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精準扶貧是哪一年提出的
「精準扶貧」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提出的。中國扶貧攻堅工作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增加扶貧投入,出台優惠政策措施,堅持中國制度優勢,注重六個精準,堅持分類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
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易地搬遷安置一批,通過生態保護脫貧一批,通過教育扶貧脫貧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扶貧。
「精準扶貧」的施策
一是進一步被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並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較好落實。5年來,有超過500萬的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門以上的勞動技能。
三是助推了保障貧困殘疾人脫貧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制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稱「兩項補貼」)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其中「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所有行政區劃內建立,2100萬人次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已成為當前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的重大制度支撐。
『貳』 2019年精準扶貧攻堅戰的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全力打好精準扶貧攻堅戰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饒發〔2015〕11號)文件精神,為扎實推進我縣精準扶貧攻堅戰,盡快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確保我縣與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一個希望、三個著力」的重要指示為指引,遵循「單位幫村、幹部包戶、社會參與、民政托底、結對幫扶、精準扶貧、決戰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準施策、建立機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檔立卡扶貧對象為核心,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根本,對全縣20個省定「十三五」貧困村和23327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面實行精準扶貧攻堅,全力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弘揚方誌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堅戰,為我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根據省委、省政府「力爭提前兩年實現精準扶貧攻堅」的工作目標,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具體目標:
(一)提前實現減貧目標。到2018年,全縣力爭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2019—2020年,進一步鞏固發展精準扶貧攻堅成果,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確保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共奔小康不掉隊。
(二)貧困群眾收入明顯提高。保持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於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備勞動能力但缺乏發展條件的輕度貧困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勞動能力、處於低保標准以下的中度貧困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進一步強化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處於重度貧困的農戶的重點保障,提高標准,兜牢底線。
(三)貧困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顯著改善。到2018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危舊房改造任務全面完成,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貧困群眾得到整體搬遷安置,貧困村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農民群眾安居樂業。
(四)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到2018年,有勞動能力貧困戶都有一項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導產業,貧困家庭勞動力掌握一門以上就業創業技能,新生代勞動力具備轉移就業基本職業素質,貧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質量的教育。貧困村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專業合作經營機制較為完善,基層黨組織作用堅強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準到村到戶的要求,科學制定精準扶貧攻堅規劃。
1.制定精準扶貧攻堅工作規劃。要在全面摸清貧困村、貧困戶、貧困狀況的基礎上,緊緊圍繞提前兩年實現精準扶貧攻堅任務的目標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倒排工期,做好各類規劃的相互銜接,科學制定精準扶貧攻堅規劃,並納入本級「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用統籌規劃承接上級扶貧開發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準扶貧攻堅的組織實施,確保責任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2.制定貧困村和貧困戶具體脫貧計劃。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實每個貧困村、每戶貧困戶的具體脫貧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和脫貧路徑,確保扶貧幫到點上、扶到根上。同時,將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貧困村的基礎設施條件差、貧困程度較深、貧困發生率較高的行政村確定為縣(市)級貧困村,並制定脫貧計劃,統籌各類扶貧資源傾斜扶持。
(二)按照精準幫扶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社會扶貧力度。
1.深入開展單位定點幫扶貧困村工作。深入開展縣直單位定點包扶「十三五」貧困村工作,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單位幫扶。幫扶單位要成立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駐村工作隊。按照幫制定實施脫貧規劃、幫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幫發展扶貧產業、幫夯實基層基礎「四幫」的要求,結合幫扶村實際,打好組合拳,堅持一幫到底,不脫貧不脫鉤。受幫扶的貧困村要積極主動對接幫扶單位,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提高自我發展能力,激發貧困群眾自立自強、幹事創業的信心,增強脫貧致富的合力。
2.全面開展幹部結對幫扶貧困戶。縣直單位幹部採取「321」的方式開展結對幫扶,即縣處級領導幹部結對幫扶3戶,科級幹部結對幫扶2戶,一般幹部(職工)結對幫扶1戶。其餘貧困戶由所在鄉鎮(場)幹部(職工)包干托底,做到結對幫扶「扶貧開發戶、扶貧低保戶」全覆蓋。幫扶幹部要深入貧困戶家中,詳細了解貧困戶家庭狀況、致貧原因和發展需求,幫助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幫扶措施,積極開展送溫暖、送政策、送技術、送項目「四送」活動,幫助貧困戶盡快脫貧致富。同時,各地對在扶貧對象戶建檔立卡之後因災、因病等原因新出現的貧困戶,要納入全縣結對幫扶精準扶貧信息系統,並落實幫扶幹部給予積極幫扶。
3.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結對扶貧。鼓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結對扶貧工作,扎實開展扶資金、扶產業、扶就業、扶信息「四扶」活動。充分發揮「10.17中國扶貧日」平台作用,弘揚扶貧濟困傳統美德,多方發掘社會扶貧資源。
(三)按照精準施策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專項扶貧工作力度。
1.強力推進產業扶貧,夯實貧困群眾脫貧增收基礎。一是找准優勢富民產業。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有利於貧困農戶增收致富的產業項目。深入推進「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規模、做響品牌。二是提高貧困群眾的產業參與度和受益度。建立企業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完善「公司+基地+貧困戶」、「公司+合作社+貧困戶」模式,讓貧困群眾更好地參與產業發展、更多地受益產業發展。三是加大產業扶貧投入力度。充分發揮扶貧攻堅重點縣和原中央蘇區縣省財政每年1000萬元的產業扶貧專項資金的作用,資金使用上要瞄準貧困村和貧困戶,採取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現金直補、產業保險和幫扶責任人攜資結對幫扶等多種方式。對貧困戶尤其是缺乏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結合土地山林流轉、租賃或入股,積極探索扶貧資金出資折股到戶的資產受益方式。
2.強力推進扶貧移民搬遷,著力改變生存環境惡劣地區困難群眾生存發展環境。一是加大扶貧移民搬遷力度。順應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優化村莊、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目標,採取「進城進園、集鎮、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數,統一群眾思想認識,按照整體搬遷的要求制定實施移民搬遷規劃。二是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將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住房保障體系,優先安排農村危舊房改造指標,對特困扶貧對象住房救助實行「交鑰匙」工程。
3.強力推進貧困村村莊整治,大力改善貧困村人居環境。按照「整體推進、基礎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貧困村村莊整治力度。將貧困村宜居自然村莊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每年新農村建設村點安排對貧困村全覆蓋,每個點疊加新農村建設資金和扶貧資金給予重點扶持,全面優化村容村貌。優先支持貧困村綠色生態環境保護和整治,土地整治項目優先向有條件的貧困村覆蓋。加快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力爭2017年全縣90%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4.強力推進「雨露計劃」培訓,提高貧困人口就業創業的能力。一是提升貧困勞動力就業技能。統籌農民工職業培訓、農民適用技術培訓、科技扶貧等政策,加強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增強其就地發展產業、進城進園就業、自我發展創業的能力素質。加大貧困戶新生代職業學歷教育培訓力度,從而達到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目標。二是創新培訓方式。依託省、市、縣職業院校資源,立足沿海發達省份的市場用工需求,集中在務工比較多的地區,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開展定單式技能培訓,拓寬就業渠道。
(四)按照精準發力的要求,進一步加大行業扶貧工作力度。
1.大力實施交通扶貧。加快推進貧困鄉村客運網路連通工程,改善運輸條件,完善貧困村客運網路,提高貧困村客運班車通達率。加快貧困地區及農村客運站場建設,加快縣鄉道升級改造進度。2018年率先完成20個「十三五」省定貧困村25戶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爭2020年全面完成全縣農村25戶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實施水利扶貧。進一步提高貧困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程度,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農村安全飲水建設任務,力爭2020年基本解決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加強已列入全國近期治理規劃的貧困地區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優先扶持貧困村小型水利建設,提高防汛應急能力,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在貧困地區基本建成較為完善的防洪減災體系。
3.大力實施醫療扶貧。一是將貧困村的衛生基礎設施改造和衛生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為醫療扶貧工作重點,在基層醫療衛生基礎設施新改擴建項目方面,傾斜扶持貧困人數較多的鄉(鎮)村,從而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讓貧困地區群眾享有全縣同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二是逐步擴大新農合報銷葯品目錄范圍,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對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在縣級住院新農合補償取消起付線,同時在新農合補償基礎上,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推進「費用+病種」的醫療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
4.大力實施教育扶貧。健全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政策體系,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直接享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就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資助政策,保障基本學習和生活需求。保證貧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學,接受公平的有質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學校改造,推進義務教育學校達標建設、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高校擴大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針對貧困家庭學生的各種資助政策落實工作。
5.大力實施文化扶貧。加強對貧困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在貧困鄉村開展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在農戶自願購買接收設備的前提下,落實惠民補貼政策,免費提供中央和地方廣播電視基本節目。加快貧困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全力提高寬頻用戶普及率,穩步推進寬頻網路提速。
6.大力實施金融扶貧。一是建立金融扶貧優先工作機制。上饒銀監弋陽監管辦事處優先審批涉及有扶貧業務和「三農」貸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弋陽支行優先辦理上述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各項服務功能對接;優先滿足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的支農再貸款和再貼息需求;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債、開辦同業存單、大額定期存單,增加其資金來源。二是制定扶貧貸款發放指導意見,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向貧困村和重點扶貧開發項目發放貸款。督促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可貸資金70%以上留在當地使用並主要投入「三農」經濟項目。督促轄區保險機構開發新的保險品種,滿足扶貧經濟和「三農」經濟發展需求。
7.大力實施保障扶貧。按照「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和「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要求,加快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體系,實行民政救濟「純低保戶和五保戶」全覆蓋。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實行應保盡保,並逐年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准和特困人員供養標准。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無收入來源、依靠自身條件無法改變生活狀況的群眾加大傾斜力度。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完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政策。加大分類施救的力度,對因支出型貧困造成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群體予以特別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孤殘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保障力度。
;『叄』 精準扶貧對象有哪些政策
「精準扶貧」相關政策
1.農村造福工程。實施扶貧到戶的扶貧政策。
搬遷對象:
一是居住在條件惡劣偏遠自然村的農戶;
二是居住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地質災害威脅農戶;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需搬遷的農戶;
四是因遭受自然災害房屋倒塌和損毀,經民政部門認定需要重建的農戶;
五是不屬於上述四類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新建及五保戶由當地政府統一安置的。
以上對象享受政策不能與危房改造政策重復。
省級集中安置區申報條件:
一是新建安置區(安置區規模在20戶以上)。2016年安置區規劃在20戶至50戶以下當年完成建房的,規劃在50戶以上的當年可完成50戶以上建房的,並確保2017年內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擴建安置區(安置區規模在50戶以上)。2013年後開建並有續建、擴建的,累計集中安置100戶和50戶以上規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別不少於30戶和20戶),且基礎設施建設比較配套的安置區。在政策上,國家層面政策,屬國定貧困人口(2015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貧搬遷,享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按人均7000元的標准補助貧困戶住房建設、按人均1萬元的標准發行發地方政府債券、按人均5000元的標准發行專項建設基金(中央財政給予90%貼息)、由國開行、農發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人均不超過3.5萬元長期信貸資金支持(中央財政給予90%貼息)等等。同時,還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補助政策。省上層面政策,搬遷對象按人均3000元給予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計生戶、少數民族、貧困殘疾人等對象享受政策疊加,即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增加補助3000元、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戶」搬遷對象每戶15000元補助。另省定標准貧困人口搬遷每人再增加7000元補助。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20戶以上至99戶的,20戶的補助20萬元,以此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100戶以上的在補助1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200戶以上的在補助30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市級層面政策,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20戶以上至49戶的,給予5萬元補助;50戶以上至99戶的,給予10萬元補助;100戶以上的,給予15萬元補助。安置方式:各地可採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貨幣化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鼓勵五保戶入住幸福院、養老院統一安置。資金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
農戶建房補助資金一律採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縣里直接打卡發放到戶,嚴禁以任何借口經由鄉村轉帳變相挪用補助資金,堅決查處冒領、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
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嚴格確定造福工程對象,嚴禁將非農戶口列入搬遷改造對象。
具體操作程序為:
一是農戶申請。符合造福工程條件的農戶,由農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戶口薄、計生戶、殘疾人、五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
二是集體評議。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並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福建省造福工程審批表》,並上報鄉(鎮)政府。
三是入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市、區)農業局(農辦、扶貧辦),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是審批公示。縣(市、區)要對鄉(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審批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等。
五是竣工驗收。竣工一戶驗收一戶,發放補助資金。各個程序必須按規定認真組織實施,特別是在村務公開欄的三次公示(公示時間每次不少於7天),都需分別留下數碼照片以備檢查。
2. 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
第一類: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人員);
第二類:低保對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參與社會生活和自理困難的肢體、智力、精神、視力、語言、聽力殘疾,殘疾等級為二級(含二級)以上的人員;
第三類: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類: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標准:
(1)資助參保參合。對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進行資助。對第一、二類救助對象給予全額資助,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2)特殊門診救助。特殊門診救助是對因患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導致自負費用較高的第一、二類救助對象進行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確定的門診特殊病種,特殊門診救助比例為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類救助對象在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第一類救助對象按90%、第二類救助對象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
(4)一次性定額救助。第三類救助對象年度內因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個人自付仍有困難的,可申請一年一次性定額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對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在年度內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和上述醫療救助及其他社會救助後,剩餘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先由其個人支付,對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可向縣級民政部門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3. 困難學生資助。以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人口和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員)為重點,精確對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群體,落實教育多元扶持和資助。一是學前教育資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幼兒、孤兒或殘疾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學金標准予以補助。二是義務教育資助。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准進行營養餐補助;同時,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准補助生活費。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資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四是中職教育資助。對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含技工學校)免除學費,並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本專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貼息;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同時優先享受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儉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六是少數民族學生資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學金給予資助;同時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普通高中少數民族學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
4.整村推進。農村綜合發展的扶貧政策。分期分批確定扶貧開發重點村,實施整村推進。省級重點村實行「部門掛鉤、資金扶持、幹部駐村」的工作機制,繼續從省直機關和中央駐閩單位選派優秀幹部到重點村擔任第一書記,任期三年,為重點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繼續從有關省直和中央駐閩單位中捆綁集中部分資金,專項用於扶持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省里對每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幫扶資金30萬元以上,期中省財政統籌捆綁資金,每個村20萬元;由企業掛鉤幫扶的村,企業每年不能低於20萬元扶持資金。2015年開始,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500元的少數民族貧困村納入全省第四輪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實施范圍,每年予以每個村20萬元的資金支持。市級重點村採取「互動聯動,一體運作」的扶貧開發機制,以機關部門為依託,將機關部門的資源優勢和力量集聚到聯動村,並對接省上項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個村進行部門掛鉤幫扶,市財政每個村每年安排2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5. 扶貧小額信貸。調動信貸資源的扶貧政策。一是小額信貸貼息資金。扶貧小額信貸貼息對象和使用范圍: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貸款給予貼息。貧困戶每戶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貼息標准按實際貸款額的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一般為1-2年,最長不超過3年。在確保貧困戶貸款貼息需求的基礎上,為能夠帶動貧困戶發展的農林牧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提供貸款貼息。項目業主每帶動一戶可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貼息期限最長為1年。二是小額信貸風險擔保金。由政府為貧困戶因發展生產和服務業貸款提供無抵押擔保。貧困戶可享受每戶貸款額度為5萬元以內,貸款年限為3年以內的無抵押擔保。在確保貧困戶貸款需求的基礎上,為能夠帶動貧困戶發展的農林牧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提供貸款擔保。
6. 「雨露計劃」。貧困地區跨越式發展的扶貧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