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文的緊急劃分與秘密等級劃分
一、按緊急程度劃分
1、特急公文(特急):是指事關重大而又十分緊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運轉和辦理的公文。
2、緊急公文(急件):一般也是涉及重要工作需要急速形成、運轉和辦理的公文。
3、常規公文(平件):是指可以按正常速度形成、運轉和辦理的公文。但常規公文也要及時辦理。
二、按密級劃分
按國家事務秘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核心、絕密、機密、秘密四級。
1、「絕密.核心」: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目前僅軍隊機關使用此密級,泄露可能會使國家安全遭受根本性的損害,是國家軍事安全中的核心利益所在。
該密級為2016年軍改以來的一系列政策調整中新增加的一項,於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旨在更好地為軍隊建設和軍事斗爭准備服務,具有重要的作用。
2、「絕密」:是十分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如軍事工業中的核武器、戰略導彈、核潛艇等的戰術技術性能及這些武器的生產儲存數量、作戰頻率等都是必須確保的「核心秘密」,也就是「絕密』。
3、「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就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如我國研製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經濟價值較高的葯品的成分、工藝、技術訣竅等都列為機密,這些東西泄露出去會給國家的經濟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4、「秘密」:是指一般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一般的危害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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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公文擬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審核、簽發等程序。
第十九條公文起草應當做到:
(一)符合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完整准確體現發文機關意圖,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實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切實可行。
(三)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述准確,文字精練。
(四)文種正確,格式規范。
(五)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進行論證,廣泛聽取意見。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起草單位必須徵求相關地區或者部門意見,力求達成一致。
(七)機關負責人應當主持、指導重要公文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