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第三次分配的意義
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願性的基礎上,以募集,自願捐贈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的分配。
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對前兩種分配的補充,對縮小社會差距,實現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義:
1.彌補市場失靈方面:通過對低收入群體技術要素的補給,提供慈善培訓增強其技能,通過資本要素補給,給予他們一定的創業資本,從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調節差距。
2.彌補政府失靈方面:通過第三次分配,可以彌補因稅收問題造成的收入差距,同時高收入者的無償捐贈,勢必會直接減少他們在整個社會中所佔的收入比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第二條 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並繳納會費的,可以自願參加中國紅十字會。
企業、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通過申請可以成為紅十字會的團體會員。
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參與紅十字志願服務。
國家支持在學校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