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的紅頭文件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地方政府出台的紅頭文件,只要不與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針沖突,並且無違背現行法律法規的,就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紅頭文件屬於行政范疇,在一定意義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旦同法律沖突時,應按照法律執行。公民對紅頭文件的合法性有異議時,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審理文件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的,法院可以要求發布文件的機關作出修改或者廢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一並請求對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審查的,由行政行為案件管轄法院一並審查。
B. 紅頭文件是什麼
紅頭文件通常指的是中國政府文件中的正式文件。這些文件通常有紅色的題字部分,上面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被認為是中國政府文件的最高級別文件。紅頭文件在政府部門內部和對外發布都具有法律效力和重要性。它們通常包括政府法規、政府決定、政府文件等。紅頭文件是中國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用以傳達政府的政策、決策和指示。
C. 政府辦公廳文件和政府文件有什麼區別
1、同樣是政府公文,發布部門不同, 針對下屬部委辦局辦公室發放的文件用政府辦公室發,針對全社會發放的是政府文件。
2、 辦公室文件一般不對外不對社會公開,政府名義的都是能上報紙的 給社會全體人看的。政府辦一般都是程序性的,比較小的,政府發一般都是比較重大的,以政府名義發更正式些。
D. 政府綠頭文件和紅頭文件的區別
法律分析:紅頭文件是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綠頭文件是單位內部所屬部門下發的文件。綠頭文件也是明傳電報,抬頭為綠色字體。是指不僅發給某一特定收報人,而是發給眾多單位或個人的電報;同時該電報內容無需保密,可以使用大眾碼來傳遞,是為明傳電報。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是確保行政機關出台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於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文件出台、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利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