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通用措施項目費怎麼計算
措施項目費分通用項目費和專業項目費,根據省市不同,取費方式也不同,下面以內蒙古2009年定額取費為例,供參考;
措施項目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由通用項目措施費和專業項目措施費組成。列入本定額的通用措施費項目見下表。
通用措施項目一覽表
序號 項目名稱
1 安全文明施工(含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臨時設施
3 夜間施工
4 材料及產品質量檢測
5 冬雨季施工
6 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7 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
通用措施項目除一覽表內所列可能發生的項目外,施工單位可根據各專業定額、擬建工程特點和地區情況及具體施工措施自行補充。
1、安全文明施工
(1)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設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配電設施電路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
2、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根據設計、施工技術要求或建設單位要求提前完工(工期低於工期定額70%時),須進行夜間施工的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包括照明設施安裝、拆除、攤銷費,電費、施工降效費和職工夜餐補貼費。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沒有要求提前交工為趕工期自行組織的夜間施工不計取夜間施工增加費。
3、材料及產品質量檢測: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建設單位、質檢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試驗的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冬季施工增加費是指施工單位在施工規范規定的冬季氣溫條件下施工所增加的費用,包括冬季施工措施費和人工、機械降效費。雨季施工增加費是指在雨季施工時,為防滑、防雨、防雷、排水等增加的費用和人工降效補償費用。不包括雷擊、洪水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5、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未完工程保護費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在冬季或其它特殊情況下停止施工時,對未完工部分的保護費用。
6、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是指工程施工前,對原有地上、地下設施和建築物進行安全保護所採取的措施費用。不包括對新建地上、地下設施和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
二、措施項目費計算
1、安全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通用項目措施費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和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按「通用措施項目費費率表」計算。計算基礎為直接工程費中的人工費、機械費之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算還應遵守下述規定:
(1)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按表中費率計算。投標競價時,不得低於費率表中的90%。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分包單位的,其費用使用和責任劃分由總、分包單位依據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防護與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在合同中約定。
(2)建設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分包單位的,分包單位按其分包工程和表中費率的40%計算。
(3)同一個單位同時承擔兩個以上單項工程(如:同時施工三棟住宅樓)時,應按表中費率乘以0.8系數。
(4)通用措施項目費中,其中人工費佔20%,其餘部分均為材料費。
通用措施項目費費率表
序號 工程類型 取費基礎 分項費率(%) 安全文明費 臨設費 雨施增加費 已未完保護費
1 建築框架住宅 人工費+機械費 3 4.5 0.3 0.5
磚混住宅 人工費+機械費 3.3 4.8 0.3 0.5
教學、辦公樓 人工費+機械費 3 4 0.3 0.5
商場、酒店 人工費+機械費 3 3.5 0.3 0.5
工業廠房 人工費+機械費 2.2 3.5 0.3 0.5
其他 人工費+機械費 2.5 4 0.3 0.5
2 安裝工程 人工費+機械費 2.3 5 0.3 0.5
3 土石方工程 人工費+機械費 0.9 2 0.2 -
4 市政工程 道路 人工費+機械費 0.9 2.5 0.6 -
橋涵 人工費+機械費 3 3 0.6 0.3
給排水及熱力管道 人工費+機械費 2 3 0.5 0.6
5 爐窯砌築工程 人工費+機械費 2.8 5 0.5 0.3
6 裝飾裝修工程 人工費+機械費 2 2 0.3 0.7
7 園林工程 綠化 人工費+機械費 1.5 2.5 0.4 -
建築 人工費+機械費 0.4 3.5 0.5 0.3
2、夜間施工費
夜間施工增加費按下表計算。
費用內容 照明設施按拆、折舊、用電 工效降低補償 夜餐補助 合計
費用標准(元/人、班) 1.6 2 .4 6 10
⑴白天在地下室、無窗廠房、坑道、洞庫內、工藝要求不同不間斷施工的工程,可視為夜間施工,每工日按4元計夜間施工增加費;工日數按實際工作量所需定額工日數計算。
⑵建設單位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指建設單位要求的工期低於工期定額規定的施工工期70%的工程;提前完工工程的夜間施工增加費,投招標階段的控制價和報價計算時,按定額人工工日數的(10%~20%)×10元/工日計算。
⑶夜間施工增加費的計算有爭議時,應由現場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代表簽證確認。
3、材料及產品檢測費
由於各地對材料及產品檢測的品種和范圍不同,所發生的檢測費用差別較大,該項費用應由施工單位在投標競價中,根據工程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參照下述標准計算。房屋建築工程(包括附屬安裝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其中:建築工程佔50%,裝飾工程佔20%,電氣工程佔15%,暖通工程佔15%。市政、園林工程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計算(已扣除自設實驗室部分)。
(1)建築面積小於10000m2的,每平方米4元。
(2)建築面積大於10000 m2的,每平方米3元;每一單項工程最多計取8萬元。
(3)房屋建築工程的室外附屬配套工程不另計算。
4、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雨季施工增加費按「通用措施項目費率表」中的費率計算。冬季施工增加費按下列規定計算:
⑴需要冬季施工的工程其措施費,由施工單位編制冬季施工措施和冬季施工方案,連同增加費用一並報建設、監理單位批准後實施。
⑵人工、機械降效費用按冬季施工工程人工費、機械費之和的15%計取。
⑶對於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施工單位可以按實際停工天數計算看護費用。費用計算標准為:單項工程每天120元;由一個總包單位承包的建設項目每天180元。專業分包工程不計取看護費。看護費包括看護人員工資及其取暖、用水、用電費用。
冬季機械停滯時間已經在台班費用定額內考慮,不得計算冬季施工機械停滯費。
5、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按「通用措施項目費率表」中的費率計算。
6、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
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以「項」為單位計算。沒有需要保護的,不計算此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