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施工圖審查前置文件有哪些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程序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和遵守的基本建設程序。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通過政策性審查和技術性審查後方可使用:政策性審查未通過的工程,不予以技術性審查;沒有勘察審查的工程,不予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沒有施工圖設計審查的工程,不得辦理施工許可。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階段: 1、建設單位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完成後,持以下相關資料,到當地圖紙審查中心填報《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申請書》,申請對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和技術性審查。 1)兩套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總平面圖、建築、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 2)批准立項文件或初步設計批准文件以及審定設計方案的通知書(復印件); 3)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復印件); 4)審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報告(詳勘,一式兩份); 5)結構計算書及計算軟體名稱和相應的數據文件軟(光)盤; 6)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式三份); 8)外來設計單位的注冊證明。 2、政策性審查合格後,當地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心或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圖紙審查機構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技術性審查。 3、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接受委託,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建築、結構、給水排水、暖通空調、電氣、動力等專業進行技術性審查。 4、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或復審)合格後,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提交《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書》。 5、設計管理辦公室根據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提交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書》,簽發《山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6、建設單位持《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到有關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等建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