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期權每一品種代碼和名稱是怎樣設置的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合約的代碼和名稱的設置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設置,具體規則如下: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於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其合約交易代碼包含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行權價格等要素。
上證50ETF期權合約的交易代碼共有17位,具體組成為:
第1至第6位為合約標的證券代碼;
第7位為C或P,分別表示認購期權或者認沽期權;
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後兩位數字;
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
第12位期初設為「M」,並根據合約調整次數按照「A」至「Z」依序變更,如變更為「A」表示期權合約發生首次調整,變更為「B」表示期權合約發生第二次調整,依此類推;
第13至17位表示行權價格,單位為0.001元。
合約簡稱與合約交易代碼相對應,代表對期權合約要素的簡要說明。
上證50ETF期權的合約簡稱不超過20個字元,具體組成依次為「50ETF」(合約標的簡稱)、「購」或「沽」、「到期月份」、「行權價格」、標志位(期初無標志位,期權合約首次調整時顯示為「A」,第二次調整時顯示為「B」,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