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证据中的电子数据,主要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㈡ 电子数据包括哪些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电子邮件、电子数据数早交换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汪碧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对电子数据是否真实,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薯陵雀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 (二)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 (三)收集、提取的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四)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 (五)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
㈢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哪些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电子数据,也称电子证据,是指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如扰。电子数据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余橡祥的规定。
电子数据的特点
1、高技术性和精确性。电子数据的精确性相对于其它任何形式的数据是无与伦比的。计算机把它要处理的任何文字、图像、声音等统统都转化成了以 0和1的组合来代表的二进制数码。电子数据在传输、存储过程中,基本上不会发生错误,且很少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证言的竖搏误传、书证的误记等。
2、提交形式的多样性。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只能是载有过去事件内容的物质材料。电子信息本身具有多样性,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多种媒体,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加密编译的。
因此电子证据以何种形式何种载体来作为诉讼活动中提交给法庭的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如可以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或以传统物证、书证或视听资料的形式提供,也可以由第三方公证或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作为证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