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危化品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裝卸搬運與堆碼、入庫作業、在庫管理、出庫作業、勞動保護、事故應急處理等內容。
本標准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不適用危險化學品儲罐儲存,實驗室中危險化學品儲存。國家法律、法規、標准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准。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18265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
GB 2951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准
GB/T 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項目順序
GB/T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AQ 3013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通用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 the storage subjec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中利用危險化學品倉庫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儲存管理的企業法人及相關部門。
3.2
禁忌物品incompatible materials
指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
3.3
分離儲存Separated storage
儲存在不同倉間或者防火分區的儲存方式。
3.4
分開儲存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儲存空間內,用距離將不同非禁忌物品隔開的儲存方式。
3.5
動碰復核制度Dynamic touch review system
物品出入庫或貨位變動時,對系統數據(帳卡)和實物進行核對的倉儲管理制度。
4 基本要求
4.1 設施
4.1.1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劃、選址、建設應符合 GB500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或經營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還應分別符合GB50160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准》、GB18265《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的要求。
4.1.2 危險化學品倉庫地面應平整、堅實、防潮、防滑、防滲漏、易於清掃。應根據儲存物品特性,配備通風、密封、調溫、調濕、防靜電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