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贵州痛客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痛客梦工厂是一个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企业服务平台,痛客网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背景调查,并对入驻服务商实地探访,优选出靠谱服务商,服务商涵盖公司代理、管理企业、技术研发、营销推广、创新定制五大板块60多项类目,为企业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定代表人:曾途
成立时间:2016-02-25
注册资本:1428.57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2010000017563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跑马井机场路经典天成1号写字楼11层(双龙数据工场)
❷ 重庆前沿城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重庆前沿城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3-67210650,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介绍:
重庆前沿城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9-01在重庆市渝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数据谷东路19号。
重庆前沿城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慧宇,注册资本2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通过爱企查查看重庆前沿城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❸ 乘方大数据(贵阳)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乘方大数据(贵阳)有限责任公司是2017-05-28在贵州省贵阳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港产业基地大数据工场10层。
乘方大数据(贵阳)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20191MA6E2XW56G,企业法人姚俊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乘方大数据(贵阳)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服务和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通过爱企查查看乘方大数据(贵阳)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❹ 贵州双龙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贵州双龙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大数据技术及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汇聚了数据挖掘、商业智能、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精英,致力于超大规模智能化数据采集,以数据的全量采集加时间维度为中心,通过大数据自主计算运营平台系统,以大数据为基础训练人工智能分析模型,形成大数据产业中最重要的基础资源。
法定代表人:李然
成立时间:2015-11-27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2000000012539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A栋2单元9层7号
❺ 哪里的数据中心管理
随着智慧城市的发展,各省市逐渐设立了大数据管理局,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随之更加便捷。同时,当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之后,将更有效地利用和挖掘数据价值。如今,我国已有数十个省级以上大数据管理局。
01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级别:正局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2号数字北京大厦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
2.负责本市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汇聚、管理、共享、开放和评估;
3.负责市级政务云、大数据管理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
4.负责社会信用数据应用服务;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和保障;
6.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
7.承担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评估验收的支撑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杨秀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
官网:
http://jxj.beijing.gov.cn/zwgk/jgxx/jgzz/201911/t20191113_503750.html
02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4月
隶属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15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
2.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归集和应用融合工作;
3.研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挖掘、展现等技术;
4.承担本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相关工作;
5.承担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云、政务外网、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等建设和运维管理;
6.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党委书记、主任:朱宗尧
官网: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727/index.html
03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2019年
隶属机构:天津市委网信办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天津数字电视大厦
主要职责:
1.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2.全力做好市级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强化集中式运维管理体系的配套建设。
人员编制:
党委书记、主任:王芸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边柯柯
党委委员、副主任:金双龙、肖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洪亮
党委委员:李磊
官网:https://tjdsj.tjcac.gov.cn/
04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
3. 负责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市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
4. 负责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
5. 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应用工作;
6. 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8.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代小红(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景根元、胡军国(副厅级)
05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
隶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25号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
3.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
4.负责研究拟订全省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建设、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
6.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
7.负责全省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
8.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
9.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0.承担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景亚萍(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建华、娄松、李刚、张晓辉(副厅级)
06
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级别:副厅级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体统筹福建省信息化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
3.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
4.负责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
5.组织编制数字福建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相关项目管理;
6.负责福建省互联网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7.承担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局长:陈荣辉(副厅级)
官网:http://fgw.fujian.gov.cn/ztzl/szfjzt/
07
山东省大数据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大数据局
主要职责:
1.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山东建设;
2.负责实施省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省级政务服务、业务协同等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及相关信息资源库。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顾卫东、禹金涛(副厅级)
08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87号
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
2.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3.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4.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
5.统筹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6.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局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成员、局长:金志鹏(正厅级)
副局长:蒋汝忠、陈瑜(副厅级)
官网:
http://www.zj.gov.cn/col/col1229406037/index.html
09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广东省直属厅局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对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4.负责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5.统筹协调省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6.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
7.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8.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10.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杨鹏飞 (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日升、高尚省、魏文涛 (副厅级)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
2.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
4.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6.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
7.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
8.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
9.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
10.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
1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❻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实现政府数据公平有序地共享开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数据创新应用,全面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依据《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类数据资源,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财政资金投资建设、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联合建设、行政机关向社会购买服务或者需要财政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行政机关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协调解决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有关重大问题。
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二)组织建立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沟通协商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制度;
(四)组织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考核;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区(市、县)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接受上级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辖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配套制度;
(三)组织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考核;
(四)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其他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政府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作为政府数据传输、存储、共享、开放的载体。
电子政务外网是承载“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共享平台和行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基础网络。
“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应当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是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的云计算平台。
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支撑行政机关进行政府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平台。
开放平台是发布全市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和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放政府数据的公共基础平台。
鼓励区(市、县)人民政府参与建设“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第九条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建设本辖区的电子政务外网,并明确相应工作机构管理维护。第十条除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再单独建设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新建或者改造信息系统应当部署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已建信息系统应当逐步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迁移。
行政机关未按照前款规定将本机关信息系统部署或者迁移至“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财政部门不再安排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用。第十二条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共享平台、开放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具备相应信息技术服务条件的机构对前款规定平台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并依法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行政机关使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自核实通过之日起提供不低于10日的测试试用期,经测试通过后,向申请机关正式开通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