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投標文件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招投標文件包括的內容有如下:
1.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邀請書;(二)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應當包括:招標項目概況,監理范圍、內容和監理服務期,招標人提供的現場工作及生活條件(包括交通、通訊、住宿等)和試驗檢測條件,對投標人和現場監理人員的要求,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開標日程安排,投標有效期等;(三)書面合同書格式。大、中型項目的監理合同書、應當使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範文本》(GF-2000-0211),小型項目可參照使用;(四)投標報價書、投標保證金和授權委託書、協議書和履約保函的格式;(五)必要的設計文件、圖紙和有關資料;(六)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式;(七)評標標准與方法;(八)投標文件格式;(九)其它輔助資料。
3.標文件是招標工程建設的大綱,是建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的工作依據,是向投標單位提供參加投標所需要的一切情況。
㈡ 招標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招標書主要內容可分為三大部分:程序條款、技術條款、商務條款。包含下列主要九項內容:
1、招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及附件;
4、投標書格式;
5、投標保證文件;
6、合同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及特殊條款);
7、技術標准、規范;
8、投標企業資格文件;
9、合同格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七條 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㈢ 招標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招標文件是向投標單位提供參加投標所要知曉的情況及必須遵守的綱領性文件,其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到招投標活動、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及最終的結算和決算。本文分析招標文件中時常存在的問題並剖析形成原因,提出相關建議供審計人員、招投標利益相關方參考。
招標文件按其功能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等,主要闡述招標項目概況和招標投標活動規則。
二是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合同樣本等,全面描述招標項目需求,既是招標投標活動的主要依據,也是合同文件構成的重要內容,對招標人和投標人均具有約束力。
三是相關參考資料,供投標人了解分析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參考信息,如項目地址、水文、地質、氣象、交通等參考資料。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㈣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
(2)投標人須知,包括密封、簽署、蓋章要求等;
(3)投標人應當提交的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4)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文件編制要求和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
(5)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要求和數量,包括附件、圖紙等;
(6)合同主要條款及合同簽訂方式;
(7)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時間;
(8)評標方法、評標標准和廢標條款;
(9)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二條
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他人名義投標。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二)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三)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四)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五)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二、招標文件的組成要素有哪些
招標文件的組成要素包括: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合同條款;
3、參考資料,供投標人了解分析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參考信息。
㈤ 招標文件應包括哪幾個方面的內容
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投標邀請書;②投標人須知;③合同主要條款;④投標文件格式;⑤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⑥技術條款;⑦設計圖紙;⑧評標標准和方法;⑨投標輔助材料。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並用醒目的方式標明。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㈥ 招標文件包括哪些部分
【法律分析】
(1)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用來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按規定時間和條件前來投標的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招標人單位,招標性質,工程簡況,分標情況,主要工程量,工期要求,承包人為完成本工程需提供的服務內容,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價格,投標文件送交的地點、份數和截止時間,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時間,開標時間、地點現場考察和召開標前會的時間、地點。(2)投標須知。投標須知是指導投標人正確地進行投標報價的文件,告知他們所應遵循的各項規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項目或工程的簡述,資金來源,承包方式,資格要求,組織投標人到工程現場勘察和召開標前會解答疑難問題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投標人應承擔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以及考察施工現場、參加標前會所發生的費用,填寫投標文件的注意事項,投標文件的送達地址,截止時間,修改與撤銷的注意事項,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3)合同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