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数据应如何助力社会治理
日前有媒体评论称,“大数据”曾经是个大众眼中颇有距离感的专业词汇,可是这专几年“大数据”成了人属们身边的高频词汇,关于大数据如何助力社会治理再次引发了关注。
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治理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既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打开了未来的无限可能,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专家表示,大数据正在塑造未来的样貌,目前大数据在社会治理的应用方面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探索,未来通过大数据来努力推动社会治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系统化,最终可以有效解决政府治理精准化的问题。
② 大数据给国家治理方式带来哪些变革
一、“四个结合”助力国家大数据战略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需要我们做到“四个结合”:把政府数据开放和市场基于数据的创新结合起来。政府拥有80%的数据资源,如果不开放,大数据战略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市场主体如果不积极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商业创新,数据开放的价值就无从释放;把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创新结合起来。国务院的部署明确提出,“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用大数据“助力简政放权,支持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借助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并具体部署了四大重大工程: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工程、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把大数据与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这里涉及农业大数据、工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大数据等,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把大数据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国务院专门安排了“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数据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肥沃土壤,数据密集型产业将成为发展最快的产业,拥有数据优势的公司将迅速崛起。
此外,我国作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需要高度关注一个现实——大数据重新定义了制造业创新升级的目标和路径。无论是德国提出的工业4.0战略,还是美国通用公司提出的工业互联网理念,本质正是先进制造业和大数据技术的统一体。大数据革命骤然改变了制造业演进的轨道,加速了传统制造体系的产品、设备、流程贬值淘汰的进程。数字工厂或称智能工厂,是未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然方向。我国面临着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的历史重任,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如何适应变化、如何生存发展、如何参与竞争,是非常现实的挑战。
二、推动大数据在国家治理上的应用
在大数据条件下,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体系”“智慧决策体系”“阳光权力平台”将逐渐成为现实。大数据已成为全球治理的新工具,联合国“全球脉动计划”就是用大数据对全球范围内的推特(Twitter)和脸谱(Facebook)数据和文本信息进行实时分析监测和“情绪分析”,可以对疾病、动乱、种族冲突提供早期预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大数据应用,是我们繁重而紧迫的任务。
在政府治理方面,政府可以借助大数据实现智慧治理、数据决策、风险预警、智慧城市、智慧公安、舆情监测等。大数据将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使政府从“主观主义”“经验主义”的模糊治理方式,迈向“实事求是”“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
经济治理领域也是大数据创新应用的沃土,大数据是提高经济治理质量的有效手段。互联网系统记录着每一位生产者、消费者所产生的数据,可以为每个市场主体进行“精确画像”,从而为经济治理模式带来突破。判断经济形势好坏不再仅仅依赖统计样本得来的数据,而是可以通过把海量微观主体的行为加总,推导出宏观大趋势;银行发放贷款不再受制于信息不对称,通过贷款对象的大数据特征可以很好地预测其违约的可能性;打击假冒伪劣、建设“信用中国”也不再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大数据将使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无处遁形。
在公共服务领域,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服务系统,将会极大地提升人们的生活体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等,人们享受的一切公共服务将在数字空间中以新的模式重新构建。
三、加强大数据动态的跟踪研究
我国要从“数据大国”成为“数据强国”,借助大数据革命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切实建设数据政策体系、数据立法体系、数据标准体系。以数据立法体系为例,一定要在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之间权衡利弊,找到平衡点。
重视对“数据主权”问题的研究。借助大数据技术,美国政府和互联网、大数据领军公司紧密结合,形成“数据情报联合体”,对全球数据空间进行掌控,形成新的“数据霸权”。思科、IBM、谷歌、英特尔、苹果、甲骨文、微软、高通等公司产品几乎渗透到世界各国的政府、海关、邮政、金融、铁路、民航系统。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数据主权极易遭到侵蚀。对于我国来说,在服务器、软件、芯片、操作系统、移动终端、搜索引擎等关键领域实现本土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具有极高的战略意义,也是维护数据主权的必要条件。
“数据驱动发展”或将成为对冲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新动力。大数据是促进生产力变革的基础性力量,这包括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数据重构生产过程,数据驱动发展等。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边际成本为零,不仅不会越消耗越少,反而保持“摩尔定律”所说的指数型增长速度。这就可能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需要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实践案例库”。国家行政学院一直重视案例库的建设,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就大数据促进国家治理这一主题,各部门、各地方涌现出大量创新性的实践案例,亟须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形成一个权威的“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实践案例库”,以方便全国领导干部进行借鉴和推广。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如何生存、企业如何竞争、政府如何提供服务、国家如何创新治理体系,都需要重新进行审视和考量。我们不能墨守成规,抱残守缺,而是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政府和市场两个轮子一起转,把我国建设成“数据强国”。
③ 用大数据打造“三共”社会治理格局
用大数据打造“三共”社会治理格局
近些年来,社会变迁使得我国社会治理创新面临多重挑战,大数据思维可以促进整体性治理、精准化治理和参与式治理,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的水平。我国各级政府的治理手段越来越依靠以云端存储为载体的大数据平台,民众生活也越来越依赖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智慧化终端,大数据平台的建构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必不可少的一环。政府要不断增强大数据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优越性,通过建构多种模式的大数据社会治理平台加以实现。
其一,需求导向模式。即从“用户”出发来构建大数据治理平台,“用户”即普通民众。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百姓美好生活需求是什么、民众的痛点在哪里,成为大数据参与社会治理的前提。获取“用户”需求,仍需要诸如智库等第三方社会主体通过科学的方法来收集,并长期跟踪获得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大数据社会平台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获知用户需求后,政府和市场联手搭建大数据社会治理平台,开发符合民众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其二,政绩评估模式。在当前我国行政体制的运转模式下,社会治理的绩效在相当程度上应体现为政府绩效,要杜绝“唯GDP论”的考核方式,将大数据平台的搭建纳入干部考核范围,敦促政府寻求建立科学、高效、易用的大数据平台。目前较为流行的是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模式,即各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建设要求,大数据公司依托专业技术完成平台设计,社会主体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运营评估。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不投入人力、不干预运营、不主导评估、不获得产品所有权,仅需为交付的产品买单而获得使用权,不仅节省人力物力,而且让专业人员运营平台更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其三,市场运营模式。构建大数据平台是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工程,它的建设成败在于社会是否有活力,市场是否有热情。在市场运营模式中,政府和社会主体分别提出需求,通过大数据公司的市场化创建与运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供需方进行公平交易,为顶层制度设计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保证,实现收支平衡的大数据平台常态化运转。例如目前走在互联网技术创新前沿的BAT(网络、阿里巴巴、腾讯)等大型互联网企业正立足既有资源再创新,利用企业自身力量推出大数据的治理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目前我国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还刚刚起步,对社会治理创新未能发挥真正的引导作用。而大数据的开放精准运用,必定会将社会引向共治共享。这需要突破以下瓶颈:
打破“数据孤岛”,完善大数据基础建设,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主体共建大数据治理平台。由于收集技术和制度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政府数据的调查、编码和存储的科学程度并不高;政府部门条块分割,形成“数据孤岛”,许多政府公共信息仍处于零散、分割、封闭状态;政府主导建立大数据治理平台缺乏其他主体参与,完全依靠政府力量往往难以完成或者效率不高。此外,大数据前提是统一、连接和共享。政府部门之间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自我保护主义”,通过规范政府数据采集的标准、建设统一的政府大数据中心,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除了打通政府各个部门和条块,还需要政府、市场及社会的共同参与构建大数据治理平台。目前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成为收集大数据的先头兵。社会民众也在生产大量数据,如社区居民通过互联网互动就是大数据的生成过程。因此要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开放竞争的发展格局。
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入挖掘大数据,多方低成本使用此平台的大数据库及分析成果推进社会治理。“大数据”真实价值隐藏于各种各样、毫无规则的数据之下,要发掘数据背后的价值并真正加以利用,才是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建立大数据社会治理平台仍是第一步,不解决好应用和服务的问题,重金打造的开放大数据平台很容易“空心化”,难以对社会治理和社会福祉产生应有的支持。从大数据社会治理平台上,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可以低成本地通过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等手段,将具有海量规模的大数据变成活数据,并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服务不同社会群体。
全面提升共享意识,助力治理能力升级,引导由此形成的福利增值和精神归属。大数据的平等、开放和共享,与社会治理共享共融的本质有共通之处,政府利用大数据的契机,在全社会形成共享的精神: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整合和开放数据,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治理平台,构建民主开放的社会氛围;引导基层民众参与社会协商、社区自治,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同和合作;引导社会和民众尊重规则、秩序、信用等,培育全社会的公共文明和契约精神
④ 以大数据打造社会治理新模式
以大数据打造社会治理新模式
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纲要》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以企业为主体,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纲要》部署三方面主要任务。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宏观调控科学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促进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发展大数据在工业、新兴产业、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应用,推动大数据发展与科研创新有机结合,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链。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支撑。《纲要》还明确七方面政策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三是健全市场发展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四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七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
《纲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共同推动形成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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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实现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
1、在政府系统进一步确立大数据的理念,研究制定大数据施政发展规划
2、夯实大数据产业基础,提供大数据施政平台技术支撑。
3、打通各部门各层级之间信息孤岛,实现大数据信息资源互联共享。
4、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政府积极购买大数据相关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