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税务的三项制度是什么
1月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以更扎实举措、下更大气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同时坚持“三个注重、三个不准”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进一步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着力统筹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决做到“三个注重、三个不准”,即要注重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不准搞大面积、重复性直接下户现场调研;要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要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王军要求,要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据了解,税务部门2019年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将这一常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欢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樊勇认为,在“三项制度”下,税务人员不能随意执法,纳税人不能敷衍检查,征纳之间没有交易空间,这会促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都依法办事、规避风险。
在规范执法的同时,税务部门逐步健全以风险为导向的“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深化纳税信用社会化运用,强化“信用+风险”动态管理,波次推进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公正的良好税收秩序。2018年8月份至2019年底,税警关银密切协作,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2万户,主动投案自首2501人。
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纳税人满意度得分较上年提高1.4分;普华永道与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2020年世界纳税报告》显示,中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纳税指标排名连续三年实现新提升,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等方面持续发力,创造出了更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B. 金税四期工程启动实施 各地部署“以数管税”
在广东省发布的方案中,其明确要以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为切入点,并提出2022、2023和2025年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在7个方面近30项改革任务中,提升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能力占据核心地位。
然而,要实现上述任务,其中一个关键的背景是金税四期工程的启动实施。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金税四期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主要为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等项目提供配套功能。
“经过近一年的部署和技术建设,目前金税四期已完成主要流程的升级,相比金税三期,四期工程的最终目的是将企业经营账簿数据纳入税收系统,从而实现增值税申报和企业销售数据的结合,这是以数治税顺利实施的重要技术保障。”一位地方税务部门人士表示。
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必然进入“以数治税”阶段。“当前,我们正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王军说。
在财税人士看来,中国税收征管经历“经验管税”和“以票管税”两个时期后,“以数治税”的来临也是必然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经验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人的经验积累而提升,体现的是加法效应。而进入“以票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票的关联监控而提升,这主要体现的是倍增效应。
此后一段时间,依托金税工程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我国税收征管不断升级。特别是2014年以来,税务部门对金税工程进行的系统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创造了条件。
2020年,增值税专票电子化首先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进行前期试点,按照安排,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
根据中办、国办的要求,2021年要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时要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并在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王军表示,以数治税主要通过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税四期虽然主打“以数治税”概念,但从税收征管现状看,短期内企业尚不可能完全摆脱“发票依赖”,然而不可否认,未来增值税申报与企业经营数据有机结合将是必然。
华税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增值税法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于销售环节,因此应当与销售收入有关联,而与发票开具无关。因此,无论是否开具发票,企业发生销售行为、取得应税收入的,都应当计缴税款。
而对于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需要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也不应当计缴税款,这可以有效降低增值税虚开现象的发生频率,从而避免国家税款损失。
基于此,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王军表示,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再到“以数治税”的过程,其实也是促进纳税人从“被动遵从”到“主动遵从”再到“协同遵从”的过程,这是税收现代化不断向前迈进的过程。
C. 智慧税务突破口是什么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7日表示,中国已经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智慧税务建设蓝图,其中将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当晚,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线上形式举行。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联酋、新加坡、塞拉利昂等61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官员以及12个国际组织负责人齐聚“云端”,以“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为主题,共商“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发展大计。
2019年4月,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中国浙江乌镇举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立,共建“一带一路”开启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新篇章。
在本届论坛开幕式上,王军表示,为顺应数字化转型,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持续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系统的完善,建成了中国最大的电子政务生产交易云——税务云平台,不断优化完善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信息化工程——金税三期。
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国充分挖掘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库”,并加速技术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如今,“非接触式”办税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首选,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都可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对此,税务部门加大了对大数据潜力挖掘力度。
“中国智慧税务建设蓝图已经绘就。”王军说,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已对“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作出总体规划。中国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方位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能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
围绕国际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王军提出三点倡议: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交流、加大税收信息化培训援助和加快推进合作机制建设。
据介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立两年来,已组织召开20余场线上会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创造了常态化交流平台。同时,合作机制理事会不断壮大,目前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
本届论坛为期三天,由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办,将有300余位代表围绕税收征管信息化、涉税数据治理、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等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