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黨的機關公文種類有哪些
黨的機關的公文種類:
(1) 規范性文件
① 條例。用於黨的中央組織制定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規章制度。
② 規定。用於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和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2) 領導指導性文件
① 決議。用於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 ② 決定。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安排。
③ 指示。用於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提出開展工作的原則和要求。 ④ 意見。對於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⑤ 通知。用於發布黨內法規、任免幹部、傳達上級機關的指示、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發布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共同執行或者周知的事項。
⑥ 通報。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況。 ⑦ 批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
(3) 公布性文件
公報。用於公開發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件。
(4) 陳述呈請文件
① 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② 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5) 商洽性工作
函。用於機關之間的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無隸屬關系的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
(6) 會議文件
會議紀要。用於記載會議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貳』 法定公文種類有多少種,分別是
1規定的法定公文種類:
(1)決議(2)決定 (3)命令(令)(4)公報 (5)公告 (6)通告 (7)意見(8)通知 (9)通報(10)報告 (11)請示(12)批復 (13)議案 (14)函 (15) 紀要
2新規定的公文適用范圍是: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叄』 黨的知識:黨的機關正式文件的種類有哪些
黨的各級領導機關使用的14個正式文件: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復、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種類主要有13種: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黨政機關明確規定的上述文種合計為27個。其中9個是相同的,即決定、意見、通知、通報、請示、報告、批復、函、會議紀要;不同的也是9個,其中屬黨的機關的5個:即公報、指示、決議、條例、規定,屬國家行政機關的4個,即命令(令),議案、通告、公告,這18個文種,公文學界稱其為法定文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