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数据管理局有实权吗
目前各地大数据管理局的职责,目前主要包括1)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2)推进社会经济、民生保障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引导和推动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工作;3)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及全省基础性、公共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4)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5)组织实施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6)负责政府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运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和承办大数据、信息化会展活动;7)指导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以及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拟订、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近期,湖南、辽宁、海南、山东、江苏、广东等省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通过,其中山东、福建等省新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再加上广东等省在省经信委内部设立大数据局,意味着很多省份开始高度重视大数据战略和智慧城市战略,而大数据管理局的设立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
当下我们正在阔步迈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关键在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算法三大因素,其中云计算是前提,大数据是燃料和基础,算法是灵魂。当前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都是靠海量的大数据“喂”出来的,即靠大数据驱动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数据不智能”。
具体到当下各级政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无疑更是关键中的关键。然而,从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来看,最大痛点和瓶颈也正是数据的匮乏。
各地大数据匮乏的核心症结在于各级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性,缺乏汇集大数据的意识和动力,而关键则是缺乏相应的大数据相关机构。
大数据管理局的成立表明,当地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性,专职机构的设立也能真正敦促各级各部门更重视大数据建设,进而为当地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燃料。
在实践中,多元关联的大数据能发挥更好的效用,但是由于各级各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宁愿让数据烂在自己手中也不愿共享数据。这一方面导致了一个个的“数据孤岛”,难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相互割裂的数据事实上根本不是大数据,只能被称为“小数据”。
例如,工商数据在工商部门,金融数据在金融办,医疗数据在医疗部门,房屋数据在房管部门。而新设立的大数据管理局,通过有效措施,能切实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效率,而且能够帮助相关部门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例如,苏州市实现了水、电、气的数据互通,相关部门发现,有一户住户登记没有人居住,但是水、电、气却显示有人居住,根据这条线索,公安部门抓获了两名通缉犯。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而一旦数据能完全互联互通,则政府目前所提供的所有公共服务,99%都可以在线上办理,不仅“最多跑一次”将变为“一生只要跑一次”,甚至有些服务会变为“一生一次也不用跑”。不仅智慧政务服务将能得到真正体现,而且还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当然,当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之后,数据在整个政府部门内部就是透明的,就有工作人员泄露数据的可能。因此,可以在传统授权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区块链的加密机制对数据进行加密,并建立起有效的数据溯源机制来有效防范数据泄露的风险。
毫无疑问,大数据管理局的设立,为智慧城市的转型提供了有力抓手,但要真正转型成功,还任重道远。在今年疫情的倒逼下,几乎所有企业都认识到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一种必然。企业不再纠结于“不转型等死,转不好型找死”的选择题中,而是开始坚定地找寻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方法。
B. 大数据局是好单位吗
是好单位,属于高科技单位。
大数据发展局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以此为依托用好大数据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目前各大城市出现的智慧系统,几乎都是由大数据发展局统筹规划、主导建设的。这也是各级各地行政部门中少数以专业技术名词命名的机构。
大数据发展局是近年来各地适应网络、数据发展新常态组建的新单位。该机构在贵州省出现较早,2017年,该省将经信委承担的大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等职责,整合省信息中心职责组建大数据发展局。
2018年党政机构后,全国各地地市级以上机构相继成立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发展局在全国得到普及,成为各地统筹大数据管理的专业行政机构。
详细介绍:
省级层面,大数据发展局既有正厅规格,也有副厅规格。正厅规格设置的大数据发展局基本上纳入了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局长一般会兼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正厅,副职则为副厅。副厅级的省大数据发展局基本上作为省工信厅的二级局设置,局长兼任省工信厅党组成员。
市级层面,大数据发展局基本上都是正处级单位,局长为正处级领导,普遍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县级层面一般不设大数据发展局。不过部分发展较好的县级市也有设置大数据发展局的案例,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或工信局挂牌机构(二级机构)行使职责,级别一般是正科。
C. 永康大数据管理局成立于哪一年
2019年。永康大数据管理局的成立时间短,在2019年,截止到2022年存在新增业务较多。永康大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D. 大数据管理局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大数据管理了局当然有实权,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大数据管理局在其职责范围内拥有对应的权利。
法律依据:《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地(市)及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E.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管理局)设立和运作,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我省大数据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高效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大数据管理局是省政府依法设立,承担大数据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职责,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第三条省大数据管理局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快推进海南大数据发展。第二章职 责第四条省大数据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市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社会经济、民生保障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引导、推动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工作。
(三)负责统筹全省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及全省基础性、公共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政府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运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六)负责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七)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第五条省大数据管理局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全省信息化相关规划、监督职责,以及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运作机制第六条省大数据管理局由省政府直接管理。省政府大数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大数据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第七条省大数据管理局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决策、局长执行的治理架构。由省政府发起成立省大数据管理局理事会,代表省政府履行管理责任,决定发展战略、项目投资、薪资总额和年度工作目标等重大事项。第八条在职责范围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省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的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省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省大数据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十条省大数据管理局实行员额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省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架构师等高端特聘职位。内设机构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自主管理,人员能进能出。第十一条省大数据管理局的登记机关是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大数据管理局应建立章程并按章程运行,根据党员人数,依规按程序相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第十二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省大数据管理局理事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一)全省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和相关投资事项;
(二)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三)省大数据管理局薪酬方案、年金方案、管理层人员薪酬标准和激励事项,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四)应当报请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省大数据管理局除局长外,实行企业薪酬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其薪酬水平参考市场因素自主确定。建立完善个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激励制度,薪酬能高能低。第十四条省大数据管理局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省大数据管理局经费来源主要由开办资金、承接服务收入和其他合理合法的市场化收入组成。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支出从上述经费中保障。省大数据管理局的盈余经费应当全部用于全省大数据管理业务发展。第十六条省大数据管理局作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管理,财政经费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接受有关机构监督。
F. 大数据管理局有实权吗
各地大数据管理局,基本都隶属于省部级部门直辖,副厅级机构,为政府提供施政参考。属于职能机构,没什么决策权,也没有什么执行权。但是很多时候这个部门的一些微妙的结论可以对当地经 济、社会 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大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省“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六)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省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省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九)统筹全省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省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快数字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