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数据时代到来给保险发展带来机遇
【摘要】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将为人类的生活创造前所未有的可量化的维度。大数据已经成为了新发明和新服务的源泉,而更多的改变正蓄势待发。保监会副主席曾经这样说:“大数据对金融业的影响将是全面和深刻的, 保险 业要站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高度看待大数据的影响。”保险行业要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还需充分发挥 大数据 的作用。
一是思维方式面临冲击。这些年我国保险业市场创新不断涌现,但总体上还是延续了发达保险市场的发展脉络。而大数据对思维方式的冲击可能是颠覆性的。在技术剧烈变化的条件下,如果思维方式跟不上,企业经营或保险监管都可能会出现很大问题。
二是数据基础比较薄弱。这些年,保险业在大数据战略和网络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2年,有61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上保险业务。中国人保集团建设完成了企业私有云计算平台,并准备开展车联网试点。中国人寿2002年将全国500多套应用系统集中到数据中心进行统一运营。中国平安与网络联手研究 车险 用户基于互联网的行为模式。
但总体上保险业大数据的基础还很薄弱,和银行证券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不同主体间大数据应用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保险主体挖掘内部数据,收集外部数据,对数据分析和处理,发现数据背后价值的能力还很不平衡。
三是外部竞争可能加剧。在大数据时代,保险业面临来自互联网企业和科技公司业务分割的竞争压力。保险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挤压,保险业的竞争能力可能会被进一步恶化。
四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高端新型技术人才匮乏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面向大数据时代,保险业在人才上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王祖继强调,保险监管机构要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为行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大数据质量标准,消除壁垒,推进信息 共享 ,建立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建立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共享使用环境;要鼓励包容创新,以开放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要完善监管制度,对保险市场基于大数据的新事物、新探索,适时制定监管制度加以规范,减少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地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监管;要防范创新风险,加强对风险的预警跟踪,对于大数据时代下新的风险形态保持足够的敏感和警惕,促进保险业市场可持续发展。
慧择提示 :大数据的浪潮是无法抗拒的。大数据基于精确量化的承保损失分布,它可以提升保险机构资产负债的管理水平,可以在资本市场实施更精准的风险投资组合策略,提高保险业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水平。所以,保险监管机构也要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为行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保险行业更好发展。
B. 大数据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有哪些
大数据时代对保险行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比如,你的车辆的违章信息,驾驶习惯,保养信息,驾驶员的驾驶水平,驾龄等等,都可以汇总一起,并分析该车的风险系数。现在的车险购买就是按照这些数据给打的分数,分数越高越便宜。所以,新车险改革以后,每车的费用可能就各不相同。比如一车经常跑长途,另一车只是上班代步,前者费用会比后者高。前者的打分会比后者低不少
C. 保险业大数据运用何以“从0到1”
保险业大数据运用何以“从0到1”
众所周知,保险业正处于科技推动变革的阶段,以互联网、移动社交网络、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正加速影响着保险业的日常运作。
“在所有的新技术中,大数据对保险行业的影响最具颠覆性。”波士顿咨询公司与中保协近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改良与改革中国保险业》指出,一方面,大数据分析将“改良”传统保险行业的日常运作,这种影响体现在价值链的方方面面,以风险评估与定价、交叉销售、客户流失管理、理赔欺诈检测及理赔预防与缓解为重点;另一方面,大数据与互联网还将“颠覆”传统的保险业务边界与商业模式,如基于使用的保险(UBI)以及平台化的生态圈,并带来大量的跨界竞争与颠覆场景。
事实上,大数据对保险价值链的影响体现在方方面面,根据波士顿咨询的研究,最重要的“改良效应”发生在五个环节,即风险评估与定价、交叉销售、客户流失管理、理赔欺诈检测、理赔预防与缓解。
就风险评估与定价方面而言,在大数据时代,风险特征的描述被极大丰富,数据资源的获取也将越发便利。在车险领域,除获得车型数据、汽车零整比数据、二手车数据以外,险企还使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风险,开发UBI车险;在寿险领域,险企利用可穿戴设备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运动量、睡眠、心跳等),弥补了生命表对于洞察细分群体的人体健康及生死概率的能力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对来自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有助于识别消费者潜在风险。如美国ZestFinance通过对贷款申请人超过1万条的互联网数据进行分析,为银行贷款、信用卡及保险提供高质量的担保评估,使得违约率比行业平均水平低60%左右。而中国平安相关负责人日前也透露,未来旗下的前海征信将会联手保险机构,帮助识别投保人的潜在风险,以进行精准定价、识别欺诈。
而对于最大化客户价值、促进业务协同的最重要手段,交叉销售也能在大数据时代被提质增效。鉴于只有细分与洞察客户,精确了解其关键需求,才能大幅提升交叉销售的准确率。波士顿咨询公司认为,险企需要建设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以对客户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客户分析模型,发挥共享与集约优势,避免专业公司各自为战。而对于业务结构不均衡的集团,更适合由强势业务带动弱势业务发展,如果能够实现客户资源跨法律实体共享,至少可以挖掘10%~20%的潜在市场价值。
此外,借助大数据手段,险企还可以显著提升反欺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大数据模型可以自动识别出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网络。同时,要确保数据资源,数据越完整、越多样,则越有可能通过复杂的算法与分析识别可能的欺诈行为,其中必要的数据包括理赔历史记录、保单信息、其他保险公司数据、医疗保险数据、事故统计数据、征信记录、犯罪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险企都非常看重对大数据的应用,但是正如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近日在该公司半年报沟通会上所言,“不是人人都有大数据,99%的公司包括互联网企业拥有的只是信息,还不能说是大数据”。
马明哲坦言,要在互联网上判断一个人的全貌,必须掌握其3600种不同因子的数据,尽管中国平安有20多家金融公司,拥有超过7亿用户的多维度信息和数据,包含几百个因子,但也是冰山一角而已。所谓大数据,必须有足够大的量和频率,要有多样性,用户的消费数据、社交数据、日常行为数据等,并且能够智能互联、动态分析,否则只是局部的资料而已。
在波士顿咨询调研的险企中,63%的车险公司已开展车联网应用,16%已开展平台生态圈实践。波士顿咨询指出,相比欧美市场,在中国推广UBI车险似乎“有些尴尬”,考虑到国内车险整体盈利堪忧,若以更优惠的价值作为切入点,很可能造成更大程度上的行业亏损。除非险企能够利用车联网更好地选择风险、识别理赔欺诈并提供增值服务,追求在综合成本率和客户满意度方面的质量提升。
而对于目前穿戴式设备在健康险中的应用,目前国内险企普遍采取观望态度,虽然认为可穿戴设备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但法律风险及伦理风险巨大,亟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因此相比人体健康数据,险企更希望获得来自医疗、体检机构的电子病例,用于理赔关联和产品定价。
不过,当前险企一致看好垂直平台生态圈,认为互联网时代险企势必与各行各业开展多项合作、提供一揽子服务,共同构建数字化保险的平台生态圈。对此,波士顿咨询公司建议,目前生态圈建设难度较大、周期较长,涉及商业模式改良及资源整合等众多难题,尚需险企勇于投入、耐心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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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利用大数据分析将保险业风险防控做到极致
利用大数据分析将保险业风险防控做到极致
互联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日渐普及之后,大数据的搜集变得更为方便和可行,大数据的应用价值受到了各行各业的关注,甚至大数据本身也成了一个专门产业。保险作为基于大数法则运营发展的商业行为,对大数据的利用有着天然的倾向性。笔者围绕风险防控这一经营实务,围绕核保、核赔这两大关键节点,探讨大数据分析在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分析优势性,指出限制性,并基于行业现状对大数据分析的发展提出建议。
保险业面临风险控制新挑战
虽然风险防控是保险业发展过程中永恒的课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风险点层出不穷,恶意欺诈手段不断翻新,保险业风险防控受到的更为严峻的冲击。具体表现为:
1.行业竞争倒逼核保和理赔速度的提升,可能带来核保、核赔质量下降的负面影响。从纯理论角度和最理想化的角度来讲,核保和核赔这两个环节是可以为保险公司屏蔽所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但付出的代价是用大量的人力对每个投保和理赔申请都进行大量的细致调查。这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营中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为提升客户体验,保险公司的投保条件愈发宽松,核保核赔速度快,甚至免核保、免体检、快速赔付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标配”所在。各家公司千方百计提高服务速度,核保核赔部门往往要承受客户和销售部门的双重压力。在此情况下,虽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是承受的风险冲击将明显增大。公司管理层对业绩增长的期待,或多或少冲淡了本该固若金汤的风控意识。
2.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如今,网络销售、移动互联网销售日益被保险公司所重视。各种保险销售网站,成为了保险公司新的保费增长点。甚至客户通过手机微信等软件终端,就可以轻松完成投保或理赔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材料真实性验证难度较大,信息不对称性更为突出,机会型欺诈风险增加。异地出险的增加,也对理赔后续工作提出较高要求,容易出现保险服务流程衔接的空白。在传统保险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与客户面对面地沟通,其实也是一种了解客户的过程。但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让这个过程消失。核保部门失去了一道天然屏障。这些都是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
大数据分析在保险业风险防控中的实际意义
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传统思维下的风险防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笔者认为,任何新技术的进步都是双刃剑。而且解铃还须系铃人,互联网技术带来的“麻烦”也必将由互联网技术本身来开出药方。这个药方就是大数据分析。
IBM公司曾用5个特征来描述大数据,既大量、高速、多样、低价值密度、真实性。这些特征其实也表明了大数据对风险防控的意义。
1.大数据时代下,核保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有条件对客户进行系统性风险扫描。具体来讲,在传统核保过程中,客户告知什么,保险公司就审核什么。核保人员要从有限的告知信息中,发现风险点的蛛丝马迹。这个过程中的风控主要依靠客户的诚信水平和核保人员的工作经验。而且大量的投保告知,也挑战了客户的耐心。面对大量的提问,客户很有可能引起反感,不认真填写告知内容或干脆放弃购买保险产品。但在大数据条件下,保险公司有条件从数据库中获取客户的大量相关信息。比如通过了解客户的就医记录,可以准确推断客户的健康状况;通过查询客户在各家保险公司的既往投保记录,可以分析投保人有无重复投保、短期内大额投保等高风险行为,等等。这些都将打破既往核保的管理思路,使得核保过程更加精确化。同时客户需要进行的投保告知大大减少,只要授权保险公司查询相关信息,即可快速得到核保结果。
2.大数据时代下,核赔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可能发现理赔欺诈的线索,堵住风险漏洞。传统的核赔过程中,主要靠核赔人员的经验甄别风险,靠调查人员有意识的排查堵住理赔欺诈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人为制造保险事故、虚报并不真实存在的保险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金额,都成为可能发生的情况。但在大数据条件下,保险公司不同地区的既往理赔数据,甚至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数据有可能汇聚成一个超级数据库。任何理赔申请,都可以先经过数据库的检验。
3.大数据分析辅助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为进一步应用打下了基础。近年来,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不仅得到了实务界的关注,也吸引了理论界进行更为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例如欺诈分析技术,就是综合了大数据模型、统计技术和人工智能在反保险欺诈领域的一项应用。目前这项技术已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模型,建立了相应的算法体系,具体包括有监督算法和无监督算法。笔者认为,这些理论研究虽然对保险实务从业者来讲有一些晦涩,但是今后的大数据分析甚至人工智能在保险业的应用,就是建立在这些理论研究基础之上的。
基于大数据技术提升保险业风险控制
结合大数据技术本身的发展要求,以及当前保险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笔者在这部分将提出大数据时代提升保险业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建议。
1.以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在内部数据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争取建立全行业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在这里所讨论的所有大数据分析的优势,都建立在保险公司能够收集到海量有价值数据的基础之上。这种数据资源的整理,首先是公司内部资源的整理。特别是对于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集团来说,内部已有的数据资源整合就已经是非常伟大的成就。要让各家公司共享信息,注定是艰难的,这需要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推动,需要各家公司站在更长远的角度展望保险业的发展。
2.保险公司要千方百计提升IT技术水平,储备大数据分析的技术力量。大数据分析对数据库技术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公司网络系统和数据计算能力面临考验。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要想进一步开发大数据资源,就必须有专门的统计分析人才。技术储备,不是过往运营数据分析等简单的数据开发,而是一整套科学的体系。保险公司有必要提前进行技术储备。
3.大数据分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数据安全和客户信息的保密管理。大数据和互联网一样,也是一把双刃剑。保险公司挖掘好这座宝藏,能够在风险防控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同时也担负着维护数据安全的重任。海量的个人信息数据存储在保险公司,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单个的数据泄露就可能引起客户的诉讼。批量的数据泄露,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就是灭顶之灾。从法务角度来讲,保险公司在引用客户信息之前,要取得客户授权,规避法律风险。同时要尽可能依靠大数据分析,通过简单的客户信息就推断出某类业务的风险。
总之,风险控制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一环。在大数据时代,保险业必然要利用新技术手段,将风险防控工作做到极致,为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创造价值。
E. 大数据将变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
大数据将变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_数据分析师考试
业内专家认为,在当前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和互联网化浪潮的“双动力”推动下,保险行业将进入一个快速创新发展的新时期,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具有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无论是催生出如虚拟财产保险等新型保险需求,还是帮助实现渠道网络化和保险产品风险定价,互联网都在加速改造保险业,使其呈现难得的发展和投资机遇。
“互联网助力保险,打开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互联网正在加速改造保险业,呈现难得的发展和投资机遇”。日前,合并重组成功并挂牌上市的申万宏源证券公司的证券研究所在其发布的一份专业研究报告《下一个十倍的大风口———互联网保险》中作出这样的预测。
业内专家认为,在当前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和互联网化浪潮的“双动力”推动下,保险行业将进入一个快速创新发展的新时期,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具有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经济孕育保险“蓝海”市场
“互联网逐步加深衍生出新的互联网财产以及相应的保险需求,比如虚拟财险等,从而孕育着一个令人充满遐想的保险‘蓝海’市场。”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闻学臣向记者这样表示。
网络游戏早已成为网民们的生活常态。虚拟财产保险,是对网络中的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的财产保险。其险种分为损失险和责任险。损失险的标的物是游戏中的装备、游戏币以及游戏账号等,当这些物品发生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另外,如同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不可抗力的威胁需要有其他的财产险一样,虚拟财险中也有因为系统意外而衍生的险种即责任险。
2013年2月,阿里、腾讯、平安投资设立的我国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复,允许其开展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实现了重大突破。新公司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销售和理赔服务,产品包括虚拟货币失盗险、网络支付安全保障责任险等,创新业务不断取得进展。
与一般的保险代售的互联网保险公司相比,“众安在线”能够因地制宜以互联网的思维结合大数据,设计服务于互联网经济的保险产品,能在线提交理赔申请、提供证明材料等,实现“保险设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一体化、互联化的互联网保险服务。
除了在上述所说的虚拟财险方面,“众安在线”在电商产品这种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结合的领域也有创新。2013年末,众安发布“众乐宝”保证金计划,是其联合淘宝网推出的国内首款网络保证金保险,旨在为加入淘宝消保协议的卖家的履约能力提供保险,帮卖家减负,确保给予买家良好的购物保障。
渠道网络化+场景化:使保险飞速增长
保险网络化是通过互联网,利用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与客户交流,提供保险各个环节的服务,使保险信息咨询、保障计划设计、投保、核保、缴费、承保、保单信息查询、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实现网络化,辅助营销目标达成的一种新型营销渠道。
我国互联网保险的险种可以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因互联网而存在的创新性保险。互联网人身保险包括理财型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旅游保险以及传统寿险等这些较容易网络化的人身险种。互联网财产保险包括汽车保险和家财险等险种。另外,因为互联网而生的电子商务顺应产生了第三类保险,也就是创新性的保险,比如淘宝购物的运费险。
“渠道网络化是目前阶段互联网保险的集中形态。这些丰富的产品形式体现了如今互联网保险蓬勃的发展态势,对传统的保险渠道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无论是传统人身险还是财险,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网络化销售。”在谈到互联网对保险营销渠道的深度影响时,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向记者这样表示。
目前互联网保险的规模为291.15亿元,占行业整体保费收入的1.7%左右。增长速度方面,其在2012年增速达到232%,2013年实现同比增长174%,互联网保险正呈高速发展之势。
与国外对比来看,我国的保险网络化销售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人身险种方面,美国在线购买的比例在
2012年的时候达到了8%至11%,是我国的4到7倍。而在网络销售发展更为成熟的财产销售领域,发展的差距则更为巨大。以汽车保险销售为例,我国的车险网络销售比率仅仅只有1%左右,而美国已经达到了30%至50%,英国达到了45%左右,日、韩两国达到了41%和20%,是我国的几十倍以上。以此推演,未来我国的互联网保险销售空间巨大。
大数据将变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产品设计方面,互联网对保险的助力莫过于帮助保险产品风险定价。互联网大数据带来丰富的被保险标的的信息数据,结合多维数据描述标的性质,进而分析风险进行产品定价。
以汽车保险为例,OBD和UBI产品撬动互联网车险。
车险的发展一般会经历保额定价、车型定价、使用定价三个过程。我国当前的车险仍然处在保额定价的阶段,而在将来有可能直接跨越到使用定价,即依据每个驾驶者的具体行车行为和行车情况来对车险进行定价。车联网的发展提供了精确的、全方位的行车大数据信息,为直接跨越到使用定价奠定了基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行为,有助于激励并改善人们的驾驶行为。
UBI(UserBasedInsurance,基于用户的保险)和OBD(On-BoardDiagnostic,车载诊断系统)是车联网的两大重要支柱。而车联网的兴起和逐渐普及是车险使用定价的基础。UBI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依赖于汽车上的里程;二是基于GPS记录的里程数或车辆的驾驶时间;三是基于收集的来自车辆的其他数据,如速度、行车时间、驾驶行为、行驶距离、时长等。后两者被称为基于车载信息系统的用量保险。OBD主要针对车辆本身的行驶条件,对汽车搭载的硬件、软件等进行监控和记录。基于以上两点可以对行车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更好的把握,为实现差异化的使用定价提供坚实基础。
而穿戴设备及互联电子病历将助力互联网人身险的创新发展,克服人身保险所具有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
穿戴设备的发展有助于全方位、全天候地监控人体生理指标和行为模式,相关指标长期积累形成的大数据对判断投保人身体状况和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几率都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为精确化的人身保险定价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当前多数医院的病人病历实现了电子化,但各医院之间病历的整合仍然较为迟滞,这也导致了信息的冗杂和无效。互联电子病历对保险公司全面评估投保人的人身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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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大数据在保险中的实时应用
大数据在保险中的实时应用
几十年来,保险业一直在努力处理交易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数据。电信与数据融合的前沿趋势让保险公司对客户行为有了新的认知,而这被称之为“大数据”。数据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的特点,特别是能将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技术推向极致,并且让人们越来越关注数据管理的新方法。大数据、分析和数据管理齐头并进;美国1.1万亿美元保险市场的各家公司正在争先恐后地开展自己的数据分析实践。
大数据的实时应用案例
大数据技术可以使公司评估非结构化数据由不可行变为可行。这里将介绍一些大数据技术在保险领域的应用案例。
欺诈识别
大数据已经帮助保险人做出了改变。而今他们超越了以索赔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算法欺诈检测技术。这些技术侧重于分析索赔方、保险供应方和其他的信息来源(例如,同一个被保险人提交了多少份类似的索赔请求),并扩展到防火墙之外的数据源,以便基于外部信息分析(例如队列分析 - 使用一个人的社交圈子来分析相关个体之间的类似行为),这里考虑到的是一群互相联系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人。
在美国,每年健康保险欺诈给保险业带来大约700亿到2600亿美元的损失;欧盟也有300亿到1000亿美元的损失。
欺诈检测和预防主要通过两种方法实现:
基于实时数据分析的欺诈审计规则(基于历史数据的传统类型)
欺诈预测记分卡(基于实时数据的新类型)
客户关系管理(CRM)
所有的非结构化数据都可以提供给所有的保险公司,这可以成为“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基础。一些非结构化数据源包括:
客户线上文档
如果这些文档可以被轻松搜索到并且能汇集到企业的数据管理平台,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获得关于客户的大量信息,包括对非标准、非结构化的生命健康的医疗报告信息,以及再保险和大型商业财产保险部门的信息。
客户关怀通话记录
这些内容包含了客户来电自由形式的代表性评论,这些评论可以用来进行市场情绪调研,有助于形成策略和付诸实践,以提高客户的保留率,减少客户流失。
点击流数据
由面向客户的网站生成,可以分析这些数据,以发现显示客户倾向的浏览模式,尤其是当与呼叫中心记录相关的时候,找出那些客户在网络交互后立即呼叫的例子。
索赔管理
大数据也与索赔管理息息相关:运营商希望在索赔流程期间保存好图像、视频和文本标记(例如,来自警察检查员或拖车司机的汽车保险索赔的文本标记)。结合投保人和受益人几个实体(受益人、投保人、保险人)的汇总信息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大数据分析变得尤为重要。
承保
在再保险和大型商业保险部门,大量的支持信息会作为信息提交的一部分(例如,损失历史、财产计划、车辆调度和董事的详细信息)。
大数据技术使保险公司能够快速地存储和访问任何数据,以便他们能够通过分析来突出异常、某种模式和部分重点——这是人工阅读文档时代非常困难的事情。自动化数据管理的能力,以及记录支持文档的能力,使保险公司能够创建风险和客户档案,这在整个公司中都是统一可审计的并且能够提供丰富的分析资料。
G. 何为大数法则,它在保险业中的作用是什么
风险大量原则(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或"平均法则"。
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在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往往出现几乎必然的规律,即大数法则。概率论的大数法则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率的基础,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单位,大数法则才能显示其作用。
此法则的意义是:风险单位数量愈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愈接近从无限单位数量得出的预期损失可能的结果。据此,保险人就可以比较精确的预测危险,合理的厘定保险费率,使在保险期限内收取的保险费和损失赔偿及其它费用开支相平衡。
保险公司正是利用在个别情形下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在大数中消失的这种规则性,来分析承保标的发生损失的相对稳定性。按照大数法则,保险公司承保的每类标的数目必须足够大,否则,缺少一定的数量基础,就不能产生所需要的数量规律。但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它的局限性,即承保的具有同一风险性质的单位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通过再保险来扩大风险单位及风险分散面。
H. 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销售带来哪些影响
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销售带来的影响有:
对保险经营观念的颠覆
互联网对保险行业最大的颠覆,是从“客户思维”到“用户思维”的改变。传统“客户思维”模式下,保险公司运用4P营销理论,将公司产品推销给消费者,关键
因素是产品包装、价格优势、渠道实力和促销策略等。而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量大,信息流动快,能最大程度消除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被加速打破后,消费
者购买决策过程发生巨大变化,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买卖双方权力将发生转移,促使行业加速进入用户主权时代。“用户思维”模式下,个性化的
产品、极致的消费体验、简约的形式、跨界的资源整合以及大数据的分析运用等能力,成为竞争的关键。
对行业销售入口的冲击
保险销售是对具有同样风险特征的个体聚合的过程。对个体的不同定义方式,派生出了营销、直销、代理等不同销售渠道。而互联网天生就是“连接”、“聚合”的
途径,可以很容易克服空间上的限制,将人群风险特征进行无限细分,充分利用小众人群的“长尾效应”,组合成个性化的“团单”进行承保。在此背景下,决定业
务量的将是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传统模式下,依靠网点数量和人力规模进行一对一营销的传统优势,由于成本较高,必将受到一定的削弱和冲击。
对保险市场边界的扩展
互联网保险将从三个方面扩展保险的边界:一是互联网带来新的经济、生活方式,其中蕴含的新风险派生出的新的保障需求,如网购退货险、盗刷险等;二是大数据
技术提升行业风险定价与管理能力,从而将以前难以有效管理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如高温险、雾霾险、赏月险等;三是借助互联网强大的客户聚集能力,发挥“长
尾效应”,将保险期间碎片化、保费碎片化,使得以往不具有高额投保能力的客户纳入被保人群,如一元“关爱险”等。
对行业服务要求的改变
“用户主权”形势下,消费者借助全新的信息环境,依据用户评价、亲友推荐、专家评论等信息,可以更为精确地预测目标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体验品质。此背景下,
能否开发更加个性化和按需定制的产品,能否建立超过消费者预期的极致体验,将成为制胜根本,必将促使保险行业更加注重服务品质,更为关注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对运营流程革新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对保险全产业链的渗透,为保持竞争优势,保险公司将不断加大运营全流程改造力度:一是行业外包将加快发展,保险公司收缩日常活动范畴,集中内部
资源聚焦在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及资金运用的核心领域;二是核心业务流程网络化自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迎合客户消费习惯的改变;三是运
营成本受到严格管控,节省下来的成本转变为产品费率的下降回馈给客户,导致固定资产成本、人力资源投入等大幅减少,万元标准保费的运营成本高低成为竞争的
一个重要能力。
I. 大数据给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征信业分别带来了哪些大变革
去给银行业保险也挣钱也真心也分别带来了非常大的变化这些业务都根据咱数据来发展他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