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開徵求意見程序
行政機關制定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廣泛聽取相關單位、社會公眾、行政管理對象、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除因突發事件等情形需要立即出台規范性文件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應通過網路、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規范性文件草案,廣泛徵求公眾意見;涉及窗口服務事項的,應在窗口服務場所設置布告欄徵求辦事群眾意見;行政管理對象已成立行來協會的,應聽取行業協會意見;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范性文件作出具體規定外,規范性文件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江門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江府〔2014〕10號)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江門市重大決策專家咨詢論證辦法(試行)》(江辦發[2012]27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應按規定舉行聽證會或組織專家咨詢論證。規范性文件完成公開徵求意見程序後才能按規定報送審查。
二、政府規范性文件審核程序
(一)已列入政府規范性文件年度立規計劃的規范性文件草案由起草部門直接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核。未列入年度立規計劃,因上級文件要求或者實際工作需要以政府名義發布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單位須先徵求市政府法制機構意見,再向市政府書面報告原因和理由,由市政府行政首長批准後增列入年度立規計劃。
(二)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核的政府規范性文件應同時附送下列資料:
1、提請政府法制機構審核的公函;
2、規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的依據文本;
4、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說明,包括:
(1)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主要依據;
(3)主要內容說明(說明文件章節條款數、內容的基本構成);
(4)起草的簡要過程、徵求意見總體情況(經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說明情況和理由);
(5)需要提請政府審議解決的問題;
5、徵求意見材料,包括有關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復印件以及全部意見的採納情況匯總表(不採納意見在備注欄註明反饋或協調情況);
6、有關聽證會筆錄、調研報告及參考資料;
7、其他有關材料。
(1)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網站截圖(公開徵求意見掛網不少於10天)
(2)起草單位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審核意見
(三)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並在政府法制信息網公開徵求意見。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府法制機構暫緩辦理,並告知起草單位在一定期限內補齊材料。起草單位逾期沒有補齊材料的,視為沒有報審,起草單位應當補齊材料後重新報審。
(四)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三、部門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
(一)部門規范性文件應當在公布之前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同意的部門規范性文件不得發布。各部門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在本部門起草規范性文件時進行審核把關。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的部門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由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應當由各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並由主辦部門負責送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審查。
(二)部門規范性文件送審時,送審部門應當向市政府法制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1、提請政府法制機構審查的公函;
2、規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的依據文本;
4、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說明,包括:
(1)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主要依據;
(3)主要內容說明(說明文件章節條款數、內容的基本構成);
(4)起草的簡要過程、徵求意見總體情況(經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說明情況和理由);
5、徵求意見材料,包括有關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復印件以及全部意見的採納情況匯總表(不採納意見在備注欄註明反饋或協調情況);
6、有關聽證會筆錄、調研報告及參考資料;
7、其他有關材料。
(1)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網站截圖 (公開徵求意見掛網不少於10天)
(2)起草單位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審核意見
(三)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規定的,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府法制機構暫緩辦理,並告知起草單位在一定期限內補齊材料。起草單位逾期沒有補齊材料的,視為沒有報審,起草單位應當補齊材料後重新報審。
(四)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送審部門。爭議較大,內容復雜,或涉及其他重大問題,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審查完畢的,經市政府法制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審查期限及其理由告知送審部門。
(五)部門規范性文件的送審部門原則上應當按照市政府法制機構的審查意見對送審稿進行補充修改。送審部門對市政府法制機構的審查意見有異議的,可自接到市政府法制機構的書面審查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請求政府協調解決。
四、規范性文件公布與備案程序
(一)政府規范性文件公布與備案程序
1、政府規范性文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行政首長簽發後,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在《江門市人民政府公報》和江門政務之窗網站發布。
2、政府規范性文件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由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報送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市政府法制機構每年1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制定的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報送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查。
4、各市、區政府法制機構應於每年1月31日前,以列表形式向江門市政府法制機構報送上一年度本級政府制定、發布、備案規范性文件的情況。表格內容應包括規范性文件名稱、制定單位名稱、文號、發文時間、統一發布情況、報送備案的時間、江門市政府法制機構出具的備案回執文號等。
(二)部門店規范性文件公布與備案程序
1、部門規范性文件,由起草單位自收到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如下要求進行處理:
(1)如起草部門單獨發文的,部門負責人簽發印好文件後,與市府辦政務公開科聯系,辦理申請統一公開事宜,經政府信公開審查後,向有關單位發文並掛網公開正式文件。
(2)如多個起草部門聯合印發的,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規定,共同起草部門聯合報市政府同意後印發,並與市府辦政務公開科聯系,辦理申請統一公開事宜,經政府信公開審查後,向有關單位發文並掛網公開正式文件。
2、部門規范性文件經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同意並在規定載體上統一發布後,不再向市政府報送備案。各部門應於每年1月31日前,以列表形式向市政府法制機構報送上一年度本單位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的情況。表格內容應包括規范性文件名稱、制定單位名稱、文號、發文時間、是否已在規定載體上統一發布、市政府法制機構出具的審查意見文號等。
② 政府文件下發流程
法律分析:(一)主送受理機關,根據需要抄送相關機關。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發文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二)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根據本級黨委、政府授權,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經政府審批的具體事項,經政府同意後可以由政府職能部門行文,文中須註明已經政府同意。(三)黨委、政府的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的相關部門行文。(四)涉及多個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務,部門之間未協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級機關應當責令其糾正或者撤銷。(五)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該下級機關的另一個上級機關。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同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與其他同級機關必要時可以聯合行文。屬於黨委、政府各自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不得聯合行文。
黨委、政府的部門依據職權可以相互行文。
部門內設機構除辦公廳(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③ 紅頭文件簽發審批流程
1、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按紅頭文件要求(附件一)擬定紅頭文件初稿,填寫文件簽發表(附件二),並交由部門部長審閱簽字;
2、發放部門成員將紅頭文件初稿以及簽字後的簽發表交給辦公室成員,由辦公室成員完成正式的紅頭文件;
3、辦公室成員交製作完成的紅頭文件初稿交由辦公室主任檢閱,檢查無誤後,辦公室主任簽字;
4、在辦公室檢查無誤後,由辦公室成員將檢查後的紅頭文件以及文件簽發表交給團委老師審閱,老師審閱無誤後統一蓋章;
5、辦公室將統一蓋章的紅頭文件交給文件擬定部門,有文件擬定部門對紅頭文件進行張貼或者發放。
註:1、每次製作紅頭文件,必須多印製一份交予辦公室留底;
文件簽發表的各項信息須與紅頭文件一致,保證每張紅頭文件都有對應的發放表。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五) 規范審核程序。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程序,明確起草單位、制定機關辦公機構及審核機構的職責許可權,嚴格執行材料報送、程序銜接、審核時限等工作要求。起草單位報送的審核材料,應當包括文件送審稿及其說明,制定文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徵求意見及意見採納情況,本單位的合法性審核意見,以及針對不同審核內容需要的其他材料等。起草單位直接將文件送審稿及有關材料報送制定機關辦公機構的,制定機關辦公機構要對材料的完備性、規范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轉送審核機構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後轉送審核機構進行審核。起草單位直接將文件送審稿及有關材料報送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的,審核機構要對材料的完備性、規范性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除為了預防、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需要立即制定實施規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審核時間一般不少於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④ 想知道ISO14001認證審核流程
在九腦匯學院這邊流程是:
⒈信息交流 :通過人員互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相互了解,確定實施認證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2 認證申請:有意向的申請組織填寫《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申請表》及其附件《認證信息調查表》,中心進行評審通過後與申請組織進一步聯系,必要時進行現場訪問,了解受審核方的基本情況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情況,並作出書面報價。
⒊簽訂合同:在獲得申請組織明確的合同簽定意向並通過了合同評審後,雙方簽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SCEMS指定審核組長自合同生效日起負責審核活動的開展與實施。
⒋第一階段審核:受審核方將正式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相關文件送交SCEMS,由審核組長根據認證要求組織進行文件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書面告知受審核方。如有不符合處,受審核方應作修改直至滿足相應要求為止。
⒌第二階段審核:審核組將按照認證計劃實施現場審核。審核要求覆蓋申請認證全部范圍並符合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全部要求。以抽樣審核的方式進行。
第二階段審核將開出不符合項,並要求實施糾正。現場審核將給出書面的審核報告,宣布現場審核結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薦注冊。
⒍不符合糾正與跟蹤驗正
糾正措施的跟蹤驗證可以通過評審受審核方遞交的有關證據完成,必要時,也可以實施現場跟蹤驗證。因存在嚴重不符合項而未能通過現場審核時,應在被審核方完成整改後進行現場復查。復查工作按實際工作量另行收費。
⒎核准發證:中心技術委員會審議審核實施過程和審核報告並確定是否予以頒證。由中心主任簽署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中心將在公告范圍內公告證書的頒布。
⒏證後監督:第一次證書有效期內,每半年監查一次,三年期滿換證後每年監查一次,持證方的組織機構、生產工藝、污染物治理設施和其他覆蓋環境因素的行為或活動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本中心,必要時,將增加監查次數。對於違反環境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危害的,將增加檢查次數。
⒐持證要求:為規范獲證組織對認證證書的使用,中心對獲證組織的證書使用有如下要求:
證書的持有者只能用證書和認證標志證明其環境管理體系符合特定的標准,不得將標志直接用於產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產品或服務合格的方式使用。當認證被暫停、撤銷或注銷後,不得繼續進行任何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並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認證文件。
認證暫停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中心將暫停認證證書持有者使用認證證書和標志的資格:
違反環境法律、法規,造成環境危害;認證證書持有者未經本中心批准,對獲准認證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了更改,且該項更改影響到體系認證資格;監督審核和復評時發現了不符合,如果糾正措施在限期內沒有完成,嚴重的程度尚不構成撤銷認證資格;認證證書持有者對證書和標志的使用不符合本中心的規定;證書持有者未按期交納認證費用,且經指出後未予糾正.
認證撤消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中心將撤銷認證證書的資格,收回認證證書:
暫停認證資格的通知發出後,認證證書持有者未按規定要求採取適當糾正措施;違反環境法律、法規,造成嚴重環境危害;監督和復評時發現認證證書持有者環境管理體系存在嚴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情況,又未按照中心規定的期限完成糾正措施;認證證書持有者對證書和標志的使用嚴重不符合中心的規定,並造成極大影響。
認證注銷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認證注銷:
由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規則發生變更,體系證書持有者不願或不能確保符合要求;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時,認證證書持有者未在認證證書屆滿前3個月內向本中心提出重新認證申請;認證證書持有者主動提出注銷。
⑤ 企業標准備案的流程是什麼
企業標准備案流程:各地的企業標准備案已經陸續可以做網上公示的流程。相較於之前傳統的流程,時間和資料准備上,都簡化了不少,所需的資料如下:
1. 產品的說明書2. 產品的圖片3. 產品的功能性能介紹4. 營業執照與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公章5. 編寫人員名單
企業如果執行國家標准,就可以不制定企業標准。如果需要制定企業標准,那必須有明確的目的性,如: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市場競爭力,但是企業內控標准不能低於國家標准,否則失去制定企業標準的意義,內控標准依法可以不備案。
企業標准備案范圍及要求
1、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該企業標准應辦理備案。
2、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准;
3、產品採用國際技術的產品要做企業標准
企業標準的格式要求
《標准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標准編寫規則 第10部分:產品標准》和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
企業標准備案流程
⑥ 公司內部文件下發制度
公司內部文件下發制度如下: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系統的管理,實現公司內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以便於為公司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公司內部文件下發管理許可權屬行政人事部歸口管理,系統內所有文件的發放必須經過行政人事部的審核,呈報總經理簽批,最後由行政人事部專職人員負責對內部系統進行發放、更新。
文件審批流程: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編制的文件,首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後,將文件提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將文件按照類型。整理後呈交總經理簽批。
文件發放操作流程:
經總經理簽批後下發的文件,必須經過行政人事部整理備案,而後進行執行下發,同時回收失效文件。公司內部系統發放文件時,知識類型分為常用工具、公司制度、培訓資料三種類型,操作時必須對照文件的類型,進行發放。公司內部系統發放文件時,公告類型分為通知、獎勵、懲罰、制度四種類型,操作時必須對照文件類型,便於區分其他文件。
發放權利:
公司內部系統管理許可權屬行政人事部歸口管理,行政人事部負責系統內文件的管理工作,負責發放、更新的專職負責人員暫定;總經理、行政人事部有權利修改系統內文件,其他部門人員不得改動系統內的文件。
發放文件的時間:
每周固定周、周為固定發放系統文件的時間,緊急特殊情況時,可實時發放。文件發放時,字體統一採用宋體;標題採用二號大小字體;正文採用四號大小字體。
⑦ 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1、項目建議書審批:即項目建設單位向發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提出立項申請,發改部門審查通過後下達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發改部門批復項目建議書即視為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可行性研究前置審批程序。項目建設單位依據發改部門出具的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分別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委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項目節能評估等手續。編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立項後,項目建設單位向發改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並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節能評價文件),提出審查批准申請,發改部門審查通過後下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
3、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獲批後,項目單位組織編制初步設計和概算書並報送到發改部門,提出審查批准申請。發改部門審查通過後下達初步設計批復文件。
一、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產業政策等,從下列方面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1、項目建議書提出的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的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性、社會效益以及項目資金等主要建設條件的落實情況;
3、初步設計及其提出的投資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以及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的要求;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事項。
二、對下列政府投資項目,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需要報批的文件和審批程序:
1、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的項目;
2、部分擴建、改建項目;
3、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
4、為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要緊急建設的項目。
法律依據:《政府投資條例》 第十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以下簡稱在線平台),使用在線平台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手續。
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在線平台列明與政府投資有關的規劃、產業政策等,公開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的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並為項目單位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⑧ 「文件審批」的流程是怎樣的
櫧鴆藎�部賞ü�滴穸朔⑵稹�
從OA模塊起草,用戶須先起草「文件審批」文件,然後在相關的業務單據中「引用審批文件」,該審批文件由業務端完成。
從業務端發起審批,填制業務單據後,在業務端處可「發起審批文件」,那麼系統將自動生成起草文件,並按照單據對應審批模板的審批流程提交審批。
⑨ 招標文件審批流程
招標文件一般指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編制,提供給投標人用以明確招標需求、資格條件、招標組織、合同條款、評標方法和投標文件響應格式的文件。
審核的招標文件在送審前通常需經過編制、復核、擬定稿三個過程。編制、復核、擬定稿應分別由三個不同的組織或不同的崗位完成。
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招標管理部門(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投資監理機構(或需求方)復核,項目管理部門確定並負責按相關審計規定送審。 跟蹤審計人員應該審核招標文件產生的全部過程的工作痕跡,並適當取證;對不符要求的招標文件應予退回或重點說明。 具體審核步驟和內容如下:
一、完整性
1、招標文件產生的過程是否完整。
2、招標文件送審資料是否完整。
3、招標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標文件通常應至少包括投標人須知(含前附表)、招標公告、說明招標標的的內容(包括文字、圖表等)、投標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條款、評標辦法等內容。審核時須重點關注投標報價方式、評標辦法、主要合同條款和工程類項目的工程量清單。
二、合規性
1、審核招標行為是否符合現行法規和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
2、采購方式是否合規。
3、招標方式是否合規。需要重點關注的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4、工程項目招標的計價方式是否採用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並關注其強制性規范的遵循情況。
5、招標標的的金額(或控制價等)是否超過批復、概算等審批性文件的規定。
三、合理性
1、對投標單位的資質要求是否符合國家資質管理規定,有無抬高或降低施工資質等級,特別應認真審查施工資質的種類、等級是否與本工程的實際相符。
2、對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是否明確、合理,是否有「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其要求的業績是否合理。
3、質量目標、工期及標段劃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與國家規定是否基本吻合。
4、標段劃分是否合理
5、暫估價金額比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暫估項目的金額是否超過概算標准。
五、審核招標文件的具體內容
1、前附表內容索引是否准確,與正文是否一致。
2、招標工作時間安排是否合規合理,主要審核發布、報名、截標、開標、評標、公示、中標通知、合同事宜等時間。
3、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設置比例或數額是否合理。
4、招標控制價是否按現行文件編制。
5、投標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薦的示範文本。
6、評標委員的組織是否合規、有效。
7、評標辦法、評分標準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招標人的招標目的。商務標、技術標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採取了合理的量化評分辦法。
8、廢標條件是否合理、明確,是否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並符合國家、本市有關規定。
9、商務報價計算方式是否明確,與所附合同專用條款是否匹配。
六、(審核基礎)審核招標文件所必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項目立項批復
2、項目可研報告及批復
3、設計概算及批復
4、擬定搞的招標文件
5、反映招標文件行成流程的過程文件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