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涉密文件管理辦法
涉密文件管理辦法一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涉密文件、資料的管理,規范相關工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及相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由辦公室保密人員負責拆封,並設立專簿登記。接收人員需及時完成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二、發文制度
分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進行。發文人員需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
三、製作(列印)制度
製作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遵循《保密法》規定,履行定密程序,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范圍及製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文件應編排順序號。使用計算機製作秘密文件、資料時,該計算機不得與公共信息網路聯接。密件應在內部文印室印刷,嚴格按照批準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閱讀(傳閱)制度
涉密文件、資料的傳達和閱讀應限於規定范圍,不得擅自擴大范圍或向無關人員泄露內容。傳閱涉密文件時,由辦公室保密員負責專夾專閱,並填寫「傳閱單」,記錄密件份數、編號和閱讀時間等。閱後需簽字並主動退回,不得橫傳。對急辦文件,保密員應及時催辦。絕密級文件應在辦公室或機要室閱讀,即閱即批即退,並有保密員在場。
五、借閱制度
閱讀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進行。如需在場所外閱讀和使用,需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借閱人應對文件的安全和保密負責,按期歸還,再用再借,嚴禁帶回家或至其他公共場所。保密員應對借出的文件按時限要求及時追回。
六、清退制度
應清退的涉密文件、資料原則上應退回原制發機關、單位。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並報經原制發機關同意。
七、銷毀制度
需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登記造冊,報辦公室領導審批,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不得擅自銷毀。送至指定造紙廠銷毀時,應有保密員等二人以上押運和監銷。嚴禁將涉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涉密文件管理辦法二
一、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二、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絕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
三、學院各部門閱辦的涉密文件應及時清退。一般情況下,絕密及文件不超過一個月,機密級以下文件不超過三個月。確需延長使用的,應到保密室辦理借用手續。
四、攜帶涉密文件外出,絕密級必須由學院領導批准,機密級以下必須由處、部、系、附屬醫院領導批准。嚴禁攜帶涉密文件到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五、不宜向社會公開的內部資料、刊物等,應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銷毀。
六、銷毀涉密文件應按規定登記、審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場所監銷。嚴禁將各類涉密載體或內部資料、刊物當廢品出售。
涉密文件管理辦法三
一、收文制度
接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由辦公室保密人員負責拆封,並設立專簿登記。接收人員需及時完成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二、發文制度
分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進行。發文人員需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
三、製作(列印)制度
製作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遵循《保密法》規定,履行定密程序,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范圍及製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文件應編排順序號。使用計算機製作秘密文件、資料時,該計算機不得與公共信息網路聯接。密件應在內部文印室印刷,嚴格按照批準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閱讀(傳閱)制度
涉密文件、資料的傳達和閱讀應限於規定范圍,不得擅自擴大范圍或向無關人員泄露內容。傳閱涉密文件時,由辦公室保密員負責專夾專閱,並填寫「傳閱單」,記錄密件份數、編號和閱讀時間等。閱後需簽字並主動退回,不得橫傳。對急辦文件,保密員應及時催辦。絕密級文件應在辦公室或機要室閱讀,即閱即批即退,並有保密員在場。
五、借閱制度
閱讀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進行。如需在場所外閱讀和使用,需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借閱人應對文件的安全和保密負責,按期歸還,再用再借,嚴禁帶回家或至其他公共場所。保密員應對借出的文件按時限要求及時追回。
六、清退制度
應清退的涉密文件、資料原則上應退回原制發機關、單位。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並報經原制發機關同意。
七、銷毀制度
需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登記造冊,報辦公室領導審批,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不得擅自銷毀。送至指定造紙廠銷毀時,應有保密員等二人以上押運和監銷。嚴禁將涉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Ⅱ 什麼是橫向傳閱文件
是指同級別之間的領導或部門之間,不能直接相互橫向傳閱文件,要通過機要秘書或某專門部門人員採用「輪輻式」進行傳閱,防止文件積壓或丟失。
Ⅲ 機要文件管理規定
機要文件管理規定
一條文件的接收。收到文件後及時檢查、核對,在收文登記薄上分類詳細登記,並註明密級。
外出參加會議人員應將帶回的文件交機要室統一登記管理。
二條文件的保管。機要文件必需存放在保險櫃中,由專人保管。去省委領取或消退文件應有專車接送,嚴防丟失。
三條文件的傳閱。機要文件由機要人員直接呈送。閱文者應及時閱示,並於當日退回機要室,不得橫傳,不得留存文件。
四條文件的借閱。借閱機要文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閱文和傳達文件要嚴格按規定的范圍,不得擴大,不得將文件帶入無關場所,不得攜帶機要文件順便辦理私事,文件用後及時歸還。省軍級文件一律不外借。
五條文件的復制。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復制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規定。復制機要文件要履行審批手續。絕密級文件一律不得復制。其它文件復制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復制的文件視同原件管理。
六條文件的清退。省軍級、地市級文件每按要求到上級發文單位進行清退,其它機要文件要認真填寫中中央、省委文件清退情況統計表,上報發文單位。
七條文件的立卷、歸檔。按照檔案法和相關規章制度及學校檔案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分類立卷、歸檔,並辦理相關手續。
八條文件的銷毀。各單位(部門)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交機要室統一辦理銷毀手續,禁止把文件、內部資料當廢品出售。由機要秘書填寫「文件銷毀單」,經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簽批後方可送到省保密部門指定的文件銷毀站處理,必須人押送,實行監銷。
九條文件的檢查。借出的文件及時檢查、催還。每學期末對外借文件進行一次檢查催還工作,如發現有丟失文件情況,及時上報校保密委員會。
Ⅳ 保密規定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1.上級下發的涉密文件、資料,一律由保密辦公室專人領取登記,按規定程序辦理;開會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應先交由辦公室登記後,再按規定程序辦理。
2.嚴格按照涉密文件確定的閱讀范圍,專人送閱讀對象閱辦,並辦理閱辦手續,不得橫傳或由他人代為傳遞,不得擅自擴大涉密文件的閱讀范圍。
3.涉密文件、資料應由保密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存放於安全保密的場所,並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
4.借閱涉密文件、資料,須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同意,在保密人員處辦理借閱手續,用後及時退還,清銷借閱登記。
5.涉密文件、資料一般不得復印、復制,確因工作需要的,須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准同意後,才能復印、復制。對復印、復制的份數要進行登記,涉密文件復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涉密文件、資料的銷毀,必須造冊逐一登記,經領導簽字後,由辦公室交市保密辦統一銷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毀。各處室或機關工作人員不得長期保存和私自銷毀秘密文件、資料。
(二)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
1.涉密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與互聯網相連,只允許單機形式進行工作, 並由專人負責,實行「一人一機」管理。
2.涉密計算機均應設置密碼,密碼的設置,均應遵循不易破譯的原則,如:不採用與自己姓名、出身年月、電話號碼等有關的文字或數字作密碼,不得把密碼告訴他人,也不要把密碼寫在紙上,並應經常更換密碼。
3.涉密信息的查詢、修改、刪除等處理只能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不得與非涉密計算機進行涉密信息的傳輸。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存儲、傳輸涉密信息。
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類存儲介質,如u盤、光碟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疇,由專人保管,並做好記錄。實行備份生成、存儲、借用、銷毀全過程的管理。
5.凡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並到保密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6.涉密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7.未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三)上網信息和上網信息管理
1.嚴格遵守《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和規范網路保密管理及網路信息安全保護工作。
2.加強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保密工作和網路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網路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3.按照「分管領導負總責、處室負責人具體抓」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上網信息保密工作的領導。上網信息工作責任實行三級負責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領導對本部門信息發布、資源提供負總責;相關處室負責人對初審工作負責;信息擬定人員對提供的信息負直接責任。
4.定期對網路及信息保密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杜絕涉密和有害信息的傳播。一旦發現網上失泄密事件或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並報告保密部門。
5.實行嚴格的上網信息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信息提供人員自審,相關業務處室初審和分管領導審簽,特別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審簽」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互聯網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的保密管理,嚴防涉密信息上網,確保上網信息安全。未經審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網發布。
(四)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1.自覺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秘密。
2.秘密文件、資料應在辦公場所內使用,使用完後應及時將秘密文件、資料交辦公室保管,不得橫向傳閱使用或留存。
3.不得擅自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外出。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5.不在非保密筆記本上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記有秘密事項的保密筆記本必須嚴格保管,不得丟失,用完後交保密辦統一保管、銷毀。
6. 傳遞涉密信息,應通過機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電話、明碼傳真、手提電話等傳遞秘密事項。
7. 不得在公共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資料。不得擅自銷毀秘密文件、資料,確需銷毀時,要按要求辦理。
8. 發現有泄密情況時,應當及時報告。
Ⅳ 如何在網上發文做到簽收留下收文依據
為切實加強學校文書檔案管理,規范公文處理程序,提高檔案管理水平,特製定趙川中學公文處理實施辦法。
一、收文處理
收文處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擬辦、批辦、承辦、催辦、查辦、立卷、歸檔和銷毀等程序。
(一)收到的公文,應由校長辦公室安排專人簽收、拆封、登記和編號。機要文件一律由辦公室主任按照機要文件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啟封、送閱、保存。辦公室文檔管理人員負責文件、信函的管理,及時登記、辦理、反饋。簽收公文應當將標題、密級、發文字型大小、緊急程度、來文單位、件數、收發時間及處理情況登記清楚,以利查詢。急件應註明簽收的具體時間。
(二)需要辦理的公文,檔案管理人員要及時送辦公室主任閱悉,並及時送主要領導批示,或者交有關處室辦理。其他部室單位需會簽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協調,報送主管校長(分管領導)批閱。一般件在24小時內辦理,緊急公文隨收隨辦,並提出反饋時限。文件不得橫傳,不得丟失。
辦公室要加強公文督辦,各處室要定期檢查公文處理情況,防止漏辦和壓誤。處理結果,必須及時反饋辦公室,逾期未辦完的,要說明原因。
(三)需要傳閱的文件由文檔管理人員及時分送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閱悉。傳閱公文,要履行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公文去向,防止漏傳、誤傳和延誤。
二、發文處理
發文處理包括公文擬稿、審核、簽發、繕印、校對、用印、登記和分發等程序。
(一)草擬公文
屬於各處室主管范圍內的工作需要發文時,一般由處室草擬文稿;涉及兩個以上處室時,一般由一個主辦處室牽頭共同起草;綜合性公文,一般由辦公室擬稿。
草擬公文要做到: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要與縣教育局已發公文涉及同類問題的規定相銜接,注意各項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
2、用詞准確、規范。使用簡稱應當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引用公文時,要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型大小。
3、起草公文所依據的主要參考資料,應當附在文稿之後,一並送分管領導審核。
4、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要使用阿拉伯數碼。
5、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二)」,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二)、公文審核
公文草擬好後,要履行審核程序。由擬稿處室(個人)填寫發文審批表,報主管校長(分管領導)審核、校長(單位負責人)審簽後,交辦公室統一編發文號(函號)、確定體式和密級。
(三)、草擬、審核和簽批公文,要使用藍黑鋼筆或者毛筆,不得在裝訂線外書寫。
(四)公文印製的時限根據文件內容確定,內容緊急的文件要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印出,一般文件5日內印出。
(五)公文印裝格式要規范。統一按照A4規格紙張印製公文。公文大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體,正文用三號仿宋字體,頁面設置為:上30mm、下25mm、左27mm、右25mm,間距控制在2.5mm--4.5mm范圍內。公文要統一在左側裝訂,首頁與內文的用紙大小要盡量一致。公文印裝後加蓋公章。(可參照商教辦〔2006〕號文件執行)
(六)公文發出,必須編號和登記,並履行嚴密的傳遞、交接手續。傳遞標有密級的公文時,應依據保密規定執行,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三、行文規則
(一)各部室凡具有政策性的通知、函件及會議通知,必須以單位名義行文,嚴禁以處室的名義制發文件。
(二)請示類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直送或同時報送領導者個人。
(三)請示、報告不得混用、並用,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發文要堅持精簡、實效的原則,控制數量,提高質量。
四、公文的保密
(一)公文處理工作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
(二)需要保密的公文,視機密程度,在公文首頁左上角標明「秘密」、「機密」、「絕密」及保密期限。「絕密」、「機密」公文應標明份數序號,份數序號標在眉首右上角。
(三)傳遞秘密公文,必須採取保密措施。利用計算機、傳真機等傳輸秘密公文,必須採用加密裝置。絕密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四)對上級機關的來文,除絕密和註明不準翻印的以外,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時,應當標明翻印的處室、時間、份數和印發范圍。密碼電報不得翻印、復制,不得密電明復、明電密電混用。
(五)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增強機要文秘人員保密觀念和組織紀律性。
五、公文立卷、銷毀
(一)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發文(文稿、正本)、收文和有關材料,辦理完畢後及時整理立卷。電報隨同文件一起立卷。公文立卷,應當按照發文機關、內容、文種、時間、文件的利用價值以及公文之間的內在聯系,進行分類組卷。
(二)各處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文書檔案先由處室專人負責整理、立卷、歸檔,並與次年初交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和提供利用。部室或個人不得保存應存檔的公文。
(三)公文復製件作為正式文件使用時,應當加蓋復制機關的證明章,視同正式文件妥善保管,多頁文件同時在右側補蓋印章。
(四)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要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
後,履行借閱手續方可查閱有關內容。
不需要存檔的公文和超過保管期限的案卷,經過鑒別和主管領導批准,可定期銷毀。銷毀秘密公文,必須進行登
記,經主管領導批准,由二人以上監銷,不得丟失和漏銷。
Ⅵ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
密級是檔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那麼密級文件有哪些相關管理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如下
一、 秘密文件的范圍
第一條 凡不能公開發表的涉及黨與國家秘密的文件、檔案、電報、圖表、資料、圖書、刊物、教材、照片、錄音帶、錄相帶、擬制文件和資料過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樣,打字臘紙、復印廢頁、印刷余份等,都屬本辦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圍。
第二條 秘密文件根據秘密程度的高低劃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各單位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中發〔64〕627號文件)精神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秘密文件的密級劃分細則。
第三條 不宜對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資料、圖片等,可做為內部材料,不劃密級,但應注意保存,不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對外泄露。
二、 文件制發
第四條 文件制發部門要根據文件內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密級、印份、發送范圍和閱讀級限,由制文部門的負責人核定簽印。
第五條 秘密文件必須嚴格按照批准份數,一律由內部機要列印人員或具備保密條件的印刷單位印製,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負責印製。
三、 文件管理第六條 各單位的秘書部門,是負責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部門,是秘密文件收發、運轉的樞紐,必須嚴格責任制度,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記、分發、運轉、清退、立卷、保管、銷毀和移交等各個環節的保密。
第七條 參加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須交秘書部門的文件管理人員,個人不得保存。
第八條 秘密
文件應由經管文件的人員拆封,領導親啟件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閱。
第九條 嚴格執行關於翻印、復印文件的規定。上級機關的發文,屬機密、秘密級文件,須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批准後翻印、轉發。凡絕密或註明不準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復印、翻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時,經制文部門同意,並要嚴格控制份數,不得改變使用范圍。復印件要同原件同樣管理。
第十條 縣、團級以上單位,未配專職文書人員的,不發給文件。
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庫房或文件櫃內,對平時使用的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用後隨手入櫃加鎖。
四、 文件閱讀
第十二條 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達、閱讀,不經制文部門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范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
第十三條 傳閱秘密文件,要由機要人員填寫傳閱單,統一掌握,閱後主動退回,不要橫傳,對急辦的文件,機要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十四條 秘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閱文室閱讀,不得帶到宿舍、醫院或其他公共場所。
第十五條 借閱秘密文件,要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絕密文件應當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閱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文書人員對借出的文件應及時追回。
第十六條 不經組織批准,個人不得隨意摘記秘密文件內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為公開報刊撰寫稿件。
五、 文件傳遞
第十七條 傳遞秘密文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往外地,應由機要通信部門遞送,不得使用普通郵政。重要密件,須由機要交通遞送或派兩名專人護送。
(二)市內傳遞,由機要人員遞送。絕密件、密碼電報,須由機要人員用專車遞送。
(三)單位內部傳遞,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簽收手續,無關人員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駐外機構遞送,要按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在公開函電中暴露我秘密機構的名稱和性質。
(五)向我駐港澳機構寄發文件、資料和函件,一律通過機要寄「廣東省委第八辦公室」轉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郵寄。
(六)文件要密封,標明密級,放在文件包、箱內,做到文件不離人,專程直送,不得他往,並嚴格簽收手續。
第十八條 幹部外出工作,不得隨身攜帶絕密、機密級文件。幹部 出國 工作,一律不準攜帶各類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 文件核對和清退
第十九條 各單位文件管理人員對保管的秘密文件應做到:絕密文件一周一核對;機密文件半月一核對;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對。在核對中發現短缺文件應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應立即 報告 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市直單位對其下屬單位的文件實行一季度一清退。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兩個辦公廳將上年各類秘密文件的清退情況向市保密委員會作出報告。
七、 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條 機構撤銷、合並時,原機構的秘密文件應隨同文書檔案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應清退的,退回原發文部門;
(二)應歸檔的,整理立卷移交檔案部門;
(三)需帶往合並單位的,移入合並單位;
(四)無保存價值的,按規定銷毀。
原機構應按上述辦法將文件、檔案登記造冊,認真移交,待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結束工作。
第二十二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人員工作變動時,須對所管秘密文件進行清點移交。所有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調動工作時,對個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帶走,更不能隨意銷毀或遺棄,必須全部移交清楚後,才能離開。
八、 文件立卷,歸檔
第二十三條 文書人員按照立卷規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辦和清理的基礎上,分類立卷歸檔,並於三月底前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九、文件銷毀
第二十四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查批准;任何個人不得自行銷毀、處理。
第二十五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的造紙廠監督銷盡。市內五區安排在青島造紙廠、人民造紙廠監銷,各縣(市)和黃島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有保密條件的造紙廠監銷。在裝卸、運送、監銷過程中,要有安全 措施 ,嚴防丟失或被竊。
第二十六條 一切屬於保密范圍的文件和資料,均不準向物資回收部門或私人出售。
十、機要人員條件及職責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配備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選拔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擔任。並要堅持先審後用和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對不適合做機要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盡到下列責任: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二)對黨忠誠,堅守崗位、遵守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對刺探、竊取、出賣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敢於斗爭。
(三)模範遵守中央十項保密守則和省、市的有關保密規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種手續完備,文件運轉及時、准確,不失密。
第二十九條 承印秘密文件的單位,要對職工加強保密 教育 ,落實保密措施,確保文件印刷過程中的安全。
十一、 獎懲辦法
第三十條 對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績突出者;及時發現他人違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損失者;在危難情況下,不顧個人安危,維護和保衛秘密文件安全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凡違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丟失秘密文件)者,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需要,制訂秘密文件管理細則。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領導,模範地執行本辦法,並督促檢查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
本辦法從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執行。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篇
2.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3. 機要文件相關管理規定
4. 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3篇
5. 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範文3篇
6. 文件管理制度範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