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文落款日期格式是什麼
公文的落款和日期格式如下:
1、落款:
發文機關又稱落款,應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與正文保留適當的空格,以便蓋章。發文機關應寫明全稱,以示嚴肅負責。以機關領導人名義行文時,應冠以職務、身份。
蓋章是表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負責的憑證,應按GB9704-88「國家標准」規范執行,端正、清晰地蓋在成文日期上,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4~7個字,俗稱「齊年蓋月」。領導機關大批印發的公文,因使用了規定格式的文件版頭,並由機關交通遞送,所以不蓋印章也同樣生效。
2、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是以文生效的起始時間,年月日須完整,年份不得略寫,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發文日期一般以機關領導人簽發日期為准;會議通過文件以會議通過日期為准;一般性例行公文如通知、函等以實際發出日期為准;法規性以公文的批准日期為准,或公文最後專門規定生效、執行日期,如「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文日期寫在公文末尾、發文機關下面,並稍向右錯開。
文件起草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規定。
2、簡明扼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
3、謙虛謹慎,勤勉及時。
4、貴在得「體」。合乎體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數字、引文要正確。時間一般要寫具體的年月日。使用數字時,除公文編號、統計表、計劃表、序號、專用術語和其他必須用阿拉伯數字者外,一般用漢字書寫。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文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