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控製程序、
倉庫存儲、搬運、保管程序
先進先出管理辦法等.
⑵ 倉儲管理流程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倉儲管理程序
1.目的
訂定本公司倉庫收,管,發作業准則,以確保倉庫料帳相符,並有效控制先進先出,以防止發生異常情況。
2.范圍
本公司搬運、儲存、包裝、保存、交貨均適用。
3.職責
3.1 原物料、半成品倉儲管理-倉庫。
3.2 成品倉儲管理-倉庫。
3.3 倉儲品異常提報-倉庫。
3.4 倉儲物料品質異常判定-品質部。
3.5 出貨稽核人-品質部。
4.工作程序
4.1 原物料、半成品收發管理
4.1.1 物料接收作業
4.1.1.1 對外購入廠之原物料,倉庫收料員應要求供應商提供《送貨單》,並在收貨時核對訂單、料號、品名、規格及數量是否符合本公司采購要求。確認符合後,核對廠商實物,如正確無誤,則收料員簽收廠商《送貨單》並加蓋本公司收貨專用章, 以確認供應商交貨生效。如有誤則和廠商送貨人員重新核對,並直接修改<<送貨單>>,雙方在修改處簽名確認。
4.1.1.2收料員收貨後立即開出《收料送檢單》(供應商如有檢驗報告文件則隨同)送交IQC進行檢驗。
4.1.1.3 對「委外加工」&「製程外包」入廠之半成品或原物料,同外購入廠原物料作業(4.1.1.1)。
4.1.1.4 如有客戶所提供物料,需專人管理;當客供料進料時,接收倉管員須標示客戶,料號,進料日期,數量後送檢IQC,經IQC檢驗合格後,集中放置於客供料庫存區。
4.1.1.5 倉管員在點收供應商所交貨物前,須由廠商在每箱物品上張貼先進先出月份色標,張貼後再予點收,在點收過程中如有發現物品料號、品名、規格、或數量與訂單不符現象時,應即予拒收,並通知采購或相關人員要求供應單位予以處理。
4.1.1.6 對入廠尚未檢驗物品一律置放於待檢區,經品管人員依本公司「進料檢驗規程」檢驗,判定後,物品由品管人員貼判定標示,倉管人員依判定結果,於12小時內進行處理。針對判定的合格品,須由收料員將判定合格品的《收料送檢單》連同實物轉給相關倉管人員做入庫動作,針對判定的不合格品,由收料員將判定的不合格品的《收料送檢單》據連同實物轉給不良品倉倉管員。
4.1.1.7 對於大宗物料或特殊材料,可放置倉庫待檢區域檢驗。
4.1.2 領、發料作業:
4.1.2.1 MC依據PC的生產計劃排程,列印三至五天後需上線生產機種的備料單,並依據排程通知倉庫備料,備好料後倉庫將備料單MC聯傳MC反饋欠料狀況,即列印《PAD發料單》通知生產單位領料,生產單位領料員核對物料的料號、規格、數量無誤後,由生產單位領料人員在《PAD發料單》上簽收。單據交由倉管員,帳務員做系統扣帳動作。
4.1.2.2 生產單位的工單超、溢、退補領料,生產單位領料人員須填寫《領料單》,註明領料原因,經PMC簽核後,到倉庫領料。倉管員發料後,單據交由帳務人員做系統扣帳動作。
4.1.2.3 領用非生產性的物品,由領料單位填寫《間材領料單》經部門主管簽核PMC經理核准後,到倉庫領取所需物品。
4.1.2.4 對外發加工材料的備、發料,倉管人員依據PMC提供的並有PMC主管簽核過的《PAD發料單》進行作業。
4.1.3 退料作業
5.1.3.1. 4.1.3.1生產線按工單生產完畢後,其剩餘物料,生產線須開出《退料單》經IQC判定後, 按《退料單》
檢驗確認為良品並簽 辦理料手續。
4.1.3.2 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的而非生產損壞的來料不良物料,生產單位應辦理不良品退料。生產單
位開《退料單》經IQC檢驗,並由品管人員確認不良原因後,生產單位把不良物料退到倉庫
不良品倉。
4.1.3.3倉管員核對所退物料的料號、規格、數量及檢驗結果後辦理入庫手續。
4.1.3.4 退貨單:所有退給廠商的物料,須依據采購建立的退貨訂單開具《退貨單》,並由物管人員
及采購簽字確認後退給廠商。 廠商簽收後,由帳務人員在系統中做扣帳動作並將《退貨單》
傳財務做扣款動作。
4.1.3.5 客戶退貨需設置專區,由專人處理,核對退貨單內明細是否與實際物品相符,並及時聯系
相關單位處理異常情況。
4.1.4 備料作業
4.1.4.1 物管人員在生產前,列印《PAD發料單》作為倉管人員備料的根據。
4.1.4.2 對於批量生產物料倉管員應進行前期備料動作。
4.1.4.3 所有庫存物料在備發時,倉管員人員應以先進先出為原則。
4.1.4.4 倉管員依據《PAD發料單》開始准備生產所需的物料,備料中發現物料不足時,應及時通知物管或采購,以使其跟催物料進廠。
4.2 儲存管理
4.2.1 物料、半成品、成品儲存場所,倉儲應有效規劃並按照儲存區域(Storage Location )置放,並予以有效標示。
4.2.2 所有庫存之物料需建立《庫存卡》,電腦帳和手工帳。以了解物料進出與現存狀況。
4.2.3 所有庫存之物料外包裝箱上都必須有張貼的月份色標,倉管人員依月份色標進行物料先進先出管制。
4.2.4 物料存放應具備保證品質的基本條件,如:電氣類物品須有防潮措施、防濕雨淋情形、IC類須做防靜電的措施、保麗龍物料上方不可重壓……等,以求儲存物品品質特性得以保持。
4.2.5 物料劃分儲存區域(Storage Location )以利倉管找尋與放置。
4.2.5.1 針對所有安全性物料,設立儲存專區。
4.2.5.2 針對所有貴料,設立儲存專區。所有貴料的接收、備發須在專區中進行。
4.2.5.3 針對庫存之呆滯物料,設立呆料區,由專人管理。
4.2.6 盤點
4.2.6.1 月盤點:
4.2.6.1.1 物料倉:倉管人員對庫存品帳物應每月底進行盤點。
4.2.6.2全廠性盤點:每年兩次,由財務部主導盤點會議,擬訂盤點計劃(含人員、負責區域、盤點項目表…等),呈廠長核准後執行。全廠性總盤點應涵蓋庫存,在製品及外包中屬於本公司帳內所有生產性物料。
4.2.6.3 對各類盤點時,發生有料帳不符現象時,倉管人員應及時提報並積極組織補救措施,對確實料帳不符的物料,須立即開具《盈虧表》,經物料部經理/廠長核准後,進行存帳變動調整。
4.2.7 儲存期限管理
4.2.7.1對超過有效儲存期的物品,相關倉管人員應及時在原物品外包箱上張貼「超期物料」標簽並每月或在物料使用前開具《庫存超期物料復檢報告》通知品管人員再予鑒定物品品質是否變異及堪用。
4.2.7.2 對重新鑒定物品,品管人員應依鑒定結果重新標示或進行必要處置動作(參照「不合格品處理規程」)。
4.2.7.3 對庫存之物料六個月內未進行正常批量工單使用時,相關倉管人員應及時針對該物料開具《物料調撥單》並將物料調到呆料倉管理(貴料除外),由呆料倉做統一管理。
4.2.7.4各類物品儲存期限如下表:(參考)
產品
保存期限
產品
保存期限
電子料
半年
助焊劑
一年
五金料
半年
稀焊劑
一年
塑料料
半年
黃膠
半年
包裝料
半年
黑膠
半年
半成品/成品
一年
綠膠
半年
4.3 庫存量優化管理
4.3.1物管必須依據各供應商不同的交期、在外訂單與客戶交貨日,並參照「生產計劃表」,回顧各物料的庫存量,訂定各物料的安全庫存量、最低庫存量、最高庫存量,使庫存周轉期間最短,庫存量最少。
4.3.2 PMC根據訂單和實際生產損耗狀況計算物料需求,采購LEAD TIME較長的物料做安全庫存量,
使庫存量達到最小.
4.3.3 物管與倉庫應維持最佳存貨周轉率,並每年12月制訂次一年存貨周轉率目標並檢討當年度存貨周轉率達成狀況。
4.4 不良品退回管理
4.4.1 對製程上或成品拆解後不良零件,凡屬供應商責任原因者,均得以退換;生產線不良零件經品管確認後, 應做報廢處理。
4.4.2 倉管人員依《退料單》接收退換品,並分類存放。
4.4.3 倉管人員應與廠商共同清點退換品並由廠商簽認《退貨單》,退回退換品。
4.4.4 所有屬於廠商責任的不良品,均須退回給廠商。倉庫在收到不良品時,應即刻開具《退料單》並由MC和采購人員確認。采購確認後,須在24小時內通知廠商,廠商在三天內未前來接收退料的,倉庫將開具《不良品(壞料)催收單》傳真給廠商,在傳真後三天內廠商還未前來處理的,視為無意接收,倉庫可開《退料單》要求采購代廠商簽收後傳財務部扣款,材料再扣款後三天內還未拉走的,將自行開<<報廢單>>進行報廢處理。
4.4.5 客戶退回之成品,成品倉管人員依據業務部門提供的退貨憑證進行接收,並做標示存放。
4.5 報廢品管理
4.5.1 報廢物品,依(不合格品管制規程)處理。
4.5.2 報廢品應與正常物料儲存區,作有效及明顯區隔以防止人員誤取與誤用。
4.6 搬運管制:
4.6.1 搬運人員應據搬運物品的特性選用適當搬運工具。
4.6.2 搬運過程要注意輕拿輕放,並注意安全第一。
4.6.3 搬運工具:堆高機、油壓叉車、手推車等。
4.6.4堆高機的使用要按照操作說明的要求進行操作,載重嚴禁超過最大負荷,嚴禁升高超過其規定高度。
4.6.3.2 手推車、油壓叉車:
A.不可超過規定負荷。
B.堆棧要穩當,必要時要用包帶或圍膜進行圍綁。
C.速度不可太快,注意安全第一。
4.6.3.3 搬運工具使用前要檢查其狀態性能。
4.7 成品包裝:成品包裝由生產部依包裝作業指導書進行。
4.7.1如果客戶有指定包裝方式時,必須依其方式包裝(包括維修零件)。
4.8 成品管理
4.8.1 經檢驗合格成品需明顯標示,成品經品管檢驗合格後依《成品入庫單》辦理入庫。
4.8.2 倉管人員核對無誤後,依《成品/半成品入庫單》入庫作帳。
4.9 出貨裝櫃
4.9.1 出貨前由香港業務單位發出《出貨通知單》給倉庫。
4.9.2 倉庫接《出貨通知單》後,進行出貨准備。
A.成品數量是否夠出貨數量,如有異常立即反饋業務及PMC。
B.車輛、叉車、工具、人力的安排。
4.9.3 關務人員通知可裝櫃時,倉管人員開始裝櫃,成品的迭放方式要遵守工程部制定的裝櫃要求。
4.9.4 成品裝櫃出貨無誤後,倉管人員開出《成品出庫單》由PMC人員簽字,倉管人員憑《成品出庫單》記出庫帳。
4.10 工具保養
4.10.1倉庫應工作中所使用到的工具做定期的保養並做記錄。
5.相關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5.2 進料檢驗程序。
5.3產品出貨檢驗程序。
5.4 退貨處理程序。
6.使用單據
6.1收料送檢單
6.2PAD發料單
6.3退料單
6.4庫存卡
6.5領料單
6.6報廢申請單
6.7報廢單
6.8成品/半成品入庫單
6.9出貨通知單
6.10成品出庫單
6.11物料調撥單
6.12庫存超期物料復檢報告
6.13盈虧表
6.14盤點表
7.相關記錄
7.1工具保養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