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職級並行2022年1月執行
根據中辦發【2021】29號文件,事業單位職級並行將於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實行職級並行的要求是:
1、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享受職稱工資,職稱可以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還需要根據人事部門對你單位規定的技術職稱編制是多少確定,如果超編,需要實現崗位競爭。
2、沒有取得職稱的人員按照職務級別、工作年限領取工資。
3、、既有職稱,又有職務級別的單位管理人員,按照工資高的待遇領取。事業單位不實行,本來事業單位就是走職稱路線,不走職級路線的。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實行職級並行實施范圍
1、本意見的實施范圍,包括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旗)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2、中央和省駐列入實施范圍的縣(市、區、旗)正科級以下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人員,參照本意見執行。
3、在事業單位三個崗位中,專技崗位通過評聘職稱增加工資,體現自己的價值;工勤崗位通過鑒定職業資格水平來增加收入;而管理人員發展上升則較為困難,它的"天花板"取決於單位的行政級別,一般在地市一級的事業單位大多是科級,也就是單位領導才能聘用在管理7級,副職為管理8級,而對於普通職員來說,只能一直處於管理9級,工資收入無法增加,發展空間嚴重受限。
4、從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以來,基層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對在事業單位中也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要求強烈,但這種改革屬於國家事權,必須由國家統一部署推進。早在2017年,廈門人社局表示將試點推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而在2018年7月,中央正式通過了《關於開展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至此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晉升的實施已經走入軌道。在2018年11月,人社部在支持海南人社事業改革的相關通知中,也明確了要指導海南建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晉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