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寧波市學校中層任課標准
1、寧波市學校中層任課每周任課10一12節,每學期聽課40節以上。
2、寧波市學校中層幹部以上領導幹部的任課、聽課具體工作要求與沒有擔任學校領導職務的教師相同。學校的一切活動應圍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中心工作而展開。除勤雜人員之外,學校教職人員一律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尤其是學校中層以上的領導幹部,更應深入教學,掌握第一手材料,正確指導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㈡ 有沒有法律規定 小學教師一個星期多少節課
《教師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各省市都是有相關的制度。
是指符合一定的條件,經過規范的選拔、任用,在我國各級各類小學從教的特定職業者。也即對小學生進行教育教學的老師。
按照職業類型分,教師可分為講授型和非講授型兩種類型。平常大家所熟悉的講授型職業,就是通常說的站在三尺講台上的老師。
職業概述:
如果說小學生是祖國含苞待放的花朵,那麼小學老師則是辛勤的園丁。如何做好小學生的啟蒙教育是小學老師光榮而又艱巨的一項任務。
他要不辭勞苦地教授學生們學會新的知識,發現學生的興趣愛好,及時找出學生存在的問題並尋求適當的解決,促使學生能健康快樂的發展。小學教師在付出自己辛苦的同時,也獲得了諸多的幸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小學教師
㈢ 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準是國務院哪個文件規定
我國對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准數沒有確切的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3)學校中層上多少課是哪個文件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