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__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❷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法律分析:
为鼓励相关产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较多,主要有超税负即征即退、按比例即征即退、限额即征即退等类型。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2018年5月1日前为17%,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为16%,2019年4月1日起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❸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
软件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国家出台了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优惠政策。问题来了,作为新成立的软件生产企业,该怎么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呢?
要点一
首次享受先备案!
首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备案。
具体操作步骤: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
按照提示填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情况表》,填写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事项、征收税目、税率、政策依据等情况,再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软件证书信息采集”界面,按照提示填写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后续可在增值税即征即退页面直接选中已保存证书,无需重复上传。
要点二
进项金额要分摊!
例如,有一家软件开发企业m,在办理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时,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明细表有区分软件产品进项税额和无法分摊项目进项税额,申报增值税时将火车票、飞机票等进项放在了一般项目里抵扣报税,那么如何划分符合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销售部分的进项抵扣金额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针对软件企业m,假设能够直接归属于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a,相关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即征即退部分销项额;除此之外,企业还收到了火车票、飞机票、房租费、水电费等等日常办公费用增值税抵扣凭证,这些进项税额合计为b,企业可以按照软件销售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占总成本或者总收入的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c(注意: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综合以上两点,当期软件销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c。
要点三
销售收入要齐全!
企业在销售软件时也收取了安装费、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是否也算软件销售收入,合并计算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十一、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❹ 什么叫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政策指的是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网上的兼职都是需要提前进行预缴税的,不过在去年的3月份都会打到我们的银行卡上,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这一点,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相比,后者有比较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相对来说差异也是非常的多的,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去了解相关知识才行,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
个人建议:
同时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努力赚钱,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正确看待这件事。
(4)软件即征即退政策国税总局文件扩展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有关规定,凡是分别核算其成本的,按照其占总成本的比例,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予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嵌入式软件”是指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并且不能准确单独核算软件成本的软件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软件产品,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的规定分别核算成本。
❺ 软件产品退税
什么是软件产品即征即退?❻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怎么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按应交增值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即征即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据实缴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随三税减免而减免,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按法规,即征即退只是指的增值税这单一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地税范畴是不能少交或不交的,需要按增值税比例正常交纳,不得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软件即征即退政策国税总局文件扩展阅读:
《关于以外购木片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规定,纳税人直接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纳税人外购的已享受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木片为原料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不属于财税〔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利用产品,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国税函[2005]826号)
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财税[2004]45号)
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❼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法律分析: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❽ 软件行业即征即退政策2022
一、正文回答
软件行业即征即退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分析
即征即退是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至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即征即退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在于以特殊方式对纳税人实施免税和减税的行为,加强对税务部门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确保对税收优惠政策规模控制的有序性。即征即退与先征后返相比具有税款返还及时、操作程序简单易行的优点,先征后返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
三、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范围: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持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
3、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研制开发项目、任务书或计划,研制开发、生产,并具备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软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