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税收大数据”会伤害纳税者的利益吗
从理论上讲,从2016年5月份开始,伴随“营改增”的完成以及“金税三期”的上线,至少所有企业纳税者已经纳入增值税系列,同时也进入税务机关的增值税监管系统,必须接受税收大数据技术的全覆盖。从此,企业纳税者的大部分重要涉税信息,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流转行为将被全面监控,逃无可逃,这意味着,中国纳税者将进入税务监管的“严冬”,面临新的生存考验。
一、“税”网恢恢,疏而不漏
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金税三期”工程,其能量究竟有多大虽不敢断言,但它对企业增值税发票真假以及流转情况掌控的即时性与高效率毋庸置疑。比方说,如果甲企业在乙企业处取得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税务机关根据乙企业以往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历史记录以及经营业绩情况,已将其列入疑似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黑名单”,那么,税务稽查人员完全可以做到即时取证,人赃俱获,并同时对甲、乙企业过去增值税发票与纳税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而追缴税款,“应收尽收”。
事实上,“金三”上线之后,税收大数据技术将全面助力税务征管,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在涉税信息的搜集、抓取、存储与使用方面高效率运转。正是鉴于对此新变化的认知,以至于有媒体声称:税务大开杀戒,一个偷漏税的时代即将终结!
毋庸讳言,税务系统通过多年来的绩效考核、管理体制创新、征管模式更新换代,各级各类的业务培训,比如从2016年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的素质提升“115工程”(即通过五年努力,打造一支拥有1千名领军人才、1万名业务骨干和5万名岗位能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以及“数字人事”等科技手段的使用,等等,已经大幅提升了税务机关和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了聚财目的的实现。在逻辑上便意味着,中国纳税者平均税负的提高,可支配财富的减少。如果在宏观经济形势比较好的情况下,纳税者的税负提高一点,纳税者或许可以承受。但在中国经济下滑早已成为公开秘密的大形势下,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时间已持续很久的大背景下,如果任由税务机关的征税能力继续提高,纳税者税负继续加重,或将适得其反,南辕北辙,背离税收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祉总量的终极目的。
就本质而言,税收大数据技术作为一种洪荒之力,一旦被税务机关借用,便会加剧征纳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再加上征税权力缺乏“闭环式”监督机制制约的话,便会增加征税权寻租与腐败的机会,大面积伤害纳税者的利益。
而且,伴随税收大数据技术的逐步运用,特别是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推进,每一个纳税者,不论是自然人纳税者,还是法人纳税者,都将随着税务监管系列制度的推进,全部纳入国家税收信息监管系统之中,实现全覆盖,从而接受税收大数据技术的审查与检视,最终实现“税”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目标,可以使税务机关指哪打哪,做到精确稽查,精确打击,精确收税,“应收尽收”。
以个税征管为例,随着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以及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落地,个税纳税者逃税将越来越难。而且,随着明年对600万以上银行账户的检查,个人涉税信息会被税务机关进一步掌握。又比如,伴随实名办税制度在全国的推进,增值税发票监控平台的构建,以及“金三”强大的大数据评估与云计算技术能力的提升,包括“五证合一”后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等监管举措的落地,税务征管权力将进一步扩张,征纳税者之间涉税信息不对称态势也将进一步加剧。
而且,真正的问题或不在于税务机关该不该监管,以及监管的松紧,而在于税收的本质。就税收的本质而言,国民交税是为了从国家那里交换到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纳税者给国家交税,绝不是一种大公无私的行为。国民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交换关系,不是一种原因与结果的交换关系。或者说,如果国家如约为国民提供了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如果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即便税务机关自我授权扩权,借用了税收大数据的技术力量聚财,国民对其正当性与合法性也许能够默认。遗憾的是,当下财政预算公开透明还是一个有待突破的改革“瓶颈”,依然为社会舆论所长期诟病。
二、税务监管的“严冬”有多冷
坦率地说,中国纳税者即将遭遇的税务监管之“严冬”刚刚开始。
对中国纳税者而言,最难过的并不仅仅是税务机关将借用大数据技术精确抓取信息、精确稽查与精准打击和收税;还在于税务机关能借助工商税务,包括党政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权威;再根据不同纳税者的身份特点所构建之庞大的协税、互税网络体系。这是一种“看不见”的聚财强制力,如果聚财需要,它随时都可能成为敛财“预备队”。而前不久某地借用纪委权威催缴党员法人企业税款一事,便是再典型不过的例证!
直言之,未来中国纳税者不仅要面临诸多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税务监管无形之网,还将面临各种社会组织有形之网;不仅要面临税务系统内强大技术信息网的监管,还将担心税务系统之外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组织之网的时刻惦记。
更为要命的是,一旦全社会进入“税”网恢恢,疏而不漏之地,或是中国经济动力全面消减衰弱之时。因为面对“税”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大环境之时,理性的纳税者,要么选择歇业停产,要么选择减产,降低经营成本,或者为了规避税务机关查“老账”,选择通过注销企业的路子逃税避祸,或者跑路,移民国外,等等。
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家的首创精神与逐利本能是市场经济的原动力。企业家进取心的减弱,无异于经济动力系统运转的减速。逻辑上,经济将继续下滑,税源会逐步萎缩,公共产品将供给不足,社会治理便进入“死循环”。不论是政府,还是纳税者,谁都不愿意看到这种景象。这是一种互害的选择,也是一种极不理性的选择。
三、消减恐惧,寻找“过冬”大智慧
税收大数据既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能量与资源,具有嫌贫爱富、恃强凌弱与欺软怕硬的特性,谁有权和能力最先使用和借用,便对谁有利。如果税务机关最先且有能力使用税收大数据技术,那税收大数据便等于扩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权力,可以通过加剧征纳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助力税务机关高效聚财;反过来意味着税收对纳税者权利的侵害加剧,使其可支配财富减少。毋庸讳言,在初级发展阶段,税收大数据技术最容易被税务机关所利用和借用,从而对纳税者权利形成新的侵害。
或许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中国纳税者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并不高,比2013年各国平均水平38.4%还低9.4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低13.8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还低4.4个百分点。且不说这种统计结果依据的是公信力早已式微的统计部门数据,也不说未将通货膨胀因素计入。至少此主张者的目的,无非是在告诉社会,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税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通过加强税务监管,遏制税收收入下滑的趋势,弥补经济不景气的减收缺口,继续满足政府的刚性需求。问题在于,中国真的还有提高税负的空间和机会吗?
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主持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家认为税负很重和较重的比例已经很高,达到87%,认为税负可以接受的,仅占8%。这意味着,税务机关运用大数据扩权,进一步强化税务监管的诸多举措,很可能给中国经济雪上加霜。更为严峻的现实是,民企承担了全国税收收入的50%,民企税负占企业总成本的40%,企业总税率是世界第二,高达67.8%。而国企只承担了全国税收收入的30%,并呈下降趋势。而且,税负轻重还不仅仅是一个数量问题,它更是一个关涉企业家主观感受的主客体相互交织的质量问题。即税负轻重不是税制改革的根本问题,根本在于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以及征纳税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分配是否公正平等。
因此,对企业纳税者而言,面对税务监管的“严冬”,特别是民企法人纳税者该如何“逃生”,或已成为一个不得不直面并必须做出选择的紧迫问题。对个体纳税者而言,这同样是一个不得不直面的现实问题。既要避免对大数据技术、对数字经济的崇拜心理,也应克服对税收大数据技术、对税务监管的恐惧心理,理性应对,利之中求大,害之中求小。毕竟,生存才是企业家心中最高的律令,自利无所谓善恶。
当然,中国纳税者要顺利“过冬”,除了抱团取暖之外,关键在于政府的税收治理智慧。如何在加强征管,密织“税”网,高举聚财“利剑”的同时,能综合平衡转型社会的特质、经济下滑的现实,以及纳税者权利意识高涨等重要因素,警惕唯财是图、唯利是图的野性冲动。而且,必须明确税制改革的终极目的在于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而不是聚财。同时还应尽快构建“闭环式”征管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
笔者以为,一是能不能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进行一次性税务赦免,给一个时限,对之前的税收情况不再深究,从而消减这些企业的恐惧与焦虑心理,能聚精会神地从事创获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活动,从而为未来中国市场经济培育和保留一批新生的力量。二是税务机关能不能集中精力,把重点放在打击那些以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业的企业方面,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与税收的公正秩序为主责。三是能不能在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通过预算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实现政府开支的“可视化”,使征税与用税改革并举。四是能不能逐步建立纳税人主导的税制。
B. 税收政策论文需要数据支撑吗
需要
一、什么是大数据、数据运用的目的是什么呢
大数据简单的可以理解为,数量特别大,数据类别特别大的数据集合。可以供使用者就不同需求,运用分析不同的现象、问题,通过数据的整合比对进而得出结论。对于数据运用的目的概括起来主要能够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反映情况。通过数据运用,可以反映一个、一组、一类或整体事物的有关情况。这类的数据应用,特点是只对数据进行简单的整理和简单的计算、数据加工没有特别的目的和意图。二是找问题。根据经验,先预设事物可能存在某种问题,然后通过选取一定的数据和采用一定的运算方法来验证问题是否存在。比如,我们在推算考虑某种可能是否会发生的时候,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设计若干指标来找出问题。三是找规律。通过两组及以上不同时期数据的比较总结出事物发展的规律、联系来。四是找趋势。要观察事物的发展趋势,一般都要通过某项数据在各个不同时间点上的数值来反映发展或变动的趋势。不管是利用数据来反映情况和发现问题,还是找规律和找趋势,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加强管理,所以,数据应用工作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
二、税收征管的含义
税收征管就是对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都是关于税收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如何落地的一些规定,包括纳税登记、发票、申报、征收、退税、评估、稽查、违章处理、复议投诉、政策咨询和宣传以及税收票证、税收核算分析业务等等。而在2009年的时候,税务机关对于税收业务进行划分以后,对于现在的税收征管特指税收监管工作,其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纳税人偷漏税或者说如何准确的把偷漏税问题给查出来。
三、对于大数据和税收征管两者是如何的联系起来的,如何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优化提高
一是准确运用数据来反映问题、发现问题、找出规律、趋势,运用数据的管理的本质可以实现信息管税,就是利用数据来进行税收征管。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比较同一行业内同时期、同规模、同环境下的企业发票开具、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可以得出一般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发展趋势等。通过对比不同企业对于这一规律是否差异过大,偏离实际过多,进而可以根据数据分析得出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等问题,实现税收征管稽查的目。例如我们企业经营中会经常提到的税负水平、税负率等,对于同行业,同一时期,同等规模的企业,出现了相较于其他企业的数据异常情况,税务机关就可以很快的分析得出企业的经营是否存在问题。这样,对于同行业同时期的税负水平运用就较为直观的体现了大数据运用于找规律找趋势与税收征管结合上的运用,实现了税务机关的信息管税。当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数据信息可以互通有无、交叉比对,则对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问题实现税收征管则变得的更加容易。二是大数据的运用消除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帮助税务机关实现税务的应收尽收。税收数据应用主要是围绕如何弄清税源这个核心来开展的,税务机关弄清了税源实现了对于征收方的信息掌握,实现了征纳双方信息的对称。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税收职能部门,收好税是税务机关的天职。收好税的最高目标是“应收尽收”,要做到“尽收”那么税务机关必须弄清“应收”,弄清“应收”关键是要弄清应税户,应税收入、应税行为和应税财产等法定税基即税源。税收工作中要求纳税人办理登记、领用发票、进行申报、渉税审批,目的无不是为了弄清和掌握税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开展评估、实施稽查,进行处罚和组织收入,确定收入任务、进行收入分析和预测,以及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大企业管理等等,无不以税源为根据。所以,在数据应用中,不管各项工作的叫法是什么,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来抓税源,有的是分析宏观税源,有的是分析行业中观税源、有的是评估和核实具体户的微观税源。弄清税源,是税收管理和税收征管各项工作的根本,掌握税源是税收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它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基石。抓住了税源,就抓住了税收的根。三是税收数据应用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和大企业管理、税务稽查和税务审计、税收会计和统计核算、明细查询和综合查询、税收经济分析和收入分析预测、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考核、税收政策评估和执法考核、任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这些数据应用工作的名称和叫法,有的是传统的叫法,比如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考核,有的是近几年新提出来的叫法,比如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大企业管理从根本上大数据的运用解决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四、税收征管与数据运用未来发展方向
税收征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就是信息管税,核心一要利用数据来管税,不能让数据躺在那睡大觉,不为所用,要让数据站起来说话;二要利用信息化技术来让数据站起来。数据是躺着还是站起来,最终取决于信息化技术的利用,没有信息化,数据肯定站不起来,没有好的信息化,数据要么站得不起,要么站得不直。因此,今后税收征管的关键就是两个利用,两个利用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大数据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税收征管应更加注重创新与变革,真正让大数据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税务机关也应随着时代更新观念,在信息系统建设、数据管理、人才培养、应用机制等方面进行变革,培养自身大数据运用的能力,避免空谈“大数据”,能够真正让大数据发光发热。
C.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是否意味着税收严征管时代的来临
我不认为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意味着税收严征管时代的来临。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税收征管改革的文件是比较少的,显示中央是把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来考虑的。
以我从事税务工作三十多年经验看,所谓税收严征管时代是上世纪的事,那时候市场主体少,经济活动范围狭窄,税务干部几乎能够紧盯着分管范围所有的经营行为,加之财政压力大,税收征管非常严。
现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一提再提,经济业态层出不穷,市场主体数量急剧膨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虽然税收征管力度从法规上要求没有变化,实际上应该宽松许多。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文件刚刚下发,我的理解是依托信息化、大数据,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纳税人将更加方便,税务部门应该提供高效的服务。
但是,不要试图摆脱监管,大数据时代给经济活动带来方便,也给税收监管提供了途径。大家都在网络上缴税、收税、办理业务,不打照面,说不定一张罚单就到了你的邮箱,税务局请你“喝茶”肯定就是大事不妙了。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个人认为有以下几大变化:
1.以票控税向大数据管税转变。 这是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未来的税收征管通过数据信息的监控进行税收风险识别,逐步摆脱以票控税的传统征管方式。未来相信会通过数据信息的共享与大数据分析,税收风险识别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2.税收执法监督会进一步加大。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公正执法、精准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力度会加大。特别是整个执法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为执法监督提供了信息化平台,未来总局、省局都可以通过金税系统监督基层税务机关执法规范化情况。
3.对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对风险高发地区、行业、人群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提供随机抽查比例 扩大检查覆盖面。
4.加大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服务与监管。 目前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还存在很大漏洞,很多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收入申报漏报、少报,这样不利于公平税负。一部分高收入、高净值个人投资资产等快速增长,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之不能配比。一方面说明我们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某明星巨额偷税案实际上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偷逃税与反偷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税收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收监管会更加科学、精准,税收征管漏洞会进一步压缩。
老周觉得未必是这样。
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的大方向。那在税务这块业务方面是个什么操作呢?也就是减少事前管理,加大事中和事后管理。
比如税务登记,在三证合一之前,企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如果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话,还需要把办理营业执照的那套资料再单独向税务局报送一份,可现在办理税务登记只需要在金三系统调入工商登记信息就可以了,不远再单独报送纸质资料了。
再比如发票领用方面。在放管服改革前,企业想要领用发票是需要税务局调查审批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就更为严格,得看你的账目做的如何,是否有保管专票的场地和保险柜等。
可现在对普通发票的领域都可以实现即办了,哪怕你是当天办的税务登记证,当天就可以把普通发票领走,不需要任何审批。对于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25份分数和10万元开票限额,也是可以即使办理的,非常方便。
在税务检查也块也是逐步规范了,以前税务局搞检查是非常随意的,专管员可以随意去企业检查账目。可现在不一样了,除非是上级大数据监控的风险疑点,不然税务局是要求专管员少下企业检查的。
当然,我们不能把国家放管服的政策理解为税务部门在弱化自身的监管职能,而是税务局改变了监管方向和监管策略。
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层面的大数据监控网络也在不断的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也初有成效。在这些手段的支撑下,税务监管逐步走向了“数据+信用”的模式。
也就是说,税务局都是信任为基础去相信每个企业都是遵纪守法的,不会像防坏人一样去监控企业,但是一旦你违法了被发现,那么接下来的信用体系就会对你形成极大的威慑,会让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很大的惩罚后果,从而在全 社会 形成一种不敢违法的良性 社会 效果,这比起“打地鼠”式的税务监管有效多了。
比如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税务管理模式也是这样,那些关键的收入数据和税收优惠条件,都是你自己申报填写,如果被监控到恶意申报,将会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的。
所以,对于税务监管的严和松,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税务部门不会事事都管你,但作为企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然你就会遭到严征管。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税,税收严管时代不是将要到来,而是已经到来,不要再对税务风险视而不见了,国家税收征管力度会颠覆传统思维,超出你想象。
恰恰相反,新的税收征管改革,对合法纳税、依法纳税的老百姓是好消息,将提供更好的服务!
但是对逃税扣税,特别是一贯如此的企业和个人,将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实现更精准、更全面征收!
对新富起来的新业态群体,或者拥有数字财富的人将纳入其中!
因为数据表明,他们才是税收征集的大头!
税收征管漏洞税务部门一直以来在想方设法堵塞。征管体制改革也就是税务部门对待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模式的提升和转化,目的是凭借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大数据比对风险管理,更好为纳税人服务,减轻纳税人、税务机关的征纳成本。
可以说,对纳税人管理更加公平了,服务更好了。
是对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行为的更为精确的执法。摘要的部分是税务部门己在开展的工作,《意见》的要旨是指这些工作的开展要遵循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进征管改革、深化放管服、优化执法方式、实现理念方式手段的全面变革,实现“四精”。总体预期是营商环境更优,守法经营者将“一年到头见不到税管员”的“无事不扰”,违法偷逃骗抗税者将“寸步难行无躲藏间”的“精确执法”,高信用等级者将“享受高级别的税务礼遇”的“免予审查(稽查)”,纳税服务将享多空间立体多方位线上线、互联网互动、全天候不打烊、随叫随到的“店小二”式的权威统一服务,纳税服务和税务监管将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我认为改革十分必要,国家这几年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但还有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服务企业瞒报收入,长期经营长亏不倒,你出台的优惠政策他不用享受自己就给自己全免了,长期收入零申报。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上市为了贷款而利用增值税抵扣进项税的政策几个关联企业之间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增收入财务造假。希望加强税收监管,特别打通银行与税务的关联通道,让偷税者的每一笔收入都能照张纳税。如果有可能恢复产品税取消增值税。
不是,是科学征管时代的到来。
征管改革的核心,是基于大数据基础上的风险管理,所谓的“双随机一公开”不是严管,而是科学管理!保证可公开信息在公众监管之下,所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被检查的机会是均等的,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
征管改革是基于跨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基础上的改革,通过比对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外经贸等相关信息,分析纳税人申报数据是否准确,对于存在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排查,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对于纳税人来说,数据在部门之间跑路,减少了应对税务检查的负担,新征管模式是一种双赢的新型管理模式,对于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管理全部转化为服务,纳税体验大幅度提升。
这不叫严管。这是基于大数据背景下,被管理对象漏管、懈管的情况基本不存在,税收征管数据越来越真实,税收的功能越来越强大。
D. 金税四期工程启动实施 各地部署“以数管税”
在广东省发布的方案中,其明确要以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为切入点,并提出2022、2023和2025年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在7个方面近30项改革任务中,提升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能力占据核心地位。
然而,要实现上述任务,其中一个关键的背景是金税四期工程的启动实施。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金税四期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主要为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等项目提供配套功能。
“经过近一年的部署和技术建设,目前金税四期已完成主要流程的升级,相比金税三期,四期工程的最终目的是将企业经营账簿数据纳入税收系统,从而实现增值税申报和企业销售数据的结合,这是以数治税顺利实施的重要技术保障。”一位地方税务部门人士表示。
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必然进入“以数治税”阶段。“当前,我们正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王军说。
在财税人士看来,中国税收征管经历“经验管税”和“以票管税”两个时期后,“以数治税”的来临也是必然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经验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人的经验积累而提升,体现的是加法效应。而进入“以票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票的关联监控而提升,这主要体现的是倍增效应。
此后一段时间,依托金税工程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我国税收征管不断升级。特别是2014年以来,税务部门对金税工程进行的系统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创造了条件。
2020年,增值税专票电子化首先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进行前期试点,按照安排,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
根据中办、国办的要求,2021年要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时要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并在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王军表示,以数治税主要通过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税四期虽然主打“以数治税”概念,但从税收征管现状看,短期内企业尚不可能完全摆脱“发票依赖”,然而不可否认,未来增值税申报与企业经营数据有机结合将是必然。
华税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增值税法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于销售环节,因此应当与销售收入有关联,而与发票开具无关。因此,无论是否开具发票,企业发生销售行为、取得应税收入的,都应当计缴税款。
而对于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需要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也不应当计缴税款,这可以有效降低增值税虚开现象的发生频率,从而避免国家税款损失。
基于此,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王军表示,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再到“以数治税”的过程,其实也是促进纳税人从“被动遵从”到“主动遵从”再到“协同遵从”的过程,这是税收现代化不断向前迈进的过程。
E. 大数据时代,预测分析技术可应用于哪些税收工作
大部分的人类行为具有惯常性和可预测性,因此,预测分析技术普遍适用于与人类行为有关的领域,从这个角度看,预测分析可以应用于几乎所有税收工作。在《大数据预测》列举的147项案例中,与税务工作相关的仅有1项,其主要原因在于这门科学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普及而兴起的新兴科学,目前还没有广泛推广。但这同时意味着,它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具有无限的前景和可能性。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笔者经常脑洞大开、浮想联翩,在此写出几个不成熟的设想,供抛砖引玉之用。
在税收政策出台前,可通过预测企业或个人行为预先调整政策。例如,有些人对香烟价格敏感,烟瘾不大,提高香烟的消费税会使他们少买香烟或改买更便宜的香烟,这对于税收属于调减因素;有些人对香烟价格不敏感,提高香烟的消费税不会影响他们的购买选择,这对于税收属于调增因素。如果可以预测不同的税率变化对香烟消费者行为的不同影响,进而找到均衡点,就可以将其作为税率调整的依据,更好地达到政策目的。
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可以通过预测分析实现个性化的精准服务。例如,在税收宣传中,政策宣传册应该推送给真正需要它们的纳税人。如果可以预先判断纳税人的业务现状和走向,评估其对税收政策的重视程度,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发放资料,用更低的成本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可以通过预测分析提高税收违法的识别率。例如,个别企业在提供服务时通过个人开立的账户收取业务款项,以达到少计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如果可以预测个人财务状况并与其银行往来账目比较,用有限的稽查力量对风险较高的账户定向稽查,就可以更为精准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信息搜索记录预测涉税舆情并采取应对措施;可以通过多重指标预测员工的离职可能性并降低离职率;可以预测各种文体活动对员工工作状态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活动;可以通过预测分析技术来判断互联网技术问题,防范网络流量的骤然增加,等等。
F. 如何利用大数据平台提升税收治理
一、用“互联网+”大数据强化税源控管
“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税务部门在积累了纳税人大量有价值数据基础上,通过与工商、银行、海关、技监、住建、房产、规划、社保、审计等部门联网,在云计算数据综合分析判研的驱动下,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经济税收数据,从所有经济税收数据信息中扫描、控管全部的经济税源。如地税部门要建立个人财产收入信息大数据平台,通过对个人的房产租赁、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溢价、财产增值、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等财产收入的海量数据进行综合的逻辑判研和严密的数理分析,使个人财产的税源在“互联网+”大数据的透视下一览无遗。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运用,通过对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对经济形势作科学研判,对税收收入作精准预测,就能对动态的经济税源进行有效严密控管。一言蔽之,税收数据挖掘有多深,云计算数据就有多精,税源控管就有多准。“以票控税”时代将终结,“人海战术”被“云海战术”所取代,以专业、精准的大数据分析,可以牢牢控管住所有的经济税源。
二、用“互联网+”大数据应对新生业态的税收征管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下,网络销售平台、互联网金融等新兴经济业态以其虚拟、无址、跨域、高效、隐蔽等特点,使经营地点、税源归属、征管权限、税收分配等发生重大变化,极大地挑战了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为加强对新生业态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从“管事制”向“管数制”转变,实施“数据管税”:将纳税人税收、财务、经营等信息链条完全打通,实现涉税信息电子化,税务机关、纳税人、消费者和第三方部门的信息数据,完全取代纸质申报和发票等实物载体,构建以信息数据为核心要素展开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助推纳税人自助式管理,使纳税人自主申报、税收政策自动适用成为征管主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改变以往征管强调抓大放小、集中精力管好重点税源,转变为大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并重,重点税源与非重点税源并重;对税收信息判研出纳税人的异常数据,为一线税管员提供“精确制导”,以强化税收征管。
三、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互联网+”大数据通过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使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逐步互联共享,税务部门从海量数据库中获取大量有价值的涉税数据,为推动税收风险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涉税事项逐步发展为纳税人对照税法和税收政策、自行掌握执行、税务机关进行后续管理的方式。税务机关更多地通过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抓取有关经济涉税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评估判研,将所有的海量涉税信息转化为可量化、可比对的数据,实现涉税信息的数字化管理。通过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整合技术等判研,对纳税人涉税情报进行智能化分析、计算、比较、判断、甄别、联想和定性,依据采集和积累的征管基础数据、风险分析数据、第三方数据等信息资源,多角度对税收风险进行综合关联分析,精准计算出如税负、税种、行业、纳税规模、纳税信用、纳税遵从等各种税收风险指数,揭示涉税风险的发展规律。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税收风险应对措施:对高风险的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对中等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对较低风险的纳税人则通过纳税辅导以促进纳税遵从。
四、用“互联网+”大数据做好纳税服务
“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纳税人类型、办税业务、时空跨度、新兴业态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纳税服务需求的多元化。针对当前税务部门大众化的纳税服务资源和能力过剩,个性化纳税服务不足的困局,必须从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出发,切实改进纳税服务的有效供给,以满足纳税人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需求。税务部门要依托大数据分析制导服务供求,做到始于需求、终于满意。在“互联网+”大数据相互作用下,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容易被识别,对于纳税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个性化、特殊化的纳税服务容易实现。因此,税务部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从改变纳税服务的供给侧角度入手,根据每个纳税人所需求的纳税服务进行“私人定制”,一改粗放型“端菜式”的纳税服务为精准型“点菜式”的纳税服务。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超越时间、空间、地域、业态等限制,使纳税人可以在家里、办公室、旅行途中通过互联网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所有涉税事务,在大大降低纳税成本的同时,享受到精准、便捷的纳税服务。要充分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构建“实体办税厅+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终端+自助办税终端”的纳税服务平台,将申报缴税功能拓展到移动互联网,支持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等税款缴纳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G. 2021年起公司不要再用个人账户收款了,涉嫌偷税!银行税务已共享
近日,多起公司用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构成偷税的案件被通告,涉及公司纷纷被追缴税款,同时还被追收了罚款。
无锡市某公司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最终补税500多万,被罚款近300万;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公司少缴增值税37万余元,企业所得税10万元,最终该公司被追缴合计金额的0.5倍罚款。
以上案例都说明了一件事: 2021年起私户逃税真的走不通了,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可以大数据随时比对企业申报数据是否真实,一旦被查到,后果不仅仅是补缴税款这么简单,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银税互动”活动,意在通过银行、税务建立合作机制,转换企业纳税信用,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实际上,“银税互动”的深入开展打通了银行与税务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企业在税务部门的涉税数据只要企业授权银行便可以查看详细情况,不仅在审批贷款时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在贷后管理中,也通过共享数据随时监测企业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态,及时管控异常风险等。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企业在银行的账户包括私人账户,一旦有何资金变动,税务部门也能及时透明化监管。自2021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力度加大,公司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账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重要监控。因此,对于公司而言,这种做法必须要抛弃了,税务监管不再是法外之地,偷税漏税一旦被查明必将受到严惩。
并且, 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应该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企业在某个部门有任何异动,都将体现在税务系统中,那么你企业就要被查了!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国家税收也紧跟步伐走进了税收大数据时代,金税三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金税三期系统的功能十分强大,不仅能够覆盖税务全业务,简化涉税事项,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
金税三期大数据会从如下几个维度进行检验并判断出异常 :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 在金三税务系统动态监测下,企业的经营异动、发票异常、税务率降低等,系统会自动预警,也就是说,不用竞争对手举报企业,税务局在办公室看着系统里就知道那一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此外,税务工作一年一年逐步优化,在各纳税人带来办税便利的同时,也更新了很多机制,以往企业欠账虚开发票也有可能会被识别出来,也就意味着,虚开发票这条路彻底被堵死了,根本行不通!
以前,很多纳税人为了节税会选择公对私来逃避税款,但是现在多部门数据共享、金税三期系统动态监控,这一招已经失效了!“互联网+大数据”下,企业被透明化监控,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被看得一清二楚,更别说用私人账户收款不申报纳税了。当然,企业只要行的端坐的正,真实的、准确的、合法的经营、开具取得发票和做账并按时按规申报,即使是被查,企业申报的数据就会是有力证据,如果作假核对不上,那就等着接罚单吧!
最后, 企业在经营中千万要注意别公对私、私对私,该申报就及时申报,该交税就交税,同时也还要注意大额转账, 这些可能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H. 电子商务时代税收面临哪些重大机遇
电子商务时代税抄收面袭临的重大机遇如下:
一,源头采集:推进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和纳税申报
税收数据的收集对于解决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至关重要,相应纳税主体必须在涉税信息的供给中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即时追踪:建立电子商务的税收代征与数据交换制度
电子商务时代可以依据网络支付第三方掌握的特点,建立由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支付、网上银行)进行代缴代征税款的法定机制,由税务主管机关依法委托相关的网络支付平台代征有关供货方,特别是无税务登记的供货方从事网络交易的税费,以解决征税难的问题。
三,后续监管: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
为防止“信息偏在”和增强税收数据的确定性,还应在纳税人自主申报和法定代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比对,做好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I. 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税务管理和税务策划工作
面对扑面而来的大数据,面对海量的数据、碎片化的信息,传统的税收征管与充满现代气息的大数据不期而遇,将产生怎样的效果呢?面对大数据的挑战,税收征管将如何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手段,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大数据向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挑战
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非常广泛,涉及到各行各业,特别是当前的税务部门,正处在管理转型的关键阶段,大数据将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
影响之一:解决数据共享问题。大数据促进了数据内容的交叉检验,随着数据量和不同来源的数据种类的增多,数据判断预测的指向性会更强,准确率更高。目前,无论是税务机关内部还是外部第三方涉税数据的流动性和可获取性都较弱,税务机关的信息获取渠道并不通畅。主要是因为内部流程和环节没有理顺,信息的共享利用受到了制约;外部协调难度较大,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交换尚未制度化、常态化。对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权利,以及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大数据将促使考虑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解决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问题。
影响之二:解决数据挖掘问题。数据挖掘一般是指从大量的数据中自动搜索隐藏于其中的有着特殊关系性的信息的过程。数据的价值在于更深层次的挖掘和再运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的价值。但是,目前税务机关并未能有效利用和深入挖掘自身已有的数据,更未能有效获取和利用第三方数据。即使是利用,也更关注数据的基本利用。我们需要对数据价值再利用、数据整合再利用和潜在挖掘数据的运用,使信息管税的效能充分体现,让数据产生生产力,让数据产生税源。从海量数据中发现有用的信息,深入挖掘分析,与征管系统数据综合利用。
影响之三:促进风险管理提档升级。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识别和多元策略的风
险应对。在风险控制建设中,引入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打造一体化、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应用功能区,为数据分析常态化运作提供功能强大的网上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为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分层分类管理,实施多层次、差别化风险应对提供了精确“制导”的操作。
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准备好了吗?
面对海量碎片化的信息,如何在短时间内“淘”出有价值的资料,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工作准备好了吗?
应对之策一:搭建综合性的省级应用数据共享。数据只有不断流动和充分共享,才有生命力。应在各专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数据集成,实现各级各类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税收协助职责和义务,促进税务部门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切实维护税收公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税收保障。将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类经济活动纳入税收监控。涉税信息交换还将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互联互通,深入挖掘涉税信息的应用效益。
应对之策二:充分释放大数据蕴藏的能量。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能否把海量数据转化为有效的征管资源。因此,将源自各方、结构形式各异的原始数据转变成可资利用的征管资源,成为税收大数据管理的关键节点。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管理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而基层税源管理人员总量增幅有限,传统粗放的税源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面临的执法风险也日益显现。税收工作要适应大数据的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释放大数据蕴藏的能量,推进组织结构变革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实现提升税收征管管控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税收堵漏增收的管理目标。
应对之策三:创新数据挖掘分析方法。建立税收数据仓库,对分散在各个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集成、整合和统一管理,实现数据资源省级集中和共享,为数据挖掘分析提供基础支持。对不同类型的税收情况,找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有疑点的、存在问题多的行业从微观上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牛俊梅 陈小刚 李胜)
J. 税务四个转变是指什么
答,“四个转变”:即:固定管户向流程管事转变、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一是固定管户向流程管事转变。这是转变征管方式的核心。改变原先分户到人、各税统管的模式,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全面推行“管事制”。将涉税事项分解到纳税服务、日常管理、风险应对等不同岗位,明晰岗责流程。各管理环节和岗位之间依据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类管理事项实行派单管理和流程推送,环环相扣,实现流水作业和监控考核。二是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要求,除保留减免税、税务行政许可等少数行政审批事项外,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三是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重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改革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变管户为管事,让专业的人通过统一规范的流程去做专业的事,实施专业化管理。同时,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开展“税收风险提醒”。四是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抓住税收大数据时代即将到来的历史机遇,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大数据思维,不断拓宽渠道,多方采集获取纳税人申报纳税和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和互联网涉税信息、跨境税源涉税信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信息,做好涉税信息归集、整理、分析,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积极推动数据信息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