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故意篡改、删除他人计算机数据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对情节轻微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特别严重的,就构成 “扰乱公共秩序罪”依照《刑法》第286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给被害人方造成财产损失的,除要受到以上法律制裁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B. 移动公司私下篡改后台数据,违反那条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宽李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握巧数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段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因此,如果故意篡改、删除他人计算机数据,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给别人造成损失,还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网络犯罪种类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刑法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下称“网络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
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称“涉网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如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
1、对网络犯罪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对涉网犯罪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更改计算机数据犯了什么法扩展阅读
治理网络犯罪的方法
1、完善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依据。纵观世界各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采用刑事手段保护网络安全、规范网络秩序已成为发展趋势。
2、提高网络犯罪治理的执法能力。为应对手段日益先进、形式变化多样的网络犯罪,必须不断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使执法部门的机制、技术与技能能够适应网络犯罪的治理需求。
3、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社会参与。在治理网络犯罪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协助和配合也非常重要。
要推进新时期治理网络犯罪的社会合作联动,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赢的社会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预防、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形成防范网络犯罪的社会合力。
要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网络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针对网络犯罪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等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
4、强化网络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从技术实现的角度看,网络犯罪跨境、跨区域作案的特点非常明显,这不仅给政府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给相关部门追踪线索、破获案件造成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