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贵阳大数据是什么
问题一:在贵阳发展大数据有哪些基本条件 1、是电力充足。
大数据运算的基础是大量的计算机组,运行起来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当然是外界温度越低越好。事实上,很多大公司如脸谱都把大数据中心设在了温度更低的北欧一带。
贵州天气凉爽平均气温在15°C左右,大自然就是中央空调。
2、成本低廉。
广东电价1元/度,贵州3毛/度;还有土地\人工成本等都比较便宜
注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西电东送电量累计突破4000亿千瓦时,达4012亿千瓦时;
3、贵州建大数据更安全。
贵州多山多水喀斯特地貌,加上无地震、无风沙、无台风、无雾霾污染、发生战争把服务器随便挪到任何一个溶洞里自己发电就能安全运行。
4、交通方便:
(1)贵州是全国第9个县县通高速的省份;
(2)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
(3)“一干十三支” 航空网覆盖全省---“一干”是指贵阳机场。
5、世界旅游组织所称赞的贵州是“生态之州、文化之州、歌舞之州、美酒之州、国家公园省”;
问题二:贵阳大数据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工程?合法吗 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 *** 。
有人把数据比喻为蕴 藏能量的煤矿。煤炭按照性质有焦煤、无烟煤、肥煤、贫煤等分类,而露天煤矿、深山煤矿的挖掘成本又不一样。与此类似,大数据并不在“大”,而在于“有用”。价值含量、挖掘成本比数量更为重要。对于很多行业而言,如何利用这些大规模数据是成为赢得竞争的关键。
大数据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大量消费者提 *** 品或服务的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
2) 做小而美模式的中长尾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做服务转型;
3) 面临互联网压力之下必须转型的传统企业需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价值。
问题三:基本上每个省都有大数据了贵阳大数据还有什么牛的地方 牛的地方在于,是国家试点的地方,大数据中心了,国家扶持的话,优势自然而然的就不用说了。肯定是得天独厚的优势了。肯定在哪个地方会产生很多和大数据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才了,这个优势很大了。对于经济来说带动了很多的。
问题四:贵州大数据产业有哪些 将围绕建设信息资源中心、打造大数据产业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基础构建、集群聚集、创新突破”的思路,科学规划大数据产业布局,建基地、引人才、聚企业、抓应用、保安全、促创新,努力将新区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和大数据应用服务示范基地。
一是加快数据资源集聚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集聚全省政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引进国家级数据资源库,争取国家基础数据存储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重点企业数据中心落户;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和范围,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提升数据采集能力,参与数据资源库建设;设立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完善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开放、开发等标准,规范 *** 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保证数据资源有序、有效使用。
二是加快计算服务能力和应用能力建设。引进公共云服务龙头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等公共云服务;引导财政资金支持的信息化项目优先部署在统一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共享;面向贵州省建设电子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物流、企业管理、智慧城市等方面的需求,发展服务功能强、商业模式新、带动效果大的行业云平台;面向企业研发、产品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需求,提供专业化的工业云计算服务;加快研发云计算平台资源管理软件、云安全防护产品、云模式应用软件,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云计算系统解决方案。
三是加快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利用能力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关键算法和共性基础技术研发,开发专业化的数据处理分析工具,形成大数据基础技术与产品资源池;发挥大企业平台引领作用和专业大数据服务企业创新优势,加快市场化的大数据应用,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提供特色化的数据服务;支持数据开放、共享和应用服务,探索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大数据的公共应用;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示范应用,推动专业化的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发展,提高大数据行业应用能力。
四是加快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建设。着力发展服务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云计算与大数据通用基础软件、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等产品,构建基本完整的电子信息软硬件产品链;大力发展面向信息技术产业的规划咨询、方案设计、投融资服务、系统集成、测试评估、安全审计、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建立产业联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软硬件产品链垂直整合和企业间战略合作。
问题五:贵阳有哪些大数据公司啊? 有,西南环路口就有一家大数据。
问题六:贵阳是大数据之都,世界众筹之都,凭什么??? 1、是电力充足。
大数据运算的基础是大量的计算机组,运行起来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当然是外界温度越低越好。事实上,很多大公司如脸谱都把大数据中心设在了温度更低的北欧一带。
贵州天气凉爽平均气温在15°C左右,大自然就是中央空调。
2、成本低廉。
广东电价1元/度,贵州3毛/度;还有土地\人工成本等都比较便宜
注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西电东送电量累计突破4000亿千瓦时,达4012亿千瓦时;
3、贵州建大数据更安全。
贵州多山多水喀斯特地貌,加上无地震、无风沙、无台风、无雾霾污染、发生战争把服务器随便挪到任何一个溶洞里自己发电就能安全运行。
4、交通方便:
(1)贵州是全国第9个县县通高速的省份;
(2)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
(3)“一 干 十 六支” 航空网覆盖全省---“一 干”是指贵阳机场。
5、世界旅游组织所称赞的贵州是“生态之州、文化之州、歌舞之州、美酒之州、国家公园省”;
问题七:贵阳有哪些大数据公司啊? 贵 州 盛 方 科 技 , 他 们 很 多 大 数 据 运 营 , 他 们 做 运 营 很 多 客 都 说 棒 极 了 , 给 客 户 的 印 象 非 常 深 。 也 可 以 找 点 他 们 的 案 例 看 一 下 。
问题八: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介绍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GBDEX)是经贵州省 *** 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以大数据命名的交易所1, 4月14日正式挂牌运营并完成首批大数据交易2,是一个面向全国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创新型交易场所,遵循“开放、规范、安全、可控”的原则,采用“ *** 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旨在促进数据流通,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向社会提供完整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3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部坐落于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贵州省省会贵阳,四中心分别布局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4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主要股东包括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九次方大数据公司、北京亚信数据有限公司、郑州市迅捷贸易有限公司和贵阳移动金融发展有限公司。2截至2015年底,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金额已突破6000万元人民币,会员数量超过300家,接入的数据源公司超过100家,数据总量超过10PB,已发生实际交易的会员超过70家。5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全程参与了贵阳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产业规划和产业推动,当前正在参与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大数据交易标准、大数据技术标准、大数据安全标准等国家大数据战略顶层设计,同时在全国布局三十个交易中心。
问题九:贵阳大数据中心在哪里 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在贵阳市云岩区大西门
北京贵阳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研发基地(阳关大道28号)
⑵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运用大数据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管理能力、服务改善民生,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是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第三条大数据发展应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引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共享开放、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坚持应用和服务导向,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先行先试;积极引进和培育优势企业、优质资源、优秀人才,促进大数据产业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聚集区、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大数据安全与管理工程、跨境数据自由港等建设发展,形成大数据资源汇集中心、企业聚集基地、产业发展基地、人才创业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和应用服务示范基地。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大数据发展应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工作。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绿色集约、资源共享的原则,编制本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规划的,应当与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报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应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大数据发展应用意识和能力。第二章发展应用第八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用于大数据发展应用研究和标准制定、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创业孵化等;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相应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
依法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数据发展应用。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大数据发展应用;鼓励社会资金采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依法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定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产品应用、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定大数据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并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大数据发展应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保障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对新增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列入近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大数据建设项目。第十一条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大数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大数据高层次人才或者大数据企业员工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数额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条鼓励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以设立研发中心、技术持股、期权激励、学术交流、服务外包、产业合作等方式,积极利用国内外大数据人才资源。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技术研究,建立大数据教育实践、创新创业和培训基地。
支持高等院校大数据学科建设,开设大数据相关课程。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内通信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宽带、移动互联网覆盖率和接入能力,推进全省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提升互联网出省带宽能力。
鼓励、支持网络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骨干传输网、无线宽带网及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建设和改造升级,优化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布局,提高网络通信质量,降低网络通信资费。
⑶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数据,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府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
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政府数据和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第四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具有合法目的和用途,遵循正当、必要、适度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重大事项。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统筹管理和政府数据的协调调度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第七条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购买服务、统筹资金保障的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数据汇聚、数据共享、系统互通、业务协同。第八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在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上进行。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第二章政府数据管理第九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行目录管理。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编制指南,定期发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编制指南和责任清单要求,对照本单位职能编制、维护各自的全量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编制目录时应当听取其他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将各行政机关的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汇总后,在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上发布。
行政机关应当对本单位的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定期进行更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因法律、法规调整或者职能变化需要更新目录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条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由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归集、管理和维护,并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在部门间进行无条件共享。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项目形成的精准扶贫、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社会信用、生态环保、气象水文、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主题数据,由主要负责的省级行政机关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归集、管理和维护,并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平台予以共享。
鼓励各市、州人民政府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归集、管理和维护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数据、主题数据。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及有关标准规范,及时采集、管理和维护政府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可以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平台获得的政府数据,行政机关不得重复采集。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对本部门共享开放数据设置标识,自然人信息应当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标识,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应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标识。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指定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编制以及数据的归集、发布、维护管理,负责配合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协调调度工作。
⑷ 贵州大数据产业有哪些
将围绕建设信息资源中心、打造大数据产业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基础构建、集群聚集、创新突破”的思路,科学规划大数据产业布局,建基地、引人才、聚企业、抓应用、保安全、促创新,努力将新区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和大数据应用服务示范基地。x0dx0ax0dx0a一是加快数据资源集聚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集聚全省政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引进国家级数据资源库,争取国家基础数据存储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重点企业数据中心落户;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和范围,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提升数据采集能力,参与数据资源库建设;设立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完善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开放、开发等标准,规范政府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保证数据资源有序、有效使用。x0dx0ax0dx0a二是加快计算服务能力和应用能力建设。引进公共云服务龙头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等公共云服务;引导财政资金支持的信息化项目优先部署在统一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共享;面向贵州省建设电子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物流、企业管理、智慧城市等方面的需求,发展服务功能强、商业模式新、带动效果大的行业云平台;面向企业研发、产品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需求,提供专业化的工业云计算服务;加快研发云计算平台资源管理软件、云安全防护产品、云模式应用软件,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云计算系统解决方案。x0dx0ax0dx0a三是加快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利用能力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关键算法和共性基础技术研发,开发专业化的数据处理分析工具,形成大数据基础技术与产品资源池;发挥大企业平台引领作用和专业大数据服务企业创新优势,加快市场化的大数据应用,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提供特色化的数据服务;支持数据开放、共享和应用服务,探索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大数据的公共应用;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示范应用,推动专业化的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发展,提高大数据行业应用能力。x0dx0ax0dx0a四是加快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建设。着力发展服务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云计算与大数据通用基础软件、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等产品,构建基本完整的电子信息软硬件产品链;大力发展面向信息技术产业的规划咨询、方案设计、投融资服务、系统集成、测试评估、安全审计、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建立产业联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软硬件产品链垂直整合和企业间战略合作。
⑸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是指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第三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统一标准、便捷高效、主动提供、无偿服务、依法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则。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统筹协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重大事项。县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府数据的采集汇聚、目录编制、数据提供、更新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纳入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广,增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意识,提升全社会政府数据应用能力。第七条鼓励行政机关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中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对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八条实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共享、开放的政府数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二章数据采集汇聚第九条市人民政府依托“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统一建设政府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用于汇聚、存储、共享、开放全市政府数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共享平台、开放平台应当按照规定与国家、贵州省的共享、开放平台互联互通。
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本辖区、本机关信息化系统纳入市级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统筹管理,并且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访问接口与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对接。第十一条政府数据实行分级、分类目录管理。目录包括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以及共享目录、开放目录。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贵州省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以及标准,在职责范围内编制本辖区、本机关的目录,并且逐级上报大数据主管部门汇总。
目录应当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市级共享目录、开放目录应当按照规定公布。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在职责范围内采集政府数据,进行处理后实时向共享平台汇聚。
采集政府数据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由相关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采集汇聚。
行政机关对其采集的政府数据依法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对所提供的政府数据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因法律法规修改或者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等涉及目录调整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更新;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情况发生变化,涉及政府数据变化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数据使用方对目录和获取的数据有疑义或者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反馈政府数据提供机关予以校核。
⑹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实现政府数据公平有序地共享开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数据创新应用,全面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依据《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类数据资源,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财政资金投资建设、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联合建设、行政机关向社会购买服务或者需要财政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行政机关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协调解决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有关重大问题。
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二)组织建立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沟通协商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制度;
(四)组织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考核;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区(市、县)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接受上级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配套制度;
(三)组织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考核;
(四)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其他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政府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作为政府数据传输、存储、共享、开放的载体。
电子政务外网是承载“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共享平台和行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基础网络。
“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应当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是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的云计算平台。
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支撑行政机关进行政府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平台。
开放平台是发布全市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和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放政府数据的公共基础平台。
鼓励区(市、县)人民政府参与建设“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第九条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建设本辖区的电子政务外网,并明确相应工作机构管理维护。第十条除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再单独建设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新建或者改造信息系统应当部署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已建信息系统应当逐步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迁移。
行政机关未按照前款规定将本机关信息系统部署或者迁移至“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财政部门不再安排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用。第十二条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共享平台、开放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具备相应信息技术服务条件的机构对前款规定平台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并依法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行政机关使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自核实通过之日起提供不低于10日的测试试用期,经测试通过后,向申请机关正式开通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