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数据交易所是干嘛的
数据交易所形成了一个数商的体系,这个体系里有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合规咨询、质量评估、资产评估、交付等多领域,只有把体系建起来,合规的阳光的交易跑起来, 大家才会来。它还提供了一整套的数据交易制度,就是针对上文里说的,在这里,可以进行确权,进行数据价格发现与定价,有明确的监管和规则,给数商入场,给交易方建立互信。它还搭了一个全数字化的数据交易系统,保障数据交易全时挂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它能提供数据产品登记凭证,通过登记凭证和交易凭证的发放,实现一数一码,可登记、可统计、可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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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所的经营范围
大数据交易所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资产交易、大数据金融衍生数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大数据清洗及建模等技术开发;大数据相关的金融杠杆数据设计及服务;经大数据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大数据交易所将为数据商开展数据期货、数据融资、数据抵押等业务,建立交易双方数据的信用评估体系,增加数据交易的流量,加快数据的流转速度。数据品种包括政府、医疗、金融、企业、电商、能源、交通、商品、消费、教育、社交、社会这十二类大数据。
数据交易所的发展概况
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2015年4月15日正式挂牌,并完成了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省数字广东研究院,买方为京东云平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首批数据交易。首批数据交易的完成,标志着全国首个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投入运营。同时,在交易所平台基础上,大数据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企业等多方共同组建大数据交易商联盟,首期对接的企业包括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100多家企业。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的成立,将诞生一个万亿级别的交易市场,大数据产业链将开启“贵阳模式”,预计在未来3至5年,交易所日交易额将突破100亿元。
❷ 数据交易所是什么
数据交易所是大数据交易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大数据在商业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有关大数据的交互、整合、交换、交易的例子也日益增多。大数据交易所也随之应运而生。2015年4月15日,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英文名:Global Big Data Exchange,简写:GBDEx)正式挂牌运营并完成首批大数据交易。
大数据交易所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资产交易、大数据金融衍生数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大数据清洗及建模等技术开发;大数据相关的金融杠杆数据设计及服务;经大数据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大数据交易所将为数据商开展数据期货、数据融资、数据抵押等业务,建立交易双方数据的信用评估体系,增加数据交易的流量,加快数据的流转速度。数据品种包括政府、医疗、金融、企业、电商、能源、交通、商品、消费、教育、社交、社会这十二类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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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中心简称EDI。 主要是将商业或行政事务处理中的报文数据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的报文数据格式,进而将这些结构化的报文数据经由网络,从计算机传输到另一端的计算机的工作。 所谓EDI就应当包括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1、 需要进行信息交换的某一应用领域,即EDI的环境。例如: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医院工作,图书馆工作,项目管理等等。它限定了有哪里信息需要传递,在哪些地点之间进行传递。
2、 信息交换的流程及规则,即EDI的过程。它反映了实际领域中的业务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信息流程。例如在贸易过程中,从询价,报价开始,直到付款,交货。中间涉及供应者,购买者,银行,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种企业(或称角色),先后几十种信息交换业务需要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流程体现为一系列规则与标准。
3、 信息交流的手段,括硬件设备,通信设备以及软件,即EDI的技术实现。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已经比较普遍,EDI的应用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一般来说不需要特殊的开发。例如,通信线路可以使用已有的各种方式解决,从最简单的电话线到租用卫星专线。需要的是软件的开发。 针对某一领域的应用,遵从某一特定的标准,就要有一套专门的软件。解决这一领域的问题是技术方面的任务。
总之,对于EDI,应当全面地去认识和理解,而不要只从技术,甚至只从硬件的角度去看待与处理EDI的工作。
❸ 如何实现大数据交易
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以数据为基础,以人工智能为主要驱动力的新型经济形态正在蓬勃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核心在于数据自由流通,而数据交易就是实现数据有序流通的关键一环。
近日,发源地大数据对我国大数据交易产业进行了深度研究,指明了未来发展路径。
2011年至2014年这四年间,我国大数据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大数据的市场规模增速稳定,每年均保持在20%以上。
2015年,大数据市场规模已达到98.9亿元,同比增长30.7%。
2016年,大数据市场规模增速迎来高潮,达到45%,市场规模继续扩大,超过160亿元。
预计2017年至2020年,大数据的市场增速稳定。
我国主要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分布在西南、华中和华北地区,均属于国内第一批崛起的大数据交易平台。
从当前的发展来看,中西部发展势头强劲,产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是国内最早规划并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地区。
东部地区则依托经济优势,聚集效应开始显现。就目前而言,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形成以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为集团枢纽的沿海大数据走廊格局,是东部地区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的最大特点。
1.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进入井喷期。
数据交易平台是数据交易行为的重要载体,可以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数据流动性,成为当前各地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主要举措之一。从全国范围来看,2015年前成立并投入运营的有北京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长江大数据交易所、东湖大数据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大数据交易所和河北大数据交易中心。2016年新建设的有哈尔滨数据交易中心、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以及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据有关数据预测,到2016年年底全国类似的交易平台数量可能达到15到20个[1]。
2.大数据交易变现能力有所提升。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鼓励下,数据交易从概念逐步落地,部分省市和相关企业在数据定价、交易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随着数据交易类型的日益丰富、交易环境的不断优化、交易规模的持续扩大,我国数据变现能力显著提高。据《2016年中国大数据产业白皮书》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交易的市场规模为33.85亿元,预计到2016年国内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62.12
亿元,2020年将达到545亿元。
3.大数据交易仍整体处于起步阶段。
从整体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大数据交易仍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据交易主要以单纯的原始数据“粗加工”交易为主,数据预处理、数据模型、数据金融衍生品等的内容的交易尚未大规模展开。二是数据供需不对称使得数据交易难以满足社会有效需求,数据成交率和成交额不高。三是数据开放进程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据交易整体规模,影响数据变现能力。四是数据交易过程中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体系和必要的法律保障,无法有效破解数据定价、数据确权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