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作为一名机关人首先要会鉴别规范性文件,把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保证文件制定民主、科学、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一、规范性文件特征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其特征主要有:
(一)制定主体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
(二)基于法定职权和行政法律关系,按公文规范和程序制定,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管理对象为不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
(四)内容对不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并且该权利义务内容具有确定性、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
(五)需要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并遵照执行。
F. 规范性文件包括哪些 规范性文件指什么
1、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2、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在我国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
3、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与规范性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文件,它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如判决书、任免令、逮捕证公证书、结婚证书等。非规范性文件是适用法律所产生的文件,不是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