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的简介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制造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并且随着国际互联网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Melissa和今年的“爱虫”病毒都是新型的具有网络特点的病毒,它们具有突发性、变异快、破坏力强的特点。也就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传播、蔓延,导致计算机网络陷于瘫痪,造成重要信息的丢失。另外,还出现很多具有攻击性的黑客程序和其他破坏性程序。这些类型的病毒和有害程序都利用了计算机网络的技术,进行传播、破坏,使用户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而且,最近发生的计算机病毒事件频度越来越快,影响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大。我们国家目前正在积极进行信息化建设,如何应对日益严重的计算机病毒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当务之急。
1994年2月18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第六条正式明确指出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同时,规定了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公安部归口管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今年,公安部颁布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在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中,也对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我国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已经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根据法令、法规的要求,对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按照此规定公安部委托建立了相应的产品检验中心。 1996年,天津市公安局与天津市技术监督局建立了我国唯一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天津市质量检验站第70站),该检验中心承担着对在我国销售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质量检验认证工作。该站自1996年建立以来,在公安部和天津市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已对国内外十多个病毒防治产品进行了质量检验工作。并建立了我国计算机病毒标准样本库,填补了我国一项空白。在检验工作中,我们积累了大量的计算机病毒的技术资料,对目前流行的计算机病毒有了深入的了解和实践经验。我们并参加了亚洲计算机病毒研究会,与国际反病毒组织建立的合作和交流关系。编制起草了用于检验的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35-1996《DOS操作系统环境下计算机病毒检测方法》、GA 243-2000《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今年,在公安部又立项起草新的标准《计算机病毒库建立准则》,用以规范中国计算机病毒库的建立工作。在1992年编写了一套计算机安全丛书《计算机安全管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病毒》。在1994年我们又编写了《计算机安全实用技术》一书,由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并利用编写的书籍作为天津和其他省市的计算机安全培训教材。1997年我们参加了公安部全国计算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这套教材共分三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与法规相关基础知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汇编》。该培训教材已于1998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因此,我们具有较高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和检验技术以及实践经验。
根据计算机病毒的特点,和多年病毒防治工作的经验来看,从根本上完全杜绝和预防计算机病毒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可能的。我们目前面临的计算机病毒的攻击事件不但没有减少,而是日益增多,并且,病毒的种类越来越多,破坏方式日趋多样化。每出现一种新病毒,就要有一些用户成为病毒的受害者。面对此种形势,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要寻求一种解决方案,力争将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性降至最低。因此,因此,急需建立一种快速的预警机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并捕获病毒,向计算机用户发出警报,保障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