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禁毒力度很大吗
中国禁毒力度之大,远超常人想象。
在广东省中山市,有一条河道靠近珠海,那是珠江的西江主河道。在这条河道中,有一个半岛,半岛上有一座庙,当地人称“水仙宫”。据乡民说,这座小庙的建造者,是几百年前遭遇海难漂流到此的福建泉州渔民。
水仙宫旁是一座废弃的糖厂,只剩下一根大烟筒。这里有一条河道从外面的主河道直通水仙宫门口,应该是原来的旧糖厂用来运输甘蔗的河道。河道两岸长满水杉,高大工整得像一支迎接外宾的礼仪仗队。
因为水系和景色很好,我周末经常到这个地方来划皮划艇,在水上赏完日落便回家。一来二去,就跟管理水仙宫的宫主熟络起来。
有一个周六,我划完船想在水仙宫门口露营,这样周日一起来就可以继续,相当于连划两天。不曾想,一向和善的宫主却怎么都不让我在水仙宫门口扎帐篷。
有时候,真实的经历,比数据和报道更能反应事实的真相。盘踞在偏远水仙宫的吸毒者与警察的缠斗,缉毒特警的分析说明,我在云南客栈的被盘查,足以说明中国现在的禁毒力量,已经深入到国内每一寸有人的土地上。
B. 社区正在戒毒人员单位买社保会查出来吗
要想查你没有查不出来的东西,何况每个人的社保都在大数据内。
C. 山西省禁毒条例(2020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禁毒工作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第四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考核内容;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禁毒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禁毒委员会应当建立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毒工作,并向本级禁毒委员会报告工作。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升禁毒工作治理水平。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或者禁毒工作不力的地区开展禁毒重点整治。第八条本省实施禁毒大数据工程,通过禁毒大数据平台,提升禁毒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加强区域协作,开展禁毒信息和涉毒线索的收集、使用、交流和研判工作,构建联查联防联控立体化防控体系。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方式,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利用全民禁毒宣传月和国际禁毒日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毒的内容。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禁毒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体系。
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写、制作禁毒知识读本、音像制品、互联网宣传产品等。
报刊、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即时通讯、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教育,免费刊登、播放禁毒信息和公益广告。
行政学院、公职人员培训机构应当将禁毒宣传教育列入培训内容。第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教育基地应当以真实案例为内容,面向社会开展禁毒警示教育工作。
货运、客运、矿山、建筑等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企业应当对所属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阅览室以及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所应当提供禁毒知识读物,展播禁毒知识内容。
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等公共场所和道路、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禁毒警示标语,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毒品预防教育教学计划,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课时,推动禁毒示范学校创建。
学校应当利用互联网禁毒教育平台以及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禁毒教育园地等载体,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分别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支持校园社团和志愿者队伍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教育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公益服务相结合。
发现学生、教职员工在学校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D. 贵州省禁毒条例(2021修正)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的禁毒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各级禁毒委员会应当制定禁毒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开展禁毒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
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海关、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毒工作。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禁毒意识。
主流媒体应当每年安排一定版面或者时段免费刊登、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其他媒体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禁毒宣传。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缉毒执法、禁毒管理、戒毒康复、毒情分析等工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和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协助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等工作。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阳光工程建设,采取措施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对吸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阳光工程是指以安置企业为载体,以集中安置为核心,其他形式为补充,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模式。
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扶助其融入社会。第十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禁种、禁制、禁贩、禁吸毒品的教育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禁毒教育,落实禁毒责任制,做好禁毒工作。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家庭成员有吸食、注射毒品的,家庭其他成员应当进行教育和制止,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其戒除毒瘾。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应当开展吸毒成瘾认定,查清吸毒史,追查毒品来源,查找贩毒线索。
吸毒人员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戒毒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吸毒人员登记档案,对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戒毒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向社会公开招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禁毒经费预算应当向社区倾斜,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公安派出所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涉毒人员的动态管理,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医疗机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救助和援助。
E. 建设智慧戒毒综合管理系统,需要哪些技术融合
一套完成的“智慧戒毒”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包含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信息设施系统、一体化运维平台、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四大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1.综合信息调度与呈现;2.集成通信子系统;3.应急调度与控制子系统;4.数据分析辅助决策。信息设施系统:1.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2.有限电视及卫星电视;3.广播系统;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5.会见系统;6.手机信息屏蔽系统;7.戒毒所一卡通系统。一体化运维平台:1.大数据处理中心;2.管理决策服务;3.用户交互服务;4.业务处理服务。安全防范管理平台:1.软硬件系统集成接入;2.集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车辆、涉密物资、要是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在线巡更、对讲系统等一体;3.人员跟踪定位系统:EHIGH恒高智慧戒毒人员定位系统,采用UWB室内定位技术,通过在戒毒所部署一定数量的定位基站,以及为在戒人员与警员佩戴标签卡的形式,来实时获取人员的精确位置,精度高达10cm。
戒毒人员定位系统支持全天候自动点名;对在戒人员进行24小时位置监控、轨迹跟踪;防拆定位手环可实时监测在戒人员的生命体征(心率、血压);同时具有电子围栏和视频联动功能,在关键出入口及周界布置禁入边界,在戒人员靠近或非法进入即主动告警,降低监管执法的风险使监管工作智能化,提升立体防控能力,快速响应突发事件。
F. 坚持把宣传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什么性的战略位置
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要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体系。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努力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要着力打造禁毒宣传教育新平台,广泛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禁毒氛围。
要构建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体系。要坚持人文关怀、科学戒毒,不断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自愿戒毒医疗服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等戒毒康复体系,完善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使吸毒人员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帮助。
(6)戒毒大数据扩展阅读:
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必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此,应健全相应的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
2、强化监督检查。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主管、实施、协同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制定明确指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
3、规范教育培训。规范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规范面向社会的培训;对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人员,可强制进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
G. 831平台是什么
市公安机关全力打造 831系统平台助力禁毒工作
回答于2020-05-29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细锋)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重点打造831系统平台,对吸毒人员实行动态管控,开创了禁毒工作新局面。
近日,在灵乡镇中心戒毒社区可视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全镇吸毒人员人数、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定时签到情况等信息一目了然。工作人员随机点开一名在外务工的吸毒人员信息栏,该吸毒人员随即同步用视频报告了自己的生活和戒毒情况。
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陈清:我们通过系统平台,对于吸毒人员比方说签到可以知道他实时的位置,实时的状态,可以了解他的真实情况,这样就达到一个有效的实时管控。
据了解,831系统平台分为人员管理、电子地图、工作站管理、查询统计等部分,它不仅能通过签到、回传吸毒监测信息、实时提供动态视频等,及时反映吸毒人员的实时位置和状态,同时也可以为涉毒人员提供实时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提高了吸毒人员的管控率,巩固全市禁毒工作成果。
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陈清:把这个系统再升级为一种禁毒工作“打防管监控”的一个系统平台,这个平台就结合现在大数据物联网发展趋势,建立公安工作的引擎,把我们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还有我们的网格员、网格区,(形成)全市整个面上的有效区划和管控。
来源丨大冶新闻
责编丨郑琦
编审丨柯少杰 黄进
总编审丨程霞 卫文军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H. 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2021)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内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缉毒执法、禁毒管理、戒毒康复、毒情分析等工作。”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内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和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协助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等工作。”三、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应当开展吸毒成瘾认定,查清吸毒史,追查毒品来源,查找贩毒线索。
“吸毒人员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戒毒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吸毒人员登记档案,对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戒毒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四、第十四条改为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禁毒经费预算应当向社区倾斜,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第三款修改为:“公安派出所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涉毒人员的动态管理,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医疗机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救助和援助。”五、第十五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应当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方案,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格式和主要内容由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内容为:“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可以联系医疗机构,开展疾病救治。”六、删除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内容为:“申请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并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省卫生健康部门商同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戒毒治疗资源情况、吸毒人员分布状况和需求,制定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以及戒毒人员的管理,保障医疗场所正常开展工作。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患严重疾病的,执行地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经征求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后,积极联系戒毒医疗机构,开展疾病救治。”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内容为:“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戒毒人员签订知情同意书。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戒毒人员,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与其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戒毒医疗的适应症、方法、时间、疗效、医疗风险、个人资料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戒毒人员治疗期间,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其进行吸毒检测。发现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九、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派驻医技力量等方式,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内容为:“禁毒委员会协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利用现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改建特殊医疗场所,收治患严重疾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款,内容为:“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人民检察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工作进行监督。”十、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社区康复人员康复期满的,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作出评估报告,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开具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并通知提出意见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原决定公安机关。”
I. 为什么戒毒7年了,不能跑美团
这个的话可能是你之前有记录了,所以说每次在筛选大数据的时候可能把你给pass掉了。
J. 南宁交警“子夜行动”,让毒驾无处可逃!
为全面严查严控吸毒人员,坚决防止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根据4月17日全市“毒驾”整治推进会工作部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禁毒支队形成长效联合管理机制,定期交换吸毒人员数据,对持有驾驶证的吸毒人员依法注销驾驶证,对有吸毒记录的不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禁毒、派出所等警种开展多警种合作,联合开展“子夜行动”,在重要路段设立机动车检测点,根据“逢车必查、逢嫌必检”的原则,利用酒精检测仪、毒品尿检试剂板等对过往车辆及可疑人员进行检查。为严防物流、运输企业“毒驾”行为发生,南宁市禁毒部门对辖区内登记的物流、运输企业驾驶人分批次全部实行尿液检测和毛发毒品检测,检测结果无一人呈阳性。
下一步,还将重点组织对公交车、短途客车、长途大巴车、货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从业司机进行抽查,开展毛发采集检测,严查货运、客运司机涉毒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有吸毒史且名下登记有机动车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底数,严把吸毒人员驾驶证申领关,并对符合规定管控期的戒毒人员驾驶证注销率达100%。同时,将“失驾”人员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组织辖区大队在日常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查处统一行动中进行联动,全力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毒驾7起。
4月30日16时30分时许,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大数据研判平台发出警报,一辆悬挂“桂A”号牌的白色别克小轿车正沿着秀厢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车上驾驶人涉嫌毒驾。
指挥中心民警立即指派辖区大队进行拦截。四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快速部署,成功将该嫌疑车辆截停。经调查,驾驶人雷某尿检结果为阳性,有吸毒史。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将雷某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
毒驾的危害
吸食毒品后,人体容易出现亢奋、昏睡、感知错位、视觉模糊、幻觉等症状,导致感官及全身的协调能力下降、行为失控,严重影响驾驶的安全性。
法规链接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已被注销驾驶证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10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交管部门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中,发现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外,还将对其吸毒行为移交治安部门处理。
南宁交警提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驾!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