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立項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1、項目建議書;
2、項目建議書審批意見及前期工作通知書;
3、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
5、關於立項有關的會議記錄、領導講話;
6、專家建議文件;
7、調查資料及項目評估研究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被1篇案例引用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Ⅱ 建設項目立項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工地建設項目辦理大體需要的手續有立項審批、規劃設計、招投標、建設工程報建、施工許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要有營業執照、資信證明、協議等相關材料,還必須具備有資格的咨詢評估單位的評估意見和經過批準的選址報告。由各地州市發改委、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後報省發改委審批。最後進行投資計劃申報程序,包括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落實好其它建設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Ⅲ 工程建設的立項文件有哪些
立項文件是指各種科研、工程、建設、投資等項目為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在項目實施以前所涉及的各種由文字、圖紙、圖片、表格、電子數據組成的材料。
包括調研報告、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項目規劃書、項目初擴設計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經濟分析報告等等。不同項目、不同的審批部門、不同的審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項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3)建設工程立項批准文件有哪些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重要的物質技術基礎,並對多種產業的振興起著促進作用,因此,它在國民經濟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國家也十分重視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制定和實施工程建設管理法規,加強工程建設的管理。
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以及附設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
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