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的情況有哪些
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的情況有:
1、逾期送達的。
2、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3、未按規定格式填寫的。
4、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5、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標投標法》第28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招標人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並存檔備查。
(1)招標文件有下列哪些情形招標人應當拒收擴展閱讀:
投標注意事項:
1、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工程投標書通常分為技術標、商務標和資格證明文件三部分。
2、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施工工藝流程、技術規范。評標時,技術標一般佔30%。
3、商務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商務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70%。
4、資格證明文件: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資格證明文件主要是審查公司有無投標、中標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項目資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