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工业、电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国防科技工业、金融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并且,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其范围内的监管职责;最后由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相较于《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法》所涉及的监管部门权属划分,《数据安全法》既有保留也有突破。”在网络监管方面,《数据安全法》沿袭了“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国务院其他下属机构联动”的监管体系。
但值得注意的是,《数据安全法》首次将数据安全全局决策统筹工作升格至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与《国家安全法》保持一致,从侧面巩固了数据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基本法成文化的方式将数据安全工作上升至国家安全最高监管和行动决策的层级。
B. 大数据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有何作用
大数据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作用:
1、引领军事科研方向。目前,我军科研立项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国内外、军内外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综合集成和挖掘分析,不但可以及时发现我们的短板和弱项,还可以全面感知和分析主要国家军事科技发展现状,迅速捕捉研究热点,预测发展趋势,识别潜在的颠覆性技术和迷雾陷阱,为科学立项提供引领,推动军事科研需求生成模式发生重大转变。比如,美国防部技术情报办公室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技术跟踪和地平线扫描”项目,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全球科学技术活动进行全面感知和深入研判,分析优势差距,从而引领未来科研方向和重点。
2、转变军事科研范式。2007年,计算机图灵奖获得者吉姆·格雷提出,人类科研活动历经科学技术发展之初的“实验科学范式”、以模型和归纳为特征的“理论科学范式”、以模拟仿真为特征的“计算科学范式”,目前正在转向以大数据分析为特征的“数据科学范式”。这种研究范式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将全面深度嵌入军事科研工作,以往通过实验或者模拟仿真等方式才能获取的科学结论,未来通过分析挖掘海量数据就能够发现未知规律、挖掘隐藏信息、捕获有价值知识,从而颠覆传统的军事科研模式和机制,形成新的军事科研范式,研究效率也将大幅提升。
3、推动理技融合深度发展。长期以来,我军军事理论研究和军事技术研究如何相互借力补台一直是“老大难”,理论研究缺乏先进技术支撑,技术研究缺少军事理论牵引。调整改革后,从体制上打破了军事理论研究和军事技术研究的壁垒,但要真正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必须通过军事数据的全面共享和高效交互,打通理技融合的信息数据流,构建理技融合的底层通道,有效改变过去二元分立的局面,使数据共享成为军事科研理技融合“落一子而全盘活”的重要突破口。
C. 大数据所从事什么工作
大数据有各方面的工作,有需要用到高深的技术的,也有简单的工作,主要你愿回意并且有决心从事大数据相答关工作,不管你先前读什么专业,一定能找到适合你的切入点,进入大数据行业工作。
大数据相关的工作分为几大类:大数据研发、大数据开发、大数据分析、大数据运维。
如果你想从事偏技术型的工作,至少要有开发语言作为支撑,比如Java或python,工作的选择也更宽泛并且都是企业所要求的核心岗位,对以后的发展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