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清關需要哪些文件
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有些產品要求做熏蒸或者商檢,或者需提供原產地證的,這些證書都要提供過去。
在具體操作時,還要注意咨詢相關國家的特殊政策。
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
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1)清關文件都有什麼擴展閱讀:
清關流程:
一、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M B/L船東提單)
二、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三、報檢——電子申報放行後,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四、現場交接單——海關現場交接單
五、查驗——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六、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
1、一次放行
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
3、查驗後,做關封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