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未中標人的投標書會怎麼處理是退還未中標人
不退還
一、鉛肆原因:投標文件作為采購項目的組成部分,是需要存檔的。一般情況下,采購人只保留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但是投標供應商無論中標與否,均不得帶走投標文件。
二、如何處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高運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投標交易場所應當將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資料存檔備查。對於未中標單位,一般是自開標之日起承諾的有效時間到期後,文件其效力即喪失,但是根據實際情況對於合同執行期限較短的貨物服務類的未中標單位,不存在質疑和投訴的前提下,保存期限在項目完成後半年左右即可或者項目驗收合格完畢後為限。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戚激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