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文件格式規范要求
法律分析:一、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體和字型大小。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2、行數和字數。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3、文字的顏色。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4、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80 g/m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5、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幅面尺寸,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頁邊與版心尺寸。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格式》
第一條 本標准將版心內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
第二條 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2. 文件字體字型大小要求規定文件
法律分析:1、幅面尺寸:公文用紙採用A4型紙。
2、頁邊與版心尺寸: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3、字體和字型大小: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4、行數和字數: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文字的顏色: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十條 公文的版式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公文使用的漢字、數字、外文字元、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按照有關國家標准和規定執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並用漢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
第十二條 公文用紙幅面採用國際標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紙幅面,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3. 公文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1、公文的格式必備要求(簡稱三要素):標題、正文、版記。
(1)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2)正文: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3)印製版記:由發文機關名稱、印發日期及兩條橫線組成。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印發時間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上行文的,印發日期後接著排印「印」字;下行文平行文的,排印「印發」2字。
2、公文的字體和字型大小要求:
(1)標題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3)發文機關標志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4)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簽發公文組成部分:
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發文日期、抄送單位、文件版頭、公文編號、簽發人、機密等級、緊急程度、閱讀范圍、附件、印章、印製版記。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印刷要求: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 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裝訂要求: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