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系统体系建设规划包括的内容是: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加快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进行的相关经济活动称为大数据产业,目前我国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已初具雏形,大数据系统体系的发展建设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大数据的资源掌控、技术支撑和价值挖掘各方面的能力,加快我国称为数据强国的步伐,同时有利支撑着我国成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的建设工作。
(1)完善大数据扩展阅读
大数据系统体系建设规划发展原则:
创新驱动、应用引领、开放共享、统筹协调、安全规范。
大数据系统体系建设规划发展目标:
技术产品先进可控、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体系繁荣发展、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数据安全保障有力。
『贰』 如何运用大数据 完善培训反馈机制
利用课程评估表,分阶段进行问卷式培训评估。
1、培训后的课程评估表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不必特别重视。通常来说,大多数学员都很感性,只要讲师在课程的开始与结束的时候以新颖趣味的游戏活动取悦于学员,或以艰深的知识令学员折服,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填写课程评估表时一般都不会去仔细思考自己究竟从课程当中学到了些什么,往往会以对培训表面印象进行评估。面对这样的评估结果,我们显然很难真正知道通过培训,学员的知识、技能与态度与培训前相比有哪些改进与提高。另外,课程评估表的设计也会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学员一般不会愿意花太多时间去填写评价标准过于复杂的评估表,往往敷衍了事。但如果评价标准过于简单,我们又无法得到想要的结果。因此培训后的课程评估表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不必特别重视。2、分阶段进行问卷式培训评估。
任何一种培训都必须接受效果评估,否则培训将流于形式,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为了避免培训的盲目性,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培训效果评估系统势在必行。
『叁』 大数据未来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大数据专业就业前景
1、大数据开发工程师,大数据开发主要是基于大数据服务平台,很多大中型业务应用包括企业级应用和各类网站。能够进行构建大数据应用程序平台和开发分析应用程序。
2、大数据分析师,大数据分析师主要负责数据挖掘,使用Hive,Hbase等技术,专门为从事行业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基于数据的专业人士进行行业研究、评估和预测。通过使用Spotifre,Qlikview和Tableau等,新数据可视化工具能够实现数据的数据可视化和数据呈现。
『肆』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四章 发展应用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大数据有序 健康 发展,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包含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以及对数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
第三条 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开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大数据发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并向 社会 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促进工作。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和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数据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交易、安全等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 社会 团体参与制定数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融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或者其他 社会 组织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发展应用工作中先行先试、 探索 创新。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十条 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目录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组织编制并发布本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应当与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相衔接。
第十一条 采集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向被采集者公开采集规则,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采集者同意。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政务部门不得重复采集。
政务部门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获取非公共数据时,掌握非公共数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相关数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公共数据。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存储、管理全省公共数据资源。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通过本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存储、管理本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并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将业务系统接入本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按照本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实时、全量汇聚,不得直接共享数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能汇聚的数据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确认,依托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以服务接口的方式提供共享服务。
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的政务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回流至设区的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第十三条 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完善数据质量核查和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健全数据纠错机制,对采集的公共数据进行校核、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十四条 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暂不共享三种类型。
无条件共享类公共数据可以提供给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共享使用;有条件共享类公共数据只能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范围内共享使用。凡列入暂不共享类公共数据的,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政策作为依据。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和获取数据,获取的数据应当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所获取的数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公共数据开放应当遵循统一标准、分类分级、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原则。
公共数据开放分为普遍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属于普遍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从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无条件免费获取;属于依申请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应当向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申请,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征求数据提供单位同意后获取。
第十六条 公共数据资源实行分级开发。省人民政府设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承担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安全保障、开放开发、服务管理等具体支撑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地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
二级开发主体基于具体应用场景,需要获取一级开发主体汇聚治理的数据资源的,应当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要求使用数据,定期向大数据主管部门报告开发利用情况,所开发的数据产品应当注明所利用数据的来源和获取日期。
二级开发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 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被采集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获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
数据交易、交换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 社会 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多元化的数据合作交流机制,鼓励掌握非公共数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共享数据,将相关数据向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加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深化融合。
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数据合作交流机制,推进行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遵循统筹布局、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创新应用。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移动互联网覆盖率和接入能力,推进全省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构筑空天地海一体化信息网络。
第二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统筹推进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和边缘计算节点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云计算等大数据计算能力工程,构建高效协同的智能算力生态体系。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市政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平台,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发展应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应用和服务导向,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创新,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完善 社会 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 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的发展,形成创新协同、布局合理的产业生态体系。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培育优势特色软件产业集群,构建 健康 可持续软件产业生态。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智能化过程中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配送等环节数字化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制造业企业将大数据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方面应用,推进大型制造业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面向工业设计和智能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大数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重点拓展交通、金融、商贸、物流、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信息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字化 社会 治理和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在 社会 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 社会 治理能力,提高宏观调控和风险防范水平。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协同办公,推进纵向贯通,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标准化。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明确各环节中数据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坚持数据安全和数据开发应用并重,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以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容灾备份能力建设,保障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等环节的数据安全。
第三十一条 开展数据采集、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数据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 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传播、泄露、篡改、交易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军工科研生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内容的数据。
第三十二条 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所采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或者匿名化处理,记录数据处理全流程,不得泄露或者篡改采集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使用的监管制度,并会同本级有关政务部门加强数据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共数据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暂停提供数据服务;拒不改正的,可以终止提供数据服务。
第三十四条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发现共享数据使用部门有违规、超范围使用数据等情况,应当向同级大数据主管部门通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对其提供数据服务;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向同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和网信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处理和使用公共数据过程中,因数据汇聚、关联分析等原因,可能产生涉密、涉敏数据的,应当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意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政务部门应当会同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保密、安全监管等规定,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能力,定期对开放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的数据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数据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警示。
第三十六条 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数据安全保护的工作责任,加强平台数据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篡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接触、破坏、侵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大数据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经济差异,统筹规划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要求,制定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动关键技术、重点产品、配套服务、商业模式等创新发展。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数字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大数据产业金融服务,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对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扶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大数据创新企业。
第三十九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数字园区,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数字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进大数据产业集群招商、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研发机构、大数据企业孵化器、大数据企业、大型数据中心,鼓励和支持入园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
第四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数据交易活动,促进数据资源有效流动。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数据交易行为,鼓励和引导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数据交易平台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数据交易过程中的个人信息泄露。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订大数据人才发展计划,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大数据相关专业,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本土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采用设立研发中心、学术交流、技术持股、期权激励、服务外包、产业合作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对大数据企业用电给予扶持。电力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推动供电企业为大数据企业提供用电保障。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提供相应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保障其在出行、就医、办事、消费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需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大数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数据发展应用及相关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数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公共数据的;
(二)未按照规定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
(三)篡改、伪造、泄露数据的;
(四)未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和二级开发主体在数据使用过程中侵犯国家、 社会 和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公共数据获取非法利益以及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平台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非法采集、使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军工科研生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非法接触、破坏、侵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由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指政务部门以及公益事业单位、公用企业。
(二)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职或者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及其衍生数据,包含政务、公益事业单位数据和公用企业数据。
(三)非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活动所产生、获取或者加工处理的各类数据。
(四)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集、获取或者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所产生的数据。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日报)
『伍』 浅谈基于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论文
浅谈基于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论文推荐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浅谈基于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浅谈基于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论文
1、大数据的基本概况
大数据(Big Data)是指那些超过传统数据库系统处理能力的数据,其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性,即海量性、多样性、易变性、高速性。同时数据类型繁多、数据价值密度相对较低、处理速度快、时效性要求高等也是其主要特征。
2、大数据的时代影响
大数据,对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其可帮助人们进行量化管理,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得数据者得天下。大数据对于时代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数据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如果人们以大数据分析作为基础进行决策,可全面获取相关决策信息,让数据主导决策,这种方法必将促进决策方式的创新和改变,彻底改变传统的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推动信息管理准则的重新定位。2009 年爆发的甲型H1N1 流感就是利用大数据的一个成功范例,谷歌公司通过分析网上搜索的大量记录,判断流感的传播源地,公共卫生机构官员通过这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行动决策。
(2)“大数据应用”促进行业融合。虽然大数据源于通信产业,但其影响绝不局限于通信产业,势必也将对其他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目前,大数据正逐渐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数据分析为辅助手段加强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管理,如麦当劳、肯德基、苹果公司等旗舰专卖店的位置都是基于大数据分析完成选址的,另外数据分析技术在零售业也应用越来越广泛。
(3)“大数据开发”推动技术变革。大数据的应用需求,是大数据新技术开发的源泉。相信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功能将逐渐取代以往单纯依靠人们自身判断力的领域应用。借助这些创新型的大数据应用,数据的能量将会层层被放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大数据在个人隐私的方面,容易造成一些隐私泄漏。我们需要认真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综合运用法律、宣传、道德等手段,为保护个人隐私,做出更积极的努力。
3、大数据的应对策略
3.1 布局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目前而言,大数据的技术门槛较高,在这一领域有竞争力的多为一些在数据存储和分析等方面有优势的信息技术企业。为促进产业升级,我们必须加强研究,重视研发和应用数据分析关键技术和新兴技术,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夯实发展基础,以大数据核心技术为着手点,加强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商业智能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为大数据的应用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加快基础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技术、可视化技术、非关系型数据库管理技术等)的研发,并使其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有机融合,为解决方案的制定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基于大数据应用,着重对知识计算( 搜索) 技术、知识库技术、网页搜索技术等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加强单项技术产品研发,并保证质量的提升,同时促使其与数据处理技术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技术体系。
3.2 提高软件产品发展水平。
一是促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提高软件发展水平。二是运用云计算技术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转型和发展,促进中文知识库、数据库与规则库的建设。三是采取鼓励政策引导软硬件企业和服务企业应用新型技术开展数据信息服务,提供具有行业特色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四是以大型互联网公司牵头,并聚集中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对优势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开拓与整合本土化信息服务。五是以数据处理软件商牵头,这些软件商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优势,其可充分发挥各自的数据优势和技术优势,优势互补,提高数据软件开发水平,提高服务内容的精确性和科学性。同时提高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市场能力和集成水平,以保障其大数据为各行业领域提供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
3.3 加速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
大数据时代,我们应积极推进大数据的示范应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第一,对于一些数据量大的领域(如金融、能源、流通、电信、医疗等领域),应引导行业厂商积极参与,大力发展数据监测和分析、横向扩展存储、商业决策等软硬件一体化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第二,将大数据逐渐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及个人生活和服务领域,促进数字内容加工处理软件等服务发展水平的提高。第三,促进行业数据库(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深度开发,建议针对不同的行业领域建立不同的专题数据库,以提供相应的内容增值服务,形成有特色化的服务。第四,以重点领域或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对企业数据进行相应分析、整理和清洗,逐渐减少和去除重复数据和噪音数据。
3.4 优化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
信息安全问题是大数据应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基于大数据的情报收集分析工作信息保密问题的研究,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同时,为优化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应采取各种鼓励政策(如将具备一定能力企业的数据加工处理业务列入营业税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支持数据加工处理企业的发展,促使其提高数据分析处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三是夯实大数据的应用基础,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以政府为切入点,推动信息资源的集中共享。
做到上面的几点,当大数据时代来临的时候,面临大量数据将不是束手无策,而是成竹在胸,而从数据中得到的好处也将促进国家和企业的快速发展。
大数据为经营的横向跨界、产业的越界混融、生产与消费的合一提供了有利条件,大数据必将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对人们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大数据时代对人类的数据驾驭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机遇。面对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我们应积极应对,以掌握未来大数据发展主动权。
结构
论文一般由名称、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1、论文题目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
4、关键词定义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6、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进行。
7、论文装订
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陆』 大数据未来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大数据市场规模不断提升增加了我国隐私数据监管的难度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16-2019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大数据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用常用软件对内容进行抓取和处理的数据集合,不同于传统的数据抓取方式,在大数据环境下,80%以上都是非结构化数据通常采用非关系型数据库(NoSQL)存储技术完成对大数据的抓取、管理和处理。
而非关系型数据库目前尚无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及相对完善的隐私保护工具,现有的隐私保护技术,如去标识化、匿名化技术等,多适用于关系型数据库。
因此,大数据环境下,传统的数据监管技术已经失效,目前我国较难以对大数据进行监管。此次滴滴事件就是利用“滴滴出行”APP对用户信息进行了大数据抓取。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柒』 如何正确认识大数据的价值和效益
1、数据使用必须承担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我国数据流通与数据交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数据源活性不够,数据中介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源数据的汇集技术尤其是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技术滞后;缺乏熟悉不同行业并掌握在特定领域使用数据技术的人才。
数据的价值在于融合与挖掘,数据流通、交易有利于促进数据的融合和挖掘,搞活数据从而产生效益。数据共享开放、流通交易和数据保护及数据安全对数据技术提出严峻挑战,对法律的制定及执行提出了很高要求。为此,数据使用必须承担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捌』 如何实现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
1、在政府系统进一步确立大数据的理念,研究制定大数据施政发展规划
2、夯实大数据产业基础,提供大数据施政平台技术支撑。
3、打通各部门各层级之间信息孤岛,实现大数据信息资源互联共享。
4、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政府积极购买大数据相关技术服务
『玖』 大数据可以做什么
从大数据的技术体系来看,大数据涉及到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安全、分析、呈现和应用,这一系列操作的结果就是让数据产生价值,也就是“数据价值化”,随着未来更多的社会资源将进行数据化改造,大数据所能够起到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所以当前更多的企业对于大数据越来越关注,而掌握大数据技术的职场人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对于企业来说,利用大数据技术不仅能够全面升级自身的运营方式,也能够促进企业的管理,以及产品的创新。从这个角度来看,大数据的发展前途对于企业的发展前途有重要的影响,在当前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大数据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广阔的。当然,企业要想充分利用大数据,还需要逐渐完善大数据的应用体系,包括物联网、云计算、传统信息系统等。对于职场人来说,掌握大数据技术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自身的岗位升级,而且也会打开更多新的就业渠道。目前大数据岗位比较集中在互联网领域,这与互联网行业自身的特点有关系,随着大数据技术逐渐开始落地到传统行业领域,整个传统企业会释放出大量的大数据岗位,而且这些岗位的附加值往往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